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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编辑随南方报业采访团出征全国两会 请您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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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网互动升级 南方日报集团“报网”同出征全国两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分别于2007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继去年奥一网与南都“报网联动”报道广东“两会”、广州两会、深圳两会的进程及操作模式,引起人们极大关注。今年广东“两会”,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和奥一网、南方网进一步在之前的经验上进行“报网联动”,取得一定成功。

全国“两”召开在即,南方报业旗下有五报两刊两网发兵京华,30多位编辑记者组成强大的媒体军团。五报两刊两网进一步推动,由省市级“两会”升级到全国“两会”进程报道和评论,由单一的合作方式,升级为多方“报网联动”合作新格局。

报网互动中,奥一网将和报纸媒体一起通过“我为两会写一段社论”、网上访谈、互动留言、专题平台、博客等手段,全面聚焦两会,将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及收入分配等关乎百姓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
        
欢迎网友跟贴谈谈,您最关注的话题及理由,或者您来为“两会”写一段社论,或者谈谈你的建议高见,或是留下您的感受和期待。

2007-02-28 下午3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报网”出征“全国两会”出征人员在集团内举行誓师大会。(绿子拍)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报网"出征全国两会出征人员大合照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都总编辑王春芙和来自奥一网的采访团成员郑小敏在誓师大会上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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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4 11:41: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呼兰区人民法院一审李德文胜诉了!

二审哈尔滨中院要腐败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6 17:10: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好!
    我向您建议,设置国家级别的悼念先烈的固定场所,法定9.18或者其他日子为政府及国民正式悼念日,举行庄重的悼念仪式、敬献花圈、发表悼词,缅怀先烈、谴责侵略者,警醒政府和人民,不忘历史、发奋图强!(原因:总理比我清清楚楚,我不再赘述)
    顺祝,总理身体健康!
    一个中国人
    2007年4月6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3 15:53: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hey,find wow gold click here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8 12:40: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两会的代表们:

   你们好!我是一名在校的高中生!!本来家里的日子也过得挺好的,但自从我爸爸开始赌六合彩那时开始,我就常常寝食不安了.因为我爸爸每一年输给六合彩的庄家的钱都有十几万!!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大力打击六合彩,也希望国家能够立法整治六合彩!!!

                              广东阳江的忧心男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8 12:31: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两会内容为什么不讨论一下六合彩问题呢??你们是否知道下面的群众被六合彩害的有多惨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3:15: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哈尔滨呼兰区中医院公立医院非法行医造成群死群伤怎么办?!!

我们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市民74岁的李德文老先生用生命的代价向卫生部、黑龙江省卫生厅、哈尔滨市卫生局、呼兰区卫生局反映呼兰区中医院非法行医、非法集资的“双非法”问题,已经几年了!就是没有人管!所以才有哈尔滨市出现“送子”车死伤数十小学生的悲残事件发生。我们反映呼兰区中医院非法行医已经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各级党政领导邮22元一封的邮政快递,他们连信都不回!案子在呼兰区人民法院积压2年无人过问!是领导行政不作为才引发各种悲剧的发生!相信以后会少有这种事件了!则人民幸甚!!国家幸甚!!!

2003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民71岁的李德文老爷爷被呼兰区中医院垄断的“120”急救车拉到中医院“脑外科”,由于非法行医该科没有手术医生!医院说:给请哈医大博士做手术,所以在被耽误数小时以后黑龙江林总的杨宏波来了,他什么脑外手术都敢做!!只要家属签字!!!手术以后20天人未醒,应急消化道出血他们也不管!他们非法行医明知道手术做坏了,任其病人出血而死,以便死了死了!家属投诉到呼兰区卫生局,院方激怒了,他们索性不管病人了!就这样伺候、医治李德文老爷爷的重任就落在了李老奶奶的肩上!人们亲切地称她为“土霉素大夫”!老爷爷脚坏了她就用土霉素给糊上;有褥疮了还是用土霉素糊上;感冒了还是用土霉素给糊上;身体溃烂了还是用土霉素给糊上!......等等不一而足!就这样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医院的非法行医最后演变成为李老奶奶的“非法行医”......
嗟乎!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希望国人看见此帖狂顶!!!万分感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3:11: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哈尔滨呼兰区法院一审判李德文胜诉!哈尔滨呼兰中医院黑白两道想二审在哈尔滨市中院改判,然后把案卷弄丢怎么办?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3:08: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医院合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异地专家医鉴!就象中纪委审贪官一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6 12:48: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哈尔滨呼兰中医院为什么黑白两道?!!

我们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市民74岁的李德文老先生用生命的代价向卫生部、黑龙江省卫生厅、哈尔滨市卫生局、呼兰区卫生局反映呼兰区中医院非法行医、非法集资的“双非法”问题,已经几年了!就是没有人管!所以才有哈尔滨市出现“送子”车死伤数十小学生的悲残事件发生。我们反映呼兰区中医院非法行医已经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各级党政领导邮22元一封的邮政快递,他们连信都不回!案子在呼兰区人民法院积压2年无人过问!是领导行政不作为才引发各种悲剧的发生!相信以后会少有这种事件了!则人民幸甚!!国家幸甚!!!

