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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千元才算犯罪 应再降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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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盗窃罪起刑标准21市分为三类

  昨天,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广州市盗窃案的起刑点是1000元,而同一区域的深圳、佛山、珠海等地的起刑点是2000元,可能由此会形成犯罪向周边蔓延的趋势,建议统一盗窃案的起刑点。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同意此观点,并认为全省盗窃案的起刑点均确定为1000元较为适合。省人大代表、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则认为,各地可以根据情况调整盗窃罪具体起刑点,不必强求统一。

  据了解,省高院已原则同意广州市的盗窃罪起刑点从目前的2000元降到1000元。而此前,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盗窃500—2000元即可认定为盗窃罪。广东省高院依此出台规定,按盗窃罪起刑标准将广东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七市,以2000元为盗窃罪量刑起点;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八市,以1500元为起刑点;三类地区是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六市,以1000元为起刑点。
  
-------------★★观点争锋★★---------------
  
  降低起刑点可以震慑犯罪

  全省应统一为1000元

  在广州将盗窃罪起刑点下调之后,深圳、佛山等地的盗窃罪起刑点还是维持在2000元,也即是说,在广州盗窃1000元的东西,将有可能被判刑,而在佛山、深圳等地,则只能算是治安案件,被治安处罚。朱列玉认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均比较高,而为了对盗窃行为更具震慑性,建议全省统一盗窃罪的起刑点,最好是以1000元为宜。省人大代表黄康景也认为,的确应该统一盗窃罪的起刑点,才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向广州周边流动,佛山、深圳、珠海等地的盗窃罪起刑点降下来,能更有效地震慑犯罪。
  
  各市根据本地情况调整

  现阶段不必强求统一

  有些省人大代表则认为,统一起刑点没有必要。吴青认为,最高院的规定已经明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调整盗窃罪具体起刑点。如果某个城市认为辖内的盗窃案件较为严重,有必要加强打击,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降低起刑点。佛山、东莞、珠海等都可以提这样的要求,但现阶段则不必强求统一。

 -------------★★赞★★---------------

  偷就是偷,起刑点应统一

  国土资源厅厅长、省人大代表林浩坤:500元、2000元分开定起刑点没有必要,偷就是偷,全省完全可以制定统一的起诉点。

  按地区划分起刑点不科学

  原佛山市市长、代表梁绍棠:目前这种按照地区划分盗窃罪的起刑点不科学,在广州同样也有饥寒交迫的外来务工人员,偷了他们100元可能也要命,所以司法机关在对盗窃罪的具体审判中应该按照情节后果来分。

-------------★★弹★★---------------

降低起刑点或造成恶性循环

  其他人大代表看法: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惩罚,教育也是其中的一方面,打击犯罪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做好防范,百姓大力配合公安机关,这样才能根本改变城市的治安环境。降低起刑点虽然能在短时间起到震慑作用,但不能根本改变治安环境不佳的状况,尤其是在当前警力并不充足的情况下,降低起刑点就给警察增加了工作量,刑事案件的办理和行政案件相比难度更大,这势必影响警察对社会面上的防控。如果不实事求是一味追求降低起刑点,也可能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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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4 11:19: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个人`男``他叫宫金宇`家是绥化巴厌的``现在在伊春市乌拉嘎镇住`!今年19岁 因在2008年5月3日`!下午在旅店偷了自己多年的朋友的钱```批、逃走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4 11:15: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偷不到400元能判什么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9 19:02: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偷是什么,偷一个子都算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6-29 0:31: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们当官的意思就这样说,小偷们;想不给判刑就去偷低收入者(他们身上最多只要几百块钱),因为偷高收入者的人都会被判刑的哦(因为他们身上的钱能定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6-29 0:22: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普通百姓身上通常只有几百块钱,给小偷一天偷一次,小偷一样不定罪能行抹?哪像你们高官身缠万惯呀!还在想法子鼓励小偷对低收入群体作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3 9:07: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伸手就是偷,还什么1000块钱,那不是给小偷壮胆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1 23:24: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很搞笑,小偷偷到事主1000块,为了不想抓到坐牢,就归还事主一块钱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1 22:4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各位:火气都好大的哦,因为小偷又偷不到当官的,我们那里更加离谱。起刑是5000元呢。  本人觉得这个话题有点模糊,我觉得所谓小偷就不管是偷多偷少都应当算盗窃,都应当盗窃罪来处理,偷多偷少只是盗窃者本事不同,或者说是机会不好,没碰到值钱的东西罢了,但他们的本质和动机都是一样的,如果按上面所说的起刑点1000元的话我还得问:请问起刑点1000元是一次超过1000元还是总计超过1000元呢?如果是按次的话,那小偷每天偷999元,一年下来偷365天*999元=36万多元,这样算不算盗窃呢?一个人十年才偷一次,偷了1000多元这当然得定罪,但如果一个人偷了一年偷了365次,撬坏了几十上百户人家的门,但每次都只有几百元,这样不算盗窃吗?

