我怀着无比愤慨的心情向你们反映医生严重失职、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极端不负责任的情况。
我于10月2日下午因病去第一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打吊针(已打过两天不见好转)。当班的医生和护士由于严重失职,导致配错了药。当打到一半的时候,当班医生才发现瓶中之药的危险性,并终止了打针。当班医生并未就此事作任何的解释。当我要求把剩下的半瓶药带回去时,几个医护人员极力阻止我。当我们就此事向医生讨个说法时,当班医生就说: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为了患者的安全才停止打的。我们不是专业人员,但我们知道既然医生终止打针,那就说明药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如果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那为什么不一直打完?医生在利用我们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想搪塞和糊弄我们。而且也为队没有打完的药作出退赔处理!
10月3日,我及时把此事向市卫生局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该院的一位领导(不知姓名)打电话给我要我在10月8日,去找一位科长处理此事。但当我请假并打的去该院处理此事时,该院的相关人员态度极其不好,相互推诿。他们始终没有一个很好的处理问题的态度,甚至认为在这起医疗纠纷当中,医院没有错,难道错误在患者身上???始终没有拿出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由于没有医学方面的知识,对于打进我体内的半瓶药的危害性,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整天都处于惊恐当中,现在每天是吃不好也睡不好,身体壮况越来越差。
我想深圳是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城市,不可能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直至今日,院方也没有就我们要求的退赔所剩之药要费、交通费和误工费做出处理结果。
一位普通深圳市民 荆晓峰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