2003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民71岁的李德文老爷爷被呼兰区中医院垄断的“120”急救车拉到中医院“脑外科”,由于非法行医该科没有手术医生!医院说:给请哈医大博士做手术,所以在被耽误数小时以后黑龙江林总的杨宏波来了,他什么脑外手术都敢做!!只要家属签字!!!手术以后20天人未醒,应急消化道出血他们也不管!他们非法行医明知道手术做坏了,任其病人出血而死,以便死了死了!家属投诉到呼兰区卫生局,院方激怒了,他们索性不管病人了!就这样伺候、医治李德文老爷爷的重任就落在了李老奶奶的肩上!人们亲切地称她为“土霉素大夫”!老爷爷脚坏了她就用土霉素给糊上;有褥疮了还是用土霉素糊上;感冒了还是用土霉素给糊上;身体溃烂了还是用土霉素给糊上!......等等不一而足!就这样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医院的非法行医最后演变成为李老奶奶的“非法行医”......
嗟乎!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希望国人看见此帖狂顶!!!万分感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14:13: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自从去年开始,广东省实现了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以来,确实使很多人受惠.但我觉得这个政策还有很多的不足,因为现在的农村,很多农民户口都早就发达了,其中有大多数已经是百万富翁,甚至是千万富翁.但是他们一样不用交学杂费.而住在同一个村的非农户口,贫困的也不在少数,就因为他们有了个非农户口,就要交足学费,所以请把这个政策再审议,希望有一个更公平的教育政策出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4 8:37: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非本市户口社保不可以自由转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2 15:49: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想说的是,若奥一网能联合《南方都市报》,呼吁中央改变政策,真正做到消

除乙肝歧视,实现就业公平,那么贵网和《南方都市报》将是既孙志刚事件后,推动中国政治文明又一伟大贡献,上亿中国人将会永远记住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1 23:54: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是的,中国这么多有能力有才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李红中和什么深圳市长来管深圳,难道中国真的没有人才了吗?它们有什么能力只叫口号不愿意解决人民的问题,要这些人乱叫,表面上在为什人民想,实际上在更加压榨人民,大家看看它们哪一句话是说到了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话,全是空话.深圳真的是全国收入最高的环境最好的吗?放屁,深圳是有钱但这种钱是在及少数人手中的,普工工资还没有浙江高,深圳的血汙工厂到处都是,只是把媒体封锁了没法在新闻上公开了吧,每天都有死人抢却的现像还叫环境好吗,,深圳的公安只能收取老百姓的各种费用的工具,真正的罪犯不敢出对付,就像前几年深圳查暂住证的把一些身无分文的民工不分清红照白的抓去当犯人一样又打又发钱,最后送到湖南,关于这种事新闻上从来没有公开过.我想这是深圳政府带头这样做的吧,现在还在这里向中央报告深圳什么什么好,真是会说话的政府.网上发言的人百分之九九的人都在骂深圳政府,这说明它们真的可恨,中国有了这种人执政真的觉得可悲.如果深圳官员们不能解决民生的问题,他们可以下台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1 23:53: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是的,中国这么多有能力有才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李红中和什么深圳市长来管深圳,难道中国真的没有人才了吗?它们有什么能力只叫口号不愿意解决人民的问题,要这些人乱叫,表面上在为什人民想,实际上在更加压榨人民,大家看看它们哪一句话是说到了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话,全是空话.深圳真的是全国收入最高的环境最好的吗?放屁,深圳是有钱但这种钱是在及少数人手中的,普工工资还没有浙江高,深圳的血汙工厂到处都是,只是把媒体封锁了没法在新闻上公开了吧,每天都有死人抢却的现像还叫环境好吗,,深圳的公安只能收取老百姓的各种费用的工具,真正的罪犯不敢出对付,就像前几年深圳查暂住证的把一些身无分文的民工不分清红照白的抓去当犯人一样又打又发钱,最后送到湖南,关于这种事新闻上从来没有公开过.我想这是深圳政府带头这样做的吧,现在还在这里向中央报告深圳什么什么好,真是会说话的政府.网上发言的人百分之九九的人都在骂深圳政府,这说明它们真的可恨,中国有了这种人执政真的觉得可悲.如果深圳官员们不能解决民生的问题,他们可以下台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1 19:11: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须防界别"变异"!

     粤籍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会议期间的建议提得符合现实,特别在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中,厂长经理变为"一线工人",领导干部变身"知识分子",离乡经商老板变成"农民",甚至黑恶势力,黃赌分子,文盲人员变成各种身份加入竟选,正如部分群众所言,现在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财大气粗的人当选,出现了犹如拍卖行投标商品一样价高者得的丑恶现象,这些人把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作一顶"大红帽",横行直撞,违法乱纪,甚至作为违法犯罪的一道挡墙.