  再比如说在公交上两个人各偷到一个钱包,刚好一个包有1001元,而另一个包内只有999元,是不是这两个人一个就得住去定罪,而另一个就可以放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1 21:22:44 评论人:广西郭子

为什么现在一些司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

老是撞死人后赔钱了事????

如果司机撞死了人也拿司机去判死刑的话,我个人想:“司机大佬开车时候是很谨慎了!!!撞死了人他自己也玩完了!!

他肯定也会很珍惜别人的生命的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1 21:17:41 评论人:广西郭子

偷一毛钱都是偷

为什么要1000才定刑呢?????

如果偷一毛钱一可以让小偷坐牢的话,小偷自己也觉不值得。为了一毛钱而去偷了还坐牢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1 0:19: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每个人身上都有银行卡,把现金和卡里的钱都算进去每个小偷都够重判了,看谁还敢偷,一不小心可就偷到百万了,那可罪大了,卡里的钱也是钱啊,这是杜绝小偷最好的办法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0 14:01: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那些当官的都没给人偷过,所以他怎能体会被偷的那种痛苦呢!

偷就是偷,一元跟两仟元有分别吗?重典治乱(但那些当官的又不愿意了:现在社会乱吗?小心说话!),只有重判那些偷窃的人,才能起到阻吓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杜絕小偷小摸,根治那些“小偷村”!

现在的法律太人性化了,那些当官的脑袋都是长在PP上的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0 12:03: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啊.被盗的手机啊,钱包啊,通常只有几百块,.要

报案也没办法.应该一元也算犯罪才对.动机和行

动都有了.为什么还是没罪.不合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0 8:36: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覺得不管是偷多少,只要偷了,就應該判刑,因為他這一次也許他碰上個沒錢的主沒偷到多少,但是上次呢,上上次呢,就是因為我們有個標准限度,人家才報著僥幸的心理屢試不爽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10 1:4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发现小偷偷东西..最好的办法是抓到了..鞭到他皮开肉绽..看他还敢不敢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15:55:40 评论人:KINKO
TMD,那些当官是不是在搞差别化呀,难道有人杀了人,而被杀的人没有死,就说这个人不是杀人犯吗?吃皇粮的这些人,根本不为老百姓办事,现在社会的治安这么乱,特别是在深圳,如果在法律上不搞严一点,深圳特区,就叫“培养小偷的特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14:22: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该降到凡有偷窃思维的人都算犯罪哈哈

