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短跑冠军因户口难参赛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我叫陈淑庄199210月早上被人遗弃在东莞市万江区村口,当时身上只有一块破布连脐带也未封只用一个纸箱装住。后来被一村民陈禺娇见我冷得实在可怜不忍心就马上抱我到医院救治,一直未有人来认领,过后找村委书记处理因我养母已有二子一女不符合收养条件等到找到有条件的才转给他人,才能办理入户。以后在拔蛟窝小学读书,一直靠村委写证明才免交高价费,小学时我十分喜欢田径运动。01年我在校运会比赛都在前三名内、04年在万江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得到全区女子100米、200米、4X100米,三项冠军。05年因无户口而无法报名参加东莞市第六届运动会,当时南方都市报曾报导过(短跑冠军跑不进市运会的报导)。06年升万江二中读书时也在校运会100米、200米冠军学校就推荐我参加7月份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当时我是借用同学的户口簿报名参加,在比赛取得初中组女子100米第4名,后让东莞运动体育学校招入培训,但教练对我说无户籍是不能参加以后各届比赛。07122日我曾到东莞市政府上访部申诉过,得到答复是因你养母不符合收养条件不能入户,民政也说十几岁了不能入孤儿院徐非要我养母交8万元给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入户,我养父母只不过在市场摆摊何来8万元呢,难道我的人生权利就要我养母的钱才可以买回?请问我犯何罪,我不过要求承认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什么连最基本的权利也没有,也埋没了我的专长,以后升高中大学的权利就被政府机关部门剥夺。以后不知点办。希望有人能来帮帮我!!!

                                                       东莞市学生

                                                                         陈淑庄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3 16:18: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5 22:14: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找当地派出所来解决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5 16:44: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心有余,力不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5 15:34: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国的户籍制度早就该改改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5 15:26: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情 但是没有这个能力帮你。向人大反应或许有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5 12:03: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情 但是没有这个能力帮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4 21:37: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国的户籍制度的确有很大问题,不过随时间推移,总会有改变的,你嘛,慢慢等吧.哈哈哈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