      请赴两会新闻记者转告,不是通过该投标手段当选的代表委员两会期间上书建议,修改<<代表法>>,<<选举法>>.增加责任追究条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0 14:52:50 评论人:爱尔沙

 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盗QQ?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10 10:48: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
 
    我弟开明于06年2月20日入住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于5月30日在院方电话通知我说我弟已愈可出院了,本人从外地专程赶回长沙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就出现反常行为,在此后的三个月中,人变得相当严重,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还出现成天吵闹,要杀人的行为,胡乱骂人是一天都有的事。邻居和家人没法正常生活,我多次打电话告知医院此情况,对方没有任何说明和处理,于9月6日我强烈恳请医院先帮忙拉到医院再诊断,因我弟在住院之前只是偶尔出现不正常现象,为什么在治疗之后不但不好转,反而变得天天不正常了,症状更严重了。在再次入院之后,我没有得到医院的任何解释和说明,但院方多次打电话给我只谈要钱的事,在11月6日我委托我妹去探望,我妹在医院被院方医务人员扣留两三个小时,并打电话给我说不给钱就不放人,然后又把我弟叫到医生办公室,威胁我弟,要我弟出院,否则以后没人管我弟了。
   到今天他们仍然不与我们交流病况,我们恳请记者同志能帮助我们去了解一下我弟的不幸遭遇。
拜托了!!
   中国有太多的精神患者,如果国家不制定法律来保障他们这样的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医治问题,任何一个家庭能够经得起这样长期无法正常生活的人的负担,可想给社会的影响有多大,第一次的住院费,我就已经是负债,现在的打工所得,仍不能偿还。经常有精神病人放火,伤人的事,怎么解决?政府应当担当这些责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7 23:12: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工会宣教部某女人长期勾引有妇之夫, 为何还能升官发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7 16:23: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两会期间,我建言如下:

1.咱们工薪一族一直打工交税,却从没收到过税局的回执,也不知道税金用到什么地方,建议国税也好地税也罢,要把税金用途公布,让人明白辛苦钱都派上什么用途;

2.咱们的社保,也是用得不明不白的,强烈建议社保局公布有关基金何去何从,都怎么运作,都做了些什么实事,还是给人黑了;

3.医药费奇高,原来物美价廉的普通药不管在医院还是药店几乎都不见影了,取而代之的是换了个包装改了个洋气叫法的贵药,政府是不是该真正打压查办抬价者,让老百姓病了有治;

4. 房价一直飙升,政府啊政府,为什么每次你们的打压都没压得下去,每次都让老百姓失望?为什么有人有几十几百套房子,而有人流浪居无定所;还有没好措施真正服务民众;

5.义务教育执行多年,但这只是家长的义务,却不见国家的义务,这谈何义务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7 11:10:14 评论人:酷脑俺

抓住商品房的牛鼻子、房价才能稳定,地产市场才健康

20005年到2006年,国务院多次就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做出重要决定。可是房地产商基本上是阳奉阴违,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招的投机态度。比如上海就有这样一个地产商,就将所建设的房子定价为13万元/平方米的中国天价,到今天为止也没有卖出一套。其行为反到使该楼盘周围地区的房价上涨到6万元/平方米以上,这是推动上海房价上涨的核心因素之一。而房价的虚高,成为了破坏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定时炸弹。

2001年入世开始,我们已经全面融入了全球市场经济体系,政府不再可能向从前那样,通过规定房屋的销售价格来管理房地产业。为限制房价大幅上涨,最近国务院又推出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房地产发展方向的指引。据鄙人调查,户型的大小并不是我国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造成房价高涨的核心是,不法的地产商囤积房源与炒房者遥相呼应

如果把地产商与炒房者比喻为“牛”,那么要“牛”按我们规定的方向及路线前进,只要牵牛鼻子就可以。对地产商及炒房者也一样,怎样抓住他们的软肋就是政府管理的核心工作。在这里有个抛砖引玉的小建议。

第一招、针对地产开发商,政府需要做出明确的法规:

首先规定、地产开发商在获得销售许可后的四个月内,必须卖出政府批准销售的房屋面积一半,对未实现销售的这部分房产面积,政府就要按每月1%的房屋销售标价,征收‘囤积房源税’。对余下的一半面积又给地产开发商四个月的时间,要求其必须再销售一半的面积,达不到要求的、政府同样就要对未实现销售的这部分房产面积,按每月1%的房屋销售标价征收‘囤积房源税’。最后余下的1/4部分,政府再给地产开发商四个月的时间,必须完成销售。在一年期满后,政府将对所有未实现销售的剩余房产面积,全部按每月2%的房屋销售标价,征收‘囤积房源税’,一直到地产开发商销售完成为止。

以上海11万元/平方米的天价房为例,如果该楼开盘5年没有卖出一套,政府就依法征收该地产开发商每平方米超过11万元的‘囤积房源税’。考虑到地产开发商资金利息、开发成本等因素,该地产开发商到此时的房屋成本最低为18万元/平方米。11万元没有人买、反倒18万元来抢手,这可能吗?就算该地产开发商在第六年可以全部实现销售。那么地产开发商的保本平均销售价格为22万元/平方米。

为防止地产开发商通过虚假销售来逃避缴纳‘囤积房源税’,政府必须制定巨额的处罚手段。标准为按房屋销售标价(低于市场价按市场价)所应该交纳的‘囤积房源税’总数的10倍进行处罚,再加从偷税日到处罚日的每天1%的滞纳金,最低处罚金额为500万元。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政府要给予总处罚金额30%的奖励。

采用上述的方法,将使所有希望通过囤积房源来获得巨大利润的地产开发商,不但无利可图,严重的更要血本无归。只要政府执行部门不出现‘徇私舞弊’的问题,相信没有哪个地产开发商敢于越雷池半步。