NND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10:18: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还有,我觉得,偷了就是犯罪!并且偷了就要留案底!!!不管小偷是偷了一分还是二分,如果第二次第三次犯,重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9:15: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的,定罪是不能以偷多少来定的,伸手即打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强烈建议用新加坡那样的“鞭刑”!不分多少,伸手即打。打的他皮开肉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8:26: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烈建议用新加坡那样的“鞭刑”!不分多少,伸手即打。打的他皮开肉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0:49: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看来什么的专家和现在开会的人,有不少白痴和法盲。这样的人来讨论和制定法律法规,我们能放心吗?开这样的会有什么用呢?这样的人是谁选的?代表谁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9 0:45: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偷就犯罪了,数目只是量刑的标准而已,这样来定罪的法律,简直就是儿戏!就是定500,那偷499就不是犯罪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3:59: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现在觉得政府应该加强警力!不要整天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边!在这繁华的深圳里每一个人赚一分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抓到小偷就不应该考虑犯罪的金额来定罪.应该将他的照片及个人资料公布于媒体报刊,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家人担保。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3:55: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管是偷多少钱,只要是偷了一块都得让这些东东坐上3年以上,而不是说要偷了1000块或是2000块作为标准,要用3年以上作为标准!不要让东东太器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3:45: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中国是一个五千年的历史大国,社会上的小偷实在太猖狂一定严惩!见一个抓一个!然后通知小偷家人担保.并予按照偷取的金额给拘留教育.让这些人渣!永远消失在文明中国!杀杀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2:24: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说得好!我就觉得金额不论大小,偷了也就是偷!最多就是量刑方面有所差异!不看看现在的报纸,网络,电视,偷抢刑事案件多如牛毛!光天化日当众抢劫,偷窃,被发现就砍手杀人,这两天的南方都市报就报道了深圳宝安有个男乘客在晚上9点拿行李等公车~都公然给硬生生抢劫!!一位男士才9点在街上都给抢,真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人敢出门不?!!现在的小偷盗窃犯都十分仓狂而且恶劣,偷不到抢不到就伤天害命!!这样都不制定严厉的刑法给予震慑和惩处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拿着纳税人的钱的大官们良心何在?!别给我们提什么人道精神~跟他们这些人讲人道,一点意义都没有,送他们去改造已经是仁至已尽!!还提什么2千,1千这种说法~,别给以身试法的人钻了空子了!!!退一步来说,起码也要1千块定罪!!!没有震慑作用的刑法做基础,就没有安定的社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0:25: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讲得太对了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本人觉得这个话题有点模糊,我觉得所谓小偷就不管是偷多偷少都应当算盗窃,都应当盗窃罪来处理,偷多偷少只是盗窃者本事不同,或者说是机会不好,没碰到值钱的东西罢了,但他们的本质和动机都是一样的,如果按上面所说的起刑点1000元的话我还得问:请问起刑点1000元是一次超过1000元还是总计超过1000元呢?如果是按次的话,那小偷每天偷999元,一年下来偷365天*999元=36万多元,这样算不算盗窃呢?一个人十年才偷一次,偷了1000多元这当然得定罪,但如果一个人偷了一年偷了365次,撬坏了几十上百户人家的门,但每次都只有几百元,这样不算盗窃吗?

  再比如说在公交上两个人各偷到一个钱包,刚好一个包有1001元,而另一个包内只有999元,是不是这两个人一个就得住去定罪,而另一个就可以放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0:25: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大家改行做小偷去算了,反正只要每天偷不到1000就没事.偷了超过1000有人发现把多余地还回去也没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20:00: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觉得这些搞法律的在做什么?你们简直助长违法犯罪分子

毛主席说:偷一根针也是偷 抢一分钱也是抢.不要以金额多少  物件大小来起刑点.

凡是小偷,证据确凿一律重判。

如果还是象以上报料所说那样.我觉得:  当官的和有钱的就可以永远不坐公交的,因为他们坐的是小车和“公车”。当官的和有钱的可以住“高尚社区”,有24Hr保安保全服务。这也是当官的和有钱的买房的原因之一。其实对大部分人来说,这些“高尚社区”也就是新租界!

建议小偷都去当官家里偷、抢,说不定他们还不敢报案,因为他们的钱来得不明不白。

深圳欢迎小偷,来吧!反正我也没有钱  我认为法律不严的话  我也可以做这工作.哈哈  哈哈  哈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8:56: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改行做小偷去算了,反正只要每天偷不到1000就没事.偷了超过1000有人发现把多余地还回去也没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8:48: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说的很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8:23: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乱世用重典!

本身外来工被偷一千块和当官的和做生意的被偷一千块所受的伤害完全是两回事!再者,外来工因生存状态和生存环境的原因,被偷抢的机率远远高于当官的和做生意的。

小偷最喜欢出没的地方之一就是公交车,当官的和有钱的就可以永远不坐公交的,因为他们坐的是小车和“公车”。

当官的和有钱的可以住“高尚社区”,有24Hr保安保全服务。这也是当官的和有钱的买房的原因之一。其实对大部分人来说,这些“高尚社区”也就是新租界!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7:53: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人觉得这个话题有点模糊,我觉得所谓小偷就不管是偷多偷少都应当算盗窃,都应当盗窃罪来处理,偷多偷少只是盗窃者本事不同,或者说是机会不好,没碰到值钱的东西罢了,但他们的本质和动机都是一样的,如果按上面所说的起刑点1000元的话我还得问:请问起刑点1000元是一次超过1000元还是总计超过1000元呢?如果是按次的话,那小偷每天偷999元,一年下来偷365天*999元=36万多元,这样算不算盗窃呢?一个人十年才偷一次,偷了1000多元这当然得定罪,但如果一个人偷了一年偷了365次,撬坏了几十上百户人家的门,但每次都只有几百元,这样不算盗窃吗?

  再比如说在公交上两个人各偷到一个钱包,刚好一个包有1001元,而另一个包内只有999元,是不是这两个人一个就得住去定罪,而另一个就可以放掉??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7:12: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建议小偷都去当官家里偷、抢,说不定他们还不敢报案,因为他们的钱来得不明不白。

深圳欢迎小偷,来吧!

如果让我捉住小偷,往死里打,你知道吗?我每月要加多少个小时的班都不可能拿到2000元,涯生涯死才拿1000元,被偷了,家里的老人小孩等着要生活费,怎么办呢?

凡是小偷,证据确凿一律重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6:43: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要行为是偷都要重判.应该是伸手就要判刑.设什么金额呢.

 

同意,偷一分钱和偷10000000元是同一个道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5:02: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啊,难道小偷偷之前还知道事主的包里有多少钱啊?小偷心里都在想:"超过2000我就还回去算了".

不知道是怎么立法的?恶心!我做小偷的话,偷到2000就还1块回去,拿我没有办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4:56: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要偷了就该判刑,只要抢了就该枪毙,因为抢人的抢不到钱往往杀人,危害更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4:53: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要行为是偷都要重判.应该是伸手就要判刑.设什么金额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4:39: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奶奶的,什么统一刑起点。我们这些市民的打工的,就是10块也来之不容呀。还说1000块。这不是给小偷壮胆了吗。反正没偷到1000块就不会有罪,那就多偷一点然后再把钱转移了。那些定犯罪政策的相关部门人傻不垃圾的,去死吧。还不定期什么罪犯刑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4:27: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该将法律改为:偷一百砍一只手,偷两百砍两只手。三百以上就将四肢全砍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3:52: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只要是偷就判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3:35: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家应该给经常被偷的物品定价:例如手机/钱包/手袋等都定为2500元以上,这样只要他一偷,就可判刑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3:15: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该是 伸手就要判刑,1000元就判无期,2000元一上就统统枪毙,这样,国家才和谐,人民乐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3:11: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要定起点?被偷50元的贫穷者和被偷10000元的高薪者,他们被偷后的都心情都一样难过的,而且很多时候几十元也是经济困难者维持生活的唯一源泉,这个社会难道不用考虑贫困者的吗?都是偷,不管他偷多偷少都是一种犯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3:10: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偷个针,都算偷;管它偷多少钱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2:40: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从100元作起刑点,捉到就应往死里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2:39: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小偷小摸的太多了,应该降低起刑点,起一个威摄的作用,从先前的2000元应降至500元,甚至应该更低。一般广州、深圳等城市的人员大多数身上都有几百元,而公车的小偷也是特别多的,所以只要他一下手,偷一个钱包内有500元,甚至是2、300元的,就让他到了起刑点,判个一年几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2-8 12:3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偷一块钱都是偷, 性质是一样的. 真不知道这些立法者是不是吃沙子还要掺大便的..

        为什么宽容小偷?

        抢劫的, 来一个死一个....因为现在抢劫的都是抢不到就杀人.....

        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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