第二招、针对部分购房炒作的投机分子

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房价上涨,应该是由于房源少,房屋出现供不应求,但中国的情况与此相反,房价上涨了,房屋的空置率反到上升。这说明有大量的购房投机者买入房子,他们不是为了投资出租,而是为了赚买卖房屋的差价。在深圳市就有许多人买了多年的房屋就是空置也不出租他人使用,造成有大量需要住房的人不能租到低价的房子,而必须高价租房或购买。这又成为房价上涨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办法就是要增加这些投机房产赚差价的空置房产成本,只要出租房市场活跃,减少房屋的投机空置率,那么房产市场的发展就健康了。

政府可以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免税出租一套房,超过部分必须依法纳税。对偷税者处于税收总额100倍的罚金,最低10万元。政府要明确规定,房产不自用就必须出租,不准空置。对于新购房者,政府给予2个月的装修期,以后每年有1个月的招租与装修期。未使用完的招租与装修期可以在使用中进行抵扣,而新购房者不能继承前房主未使用的招租与装修期。对于超过装修期后无人入住的房子,政府需要按市场租金征收占用房屋税。标准为月租金的100%。

对采用虚假合同来逃避交纳占用房屋税的业主,按购房总额征收罚金(即购房总价100万元,就征收罚金100万元),最低为10万元。

对举报者,政府给予处罚金总额的50%作为奖励,最低为5万元。

对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不利的工作人员,一律按刑法的贪污处理。

以上建议,供政府制定相关法规的领导参考,这里所提重罚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彻底违法行为。而不是为了政府获得罚款。不重罚就如同隔靴搔痒,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中央有决心彻底根除,这样的处罚标准还应该要再提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7 10:13: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2007年2月1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的天虹商场地下停车场,发生了两男三女群欧两个女人的事件。

被害者及商场停车场保安拨打110以后,至少半个小时以上110才到场...行凶者因与警察有朋友关系,在110还未到场的情况,行凶者叫来做帮凶的警察就对商场报警保安喝斥:"报什么警,我就是警察!!!"这位警察并不是作为一个警察来秉公处理事情的,而是给行凶者作帮凶来的!他们被叫来是要继续伤人的。保安看情况非常不妙,就把被害者请到保安室躲避开了。

而在福田派出所报案处理的时候,福田派出所的警察对行凶者格外客气,并悄声互相通气:“事情不好处理啊,他们是有关系的!”并很快就让行凶者离开,而对被打的女人却百般刁难,语气、态度都格外恶劣!两个被打伤的女人,其中一人因为被打休克,被120送往医院,福田派出所的警察不闻不问,至今也不处理。而另一个留在派出所里被害者被警察百般刁难,当被害人对警察的行为表情不理解的时候,警察竟这样喝斥被害人:“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就是中国的警察,这就是深圳的警察!!!就是因为行凶者有警察靠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19:08: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工会宣教某女干部长期破坏他人家庭, 还能升官发财, 这是什么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17:19: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教师法》算是国家法律之一吧?它明文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但实际上教师现领的工资与福利根本无法与公务员相比!法律是国家颁布了,但谁来监管与实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15:30: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宾馆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劳动法>>办事?国务院规定的春节假期一天当三天的, 而惠州宾馆只给一天员工, 难道我们这些员工就不是人吗? 真不敢相信政府的接待基地竞无王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13:05: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抓紧制定《彩票法》,给彩民一个公平、公正的购彩环境!

开奖要直播,现在的录播开奖完全有作假的空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11:14: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P>2007年2月1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的天虹商场地下停车场,发生了两男三女群欧两个女人的事件.</P>
<P>被害者及商场停车场保安拨打110以后,至少半个小时以上110才到场...行凶者因与警察有朋友关系,在110还未到场的情况,行凶者叫来做帮凶的警察就对商场报警保安喝斥:"报什么警,我就是警察!!!"而这位警察不是来帮忙处理事情,而是准备帮行凶者撑腰来的!</P>
<P>福田派出所报案处理的时候,福田派出所的警察对行凶者格外客气,很快就让行凶者离开,而对被打的女人却百般刁难,语气格外恶劣.两个被打伤的女人,其中一人因为被打休克,被120送往医院,福田派出所的警察不闻不问,至今也不处理.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行凶者有警察靠山!!!</P>
<P>&nbsp;</P>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5 22:16: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3个问提:一、春运开始,我家在海口。春节一票难求,为什末有蛇口-----到海口的船要停运。

                     二、双休日、3.8节、5月1日、10月日 、春节、还有其他假期。能在我没下岗的时候规定在“劳动法”里吗?不写在“劳动法”里劳动密集企业是坚决不执行在一家公司连续服务10以上,可以给签长期合同?“劳动法”为什末要在双方同意情况下才可以。您想把我们打工的至于何地????

                    三、深圳人的下岗证可以统一吗?调工、随签人员下岗享受待遇可以统一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5 22:14: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表同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5 17:00: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的房价太高了!!!!!!!!!!!!!!!!!!!!!!!!!!!!!!!!!!!!!!!!!!!!!!!!!!!!!!!!!!!!!!!!!!!!!!!!!!!!!!!!!1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5 16:52: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最近两会正值开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免费教育.这一消息另多少教育人士为之振奋,尤其是在读的或即将要读的该几所师范大学的学生。
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这6所大学。以后考入这几所师范大学的师范生便可享受免费教育。从这几所大学来看,东北、华北(北京)、华中、华东、西南、西北(陕西)都有了,惟独没有华南,华南师范大学不属于国家教育部直属,而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辖,在华南或者说广东,就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属于国家教育部直属。如此说来广东的人想读免费师范生就只能出外地读了。在广东颇受欢迎的华南师范大学却未能受此照顾,这一方面看出国家的教育对华南地区的投资力度不够。另外广东政府也拨不少经费给这些大学以此弥补国家的经费少。就比如中山大学,相对于其他的全国前十所高校来说,经费比清华北大复旦交大明显要少,为此广东政府给以补贴。曾有说法说国家拨1亿,省政府拨2亿。此传闻不知真假,但也非空穴来风。这也不是说广州比北京或者上海有钱,实际不是,这里面个人觉得是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博弈啊。
还有一好消息就是关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对贫困生的援助问题。国家开始加大投资,从2006年18亿增加到2007年的95亿,2008年更是拨200亿。可见国家对教育的支持逐渐加大。科教兴国政策逐步推进。然而伴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大学生人数的增加,就业问题也日益突显。尤其是贫困学生,贷款读书本身就欠下未来的一笔教育债,又不容易找工作,或者找到的跟没受教育者的工作没有区分度的话,那既是浪费学生本人的时间、精力、钱财,也是浪费国家的钱财。实际上目前就有这种情况,一般大学毕业的学生找到的工作也就是2000左右的工资,然而高中毕业的不少人出去打杂工卖衣服也有4000多的月收入。现在有种说法“读大学不如读职业学校”,技工的培养成本低却与社会的适合度大,而且类似于公务员,比如说海关,有不少职位专门收海关专业,而这种专业在本科教育根本没有,只有专科才有,而这些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的人数持平甚至更低。所以很多人辛辛苦苦读名校到时候面临的竞争比读专科的面临的竞争大很多。个人觉得,目前中国大学生的状况不是聪明者有能力者能更多回报,而是选对方向的更有回报。通俗的说,除非你很聪明,能力很突出,所读学校有名气,不然你还比不上当初高考没有你考的高分,没你读的学校好的学生好找工作。一切就看社会的需要程度和目前的人才竞争度。就如同现在香港的社会状况和税收状况,苦了“中产阶级”。
说到目前的就业情况,不得不提一下最近越来越明显的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问题。简单的说就是“先天不足”。社会上很多单位,尤其是国企对这个很介意,一有这方面的问题,一律拒之,除非有强硬的关系和后台。从以前来看,这个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大学生有分配,所以目前不少企业包括国企、医院等都有老一辈的携带者作为正式员工,那么随着健康程度的越受关注,企业开始从年轻一代抓起,肃清这一类人在公司或单位工作,目的是为了保护其他员工。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无可厚非,但是有不负社会责任和歧视弱者的嫌疑。从医学的角度,乙肝病毒的传播可以分为血液(含母婴)、唾液、性交,而其传染性的机会多大,可分为可能受感染者情况和病毒情况而言。如果是没有注射过乙肝疫苗的人来说,这些血液的直接性接触比如针头感染,伤口血液感染等,性交,接吻有一定传染性,而且前两者较大。但是如果对注射过乙肝疫苗的人来言,其传染性很小,什么蚊咬、性交都不大会传染。就乙肝携带者的状况来说,这种病毒不一定会发病,可能终生潜伏。在发生肝功能不正常的情况下,传染性最大,大三阳次之,小三阳最小甚至无,然而这三者对注射过乙肝疫苗的人来说,也几乎不传染。所以医生看病人也不必带什么口罩,也建议这类病人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用治疗,工作不受影响。有案利一对夫妇一者是携带者一者是正常但注射疫苗,生活几十年都没被传染。再者现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疫苗就可以没有携带该病毒。但是现在企业对这部分人的拒绝是以怕传染给其他人为理由,实在牵强。因此不少携带者打官司索赔,企业无奈没理只得陪钱。某年一学生状告到中央,国家对此下台规定公务员不得不招收携带者(肝功能正常),然而对企业也无可奈何,并且其实施难度大,比如公司可以以其他理由拒绝你,因为从面试到录取的招聘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一直是主导。这样带给社会什么问题呢?携带者很多是来自农村贫苦家庭,一般城市里有意识的在婴儿时期便开始防护,但是农村和贫穷的地方这种意识较差,所以造成就业对这部分人的歧视实际是对那些贫穷地区出来的人就业加以阻碍。这部分人辛苦读书、借债贷款十余年奋拼望成龙,但是到头来只能看好工作给了别人,对国家而言,也是浪费了这一部分培养费。学而不为所用,与古时的怀才不遇貌为相似。全国2亿多的携带者,大部分是80后,大学生,成了这个的牺牲者。有什么专门的维权团体机构网站,直书中央,可是毕竟这个问题公说有理婆说有理,是牺牲企业利益还是牺牲少部分人(携带者相对全国13亿和巨大的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少部分)利益,这个不容政府直接下决定。更重要的是观念问题,社会上对乙肝的渲染让人惟惶惟恐,企业为正名也对此加以更加严重的说法,无奈谁叫人性里面有个闻风丧胆。面对这个择业障碍,国家是沉默还是出法或政策明确态度呢,拭目以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4 23:05: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三农民:
温总理:您好!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农民生活有很大改善,农民盖新房都作为改善生活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土地浪费问题,他们没有统一规划,旧宅第又因各种原因,不能拆除重建,富裕起来的农民只好在农田或一些山地上盖房,占地问题相当突出,还有紧跟着的就是道路、水电、电话、电视和一些附属配套工程,这样一来,包括各项工程所占的土地至少每户在一亩地以上,全国的农民有多少户?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是春节回家所看,浪费土地问题触目惊心!
建议:1、政府成立一个农村旧房改造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农村旧房拆建、对原来的住户如何分配。
2、对建房子的地方尽可能统一规划,避免道路、水电、电视等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3、对一些附属设施尽可能共同使用,这样既美观又合理。
4、对一些贫困户,低保户,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4 13:52:30 评论人:少男无敌人

为什么近几年来有很多东西的物价都在涨,房价也涨,什么东西都在涨,就是工资涨不起来,对我们这些打工的人来说肯定接受不了.  中国不是引来许多外来企业吗?这些外来企业多是,和美洲国家他们为什么要来中国投资呢?是因为中国的工资底吗?可以这么说确实在中国的劳力工资比较底,在欧洲国家的工资比较高,他们就会来中国投资.我希望总理能对我们这些"打工子弟"提高工资我们也是人啊,我们也要生活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4 11:44: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当今压在老百姓头上新的“五座大山”(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就业难、无钱养老)说明了什么 

1、第一种可能是什么“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三个代表” 等等不过是句口头禅说说而已,说的不好听就是忽悠老百姓的。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目前中国90%的老百姓都买不起房,不知“ 三个代表”是代表了90%人的利益呢?还是少数地方官员、贪官污吏、开发商们和其它如舆论媒体等捆绑既得利益者们的利益

2、执政党和执政官员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3、没有一条完善体制和机制来保证 “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三个代表”的宗旨的正确顺利的贯彻执行。

4、没有完善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即时的发现问题和即时的纠正问题,这方面执建议政党和人大政协应该定期(年中和年终)和不期的进行监督和评估偏离航向立刻纠正。不要两会开完就完没有全程监督。

5、执政党和政府监管不严、反腐力度不购、约束的机制和体制不健全,官商勾结、贪污腐败、权钱交易还十分的严重,败坏了执政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还需要加强民主、能听到不同政见的声音。接受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的监督。

6、应端正对人民公仆的考核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机制。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振兴中华的目的是,要国强民富(不是搜刮民财),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不光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正如小平同志在南巡的谈话中说到“不改善人民的生活,人民不会拥护你、” 迟早要被人民赶下台。而现行的“五座大山”正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考核人民公仆的标准首先是看民生指标,从老百姓最关心的五座大山(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就业难、无钱养老)等问题着手。居民收入有没有提高,土地价格和房价、否作为老百姓的最基本的生存的社会保障定量共给,生态环境是否友好、经济是否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否同步发展等。而不能一味的以GDP 指标考核。 这一点上应该让我们的父母官们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给与的、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不是为自己谋福利,应好好的学习人民的大救星毛泽东和邓小平。

民生问题中的衣、食、住、行中“住”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之一, 对于目前房价还在涨的地方如深圳(1万四/平米)、北京(1万多/平米)、广州等地的父母官员们更应该好好的学学我们的革命前辈们,甚至有必要回家闭门思过,以谢天下的儿女们,因为中央已三令五申要问责情况下无实际的成效。首先是政治不和格、没有实质的执行、有的甚至是无动于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9:26:21 评论人:阿凯79
        强烈要求尽快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就算不能一步到位,也应该逐步改革了,特别是户口迁移的手续,该简化了,我毕业后户口迁移到了工作所在地,后来辞职了,现在人在广州工作,想把户口迁回老家,可根本就迁不了,先是要家里村委会同意,然后是原单位同意,接着是两地派出所同意,再接着是公安局同意,最后才是办准迁证,然后去办迁移证,另外还要什么失业证明等等,你说办个户口迁移还的这样两地来回奔波好几回,那要多少时间啊,真要办下来那不的半个月啊!作为一个上班族,谁能这么有空啊!!为什么政府办公就不可以联网搞定,不要这么辛苦呢!现在都要办二代证了,这户口却没办法办下来,真是郁闷!!我已经请假两次回去了,还是办不了,这边说要那边先同意迁入,那边又说要这边先同意迁出,结果来回路费花了两三千,事却没办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8:58: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非常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8:25:48 评论人:小任总

立即停止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祸国殃民的错误做法,残酷查处教育乱收费,整顿教育行政化,给学术自由正常的空间,退回以前多收,乱收的教育费用.强力加强教师队伍的业务和人品教育.

好的教育是国之根本,国之灵魂.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6:28: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给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委员的控告书:

强烈控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弄虚作假、不依事实、驳非所诉,包庇、怂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商勾结打家劫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官商勾结,以根本就不会有的“回迁房”欺诈本控告人,达到其抢劫本控告人全家赖以生存的、受宪法保护的、合法的私有房地产、住宅的目的,竟然无人上诉就将《(1999)穗中法房终字第690号》“民事判决书”强加给了我!;

在人民共和国早已进入法治社会的年代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行莫须有、土匪式的恶意判决,蓄意制造旨在打劫人民财产、剥夺人民生存权利的枉法冤案!;他们官商勾结滥用司法权力,以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为借口,疯狂地抢劫了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私有房地产和住宅!我们全家被迫害至今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我们含冤受苦、疲于奔走告状多年,虽早已于2001年5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立了案(案号为《(2001)粤高法审监民申字第253号》),并明确“现本院将对此案进行实体审查”。然而在本申诉人一再催促下,久拖半年后,省高院审监庭竟一不听证、二不进行实体审查,就武断地将“违反法定程序、利用终审判决书的不可抗拒性,达到欺诈、抢劫的枉法犯罪”的本案,变更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于2001年12月给予了驳非所诉的“驳回”!。此后省高院就以“已经驳回了就不再受理”为由,不管本申诉人再怎么请求、申诉、控告,至今一直拒不再审,依法进行实体审查、还正义与民。省高院审监庭为了置百姓有冤无处可申之地,竟然可以如此肆意欲为、驳非所诉、枉法办案,实乃包庇怂恿、渎职犯罪,岂有国法可容者!!!

     本案再审申请摘要:

一.无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将《(1999)穗中法房终字第690号》“民事判决书”强加给了我!(因没有上诉书副本给我。是谁上诉我?诉我什么?我都全然不知,所以叫无人上诉);

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把他们与“江南公司”恶意蓄谋的,完全是欺诈本请求人的“回迁房”条款,利用“终审判决书”的不可抗拒性,强加给了本请求人。这绝非是民间发生的买卖欺诈、合同欺诈等可以比拟的。它是滥用国家司法手段,对我们老百姓犯下的顶级欺诈罪!。

如此程序不公且实体更是不公的案件,省高院审监庭竟立了案也要驳非所诉实施驳回,拒不再审!他们也是渎职、枉法犯罪啊!!!

其实省高院不仅包庇了一宗十分荒谬的枉法判决案,同时也包庇了一起盗卖他人“房地产权利”的刑事案!看,1992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以兴建道路、住宅小区为名,向市人民政府要求征用广州市南华西路至宝岗路两侧土地。可是自广州市规划局以《(92)城地批字第230号》征用土地“通知书”给了海珠区人民政府以后,直到现在(2007年)从未有区政府的工作人员跟我户协商、签订过征地补偿事宜,就转让给了广州市江南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而“江南城建公司”也在未跟我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且《(1996)海房初字第238号》已判决其不具拆迁人资格应立即停止拆迁的情况下,又抄卖给了“南北房地产公司”!!!宝岗路新八间25号是我户赖以生存的住宅,其房产权、国土使用权均属于我的,我就是该房地产的业主(两证现还在我手中)。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城建公司”竟在该产权未有变更之前就将我的房产权、国土使用权抄卖给了他人,这不仅是违反《国土法》的犯罪,更是犯了盗卖我“房地产权”之罪!!!非法倒卖他人“国土使用权”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所发生的任何交易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事实上广州市江南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跟本控告人并不存在“利益关系”,此所谓的上诉人也就根本不具备《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人资格(他只能站在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受理了,还敢作出如此程序不公、实体不公的枉法的“终审判决”!

 

我们疲于奔走四处告状已历经八年之久,然而材料一经转到省高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以不接访、不复函、不告知、不查询,以实行其不审、不判、不监、不督,从而达到包庇、怂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商勾结,枉法判决、滥用司法权力达到抢劫人民的犯罪目的!

人大赋予人民法官依法审判、生死予夺的权力。然而那些法官却把至高无上的国法丢入茅坑,权力却被他们利用来勾结奸商打家劫舍!

他们靠官商勾结打家劫舍奔“大康”,既然不受国法制裁!我们百姓横遭枉法抢劫流离失所,被迫害致贫困交加,却有冤难申!

至高无上的国法在淌血!被枉法蒙冤受难的人民在苦难中呻吟!仗权枉法、官商勾结打家劫舍之徒却一直逍遥法外!

要“严肃国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还正义与民”,不是人民苦苦追讨的不了情!

我们年年盼月月盼,盼望终于能见到法治的青天!

 

此控告申诉案自2001年向省人大提出后,七年来已向省人大上访过不知多少次了。然而省人大至今竟不理不问!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对一府两院负有监督权力,更有宪法赋予的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的责任。可是我们的财产权、生存权都被侵犯了、抢劫了。告到省人大长达七年竟都不理,究竟是何道理?!!

此致                            

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委员!

 

                 控告人:胡绮莲      2007年3月3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6:28: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严查中国基层贪污腐化的问题,并严惩贪官!

 只要能把中国的贪污腐化问题的病根切除掉,建立一支廉政的政府队伍,有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教育乱收费,房价高,医疗保险,大学生就业难等等好多问题,你只要细细的查下都是与贪污有关系!!!!只有建立一支有作为副责任的廉政政府队员就可以基本得到解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6:18: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给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委员的申诉、控告书:

改革开放早已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上了。要在2020年实现创新型国家也已成为党的意志和国家的战略决策。可是,本请求人所诉关于“《活字键盘》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案,由于“自2001年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后,竟因省高院对《(1999)穗中法房终字第690号》终审判决的申诉案,采取弄虚作假、不依事实、驳非所诉实施驳回的手段,拒不再审”,迟迟得不到确认。我只好于2005年7月13日转而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对“省高院的渎职侵权行为”的申诉、控告(具体详见随付材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控告和申诉”后,按规定一个月内就应该作出是否立案的答复。可是虽经本请求人一年多来的无数次上访,时至今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仍未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从而又继续导致了本请求人所诉的“知识产权案”拖延到现在都无法获得确认的后果。本控告人以《活字键盘》为基础,正在研发的“第三代电脑操作系统”也被迫中断至今。

本“《活字键盘》发明专利”是原创性的发明专利,本发明人以《活字键盘》为基础,正在研发的“第三代电脑操作系统”将引领电脑操作系统进入新纪年。它不仅将为我国此类电脑软件创造数以百亿、千亿计的产值,更可让数万名有志于电脑软件事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再创造出数万项各种专利。因此,“《活字键盘》专利”完全是一项保障国家安全的、强国富民的重要发明,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具有超前性的发明创造。但是由于广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至今仍受而不理,必将导致我正在研发的“第三代电脑操作系统”胎死权力之手!。

今本专利权人乘全国两会召开之机特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投诉、控告。强烈请求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为了我国2020年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严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依法办案,尽早给予确认作出赔偿,并恢复我此项因枉法判决而失效的“《活字键盘》发明专利”。

此致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

 

申诉人:曾广兴     2007年3月 3 日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9: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在龙岗一家工厂打工多年,发现很多工厂跟本就不按劳动法来办事,可是主管的劳动部门却从不主动去工厂检查,而是要等着别人去拆诉才迟迟来处理,为什么我们的劳动部门不能象安全和消防部门一样主动来查厂呢?其实劳动部门要查厂里有没有违返劳动法是很简单的,只要调出一个工厂的上班打卡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就可以了,劳动部门啊,你们不要坐在办公室看劳动合同了,那都是厂里做的假,是看不出问题的,什么时候真正为我们打工者做点事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23:16: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把科学的春天变成了迫害国家科技干部的冬天!

 

强烈控告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原“胜风公司”对一名正艰苦奋斗在工程科技第一线上的国家干部,实施非法“除名”和打击、迫害!!!

本控告人是在册的具有行政级别的国家干部、知识分子、科技骨干。可是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原“胜风公司”竟然按“国发[1982]59号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以“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式实施非法“除名”(国家干部无“除名”的行政法规);并就以“行政不作为”的手段,非法剥夺我为强国富民而艰苦奋斗了几十年的工作岗位,从而进一步非法剥夺我作为国家科技干部的薪金、医疗和行政福利待遇等权利;甚至,乘本控告人不在家之际,非法侵入我的住宅,劫持我的全套家庭财产至今不予归还!

一个在工程科技第一线上厉练了几十年的国家干部,本应把有限的生命献身于无穷无尽的、强国富民的科技事业中去。可是要致人于死地的非法行政,却剥夺了我为之艰苦奋斗了几十年的工作岗位,走向了无穷无尽的维权之路!。

打倒四人帮后迎来了科学的春天,国家也早已进入了依法治国的年代。可是我经过多年不懈的投诉、告状,竟至今未能获得依法纠正。2005年5月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本受迫害人又多次前往市人民政府上访。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竟依然仅是将信访资料转回原单位了事。本案之所以长期上访申诉、控告均得不到依法纠正,皆因广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受迫害人早已于2003年5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至今不予作出行政裁定的缘故(也不予作出书面答复)。

“你不服就去法院告呀!”就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的常用语。他们为了放纵基层单位非法行政对工程科技人员实施的打击和迫害,居然采取拒不受理、拒不依法作出裁定,误导你、迫你去法院告状。然后再操纵法院枉法判决,将“非法行政合法化”。直到把工程科技人员整死为止的恶毒手段!;

“你的问题是劳动纠纷,不属行政复议范围,你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又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拒不依法受理,误导上访人的惯用伎俩。一九七零年我从高校毕业就是具有行政级别的国家干部、工程科技人员。怎么在国家科技第一线上艰苦奋斗了二、三十年,受到了非法行政迫害竟就成了劳动纠纷了?(单位又何时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了!)。事实上,2001年我曾经投诉到市委,就被市委转到市劳动局当劳动纠纷处理,然而市劳动局根本就不敢作出“劳动仲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科技创新、要科技兴市、要强国富民!就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人才。人才是根本,工程科技人才就是第一资源!而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基层单位却沆瀣一气,蔑视工程科技人员,处心积虑,视国家工程科技人员为劳工,对一名正艰苦奋斗在工程科技第一线上的国家干部实施非法行政和残酷迫害。然后又一再拒不依法纠正,公然对抗新的《信访条例》,他们究竟要干什么?!

    此案已多次上访广东省省委、省纪委、省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州市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竟至今得不到依法纠正!今本受非法行政迫害人乘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特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投诉、控告。请求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主持正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知识分子政策不被非法践踏,责令广州市人民政府必须严格保护国家科技干部,依法行政、坚决纠正。

控告人:曾广兴       2007年3月2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7:00: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全力支持李崴委员所提的"教育券"!建议李委员再提国家发行"教育彩票"!这些都是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9: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会这样。中国的房价为什么这么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9: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