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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有话问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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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网互动升级,南方报业集团五报两刊两网“报网互动”出征两会

去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公开表示:几十万条网民意见、问题让他看到信心和力量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报网互动”从今天起开设了“有话问总理”征集话题帖子,在这里,你可以畅言教育、反腐败、税收、经济安全、医改、房价、社保、食品与药品安全……等问题,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两会特派记者将把您的呼声传递到上去,让总理知道你,让总理看到你,让总理关注你!欢迎大家跟帖留言、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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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4 22:37: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尊敬的温总理您好:我们是陕西省礼泉县东关村的村民。从97年到现在我们的村民一直受村书记曹武汉的压迫。他上任以来大肆给自己圈占土地,宅基地。给自己敛财多达上千万,又以自己老婆的名义在我村礼泉一中学校对面开发房地产。他用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为各小队的队长。村民敢怒不敢言,看到新闻上的消息说。有话可以问总理。我们全体村民叩请总理为我们主持公道!!!!!!!!!!!!!!!!!!!!!!!!!!!!!!!礼泉东关全体村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10 13:27: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温总理;

我是一名国企下岗职工,工令三十六年,年令五十六岁。上有年过七旬双亲。下有上学的孩子,自己患糖尿病十余年现靠打胰捣素维持每月药费四多元才能维持生命。失业了没有收入。挣扎在死亡线上。我只要求能堤前让我退体亩每月有几百元退休费能度比残生足矣!

8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9-4 11:18: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勾结福建省三明市森林公安局,编造假材料欺骗省长。公然庇护盗(滥)伐林木逾10000立方米(涉及16个林小班)的犯罪分子邱友根,邱福盛(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欢祥的姨表兄)。以李欢祥为首的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是披着“人民警察”的腐败群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6-18 10:07: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总理:

给您讲一个关于中国百姓住房的故事。

形容中国的房地产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是这样写的: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日本名儿,叫物业费!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前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这个笑话虽然有点夸张,但实际上这何尝又不是事实呢?有人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人还要买房?疯了一样的买?为什么?还不是愚民教育的结果,就好象60 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三大件: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才算是成功人士才可嫁人娶妻。70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新四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装电话才算是出人头地才可娶妻生子一样,记得当年装电话可是要几千块钱一部啊(人均收入不到200的小城),而北京上海更有上万一部的时候,还得排队买号搭人情,和今天的买房又何其相似?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8 15:47: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7 14:36: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亲爱的总理您好;为什么国家的好政策都不会绛临到代课老师的身上;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7 12:06:47 评论人:kjr360

    我于0711月份公司帮我申请的社保卡,到现在已有半年时间之久,

到现在还没有拿到社保卡,打电话到区没用,到社保局去,社保工作人员说他也没办法,

社保局询问;接线员叫我打96888去询问。96888这个号码我从年前打到现在,

基乎是每天都在打,但也没有打通过。《为什么现在正府的单位电话经常音乐听,没人接,这要下去,我们要让费多少电话费》正府电话是有点忙,我们可以原谅,但是常期没人接这个总不能是借口,

深圳社保局这样做事很不负责。《

     请问要怎样才能解决我这个问题?现在社保局96888电话也打不通,我打市长12345电话N次了,也没能帮民工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打哪个单位的电话才有用,?????/希望深圳社保局能把这事帮我解决,

请大家帮我转发这事,到其他的网友 谢谢  电话1363261494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7 12:04:27 评论人:kjr360

    我于0711月份公司帮我申请的社保卡,到现在已有半年时间之久,

到现在还没有拿到社保卡,打电话到区没用,到社保局去,社保工作人员说他也没办法,

社保局询问;接线员叫我打96888去询问。96888这个号码我从年前打到现在,

基乎是每天都在打,但也没有打通过。《为什么现在正府的单位电话经常音乐听,没人接,这要下去,我们要让费多少电话费》正府电话是有点忙,我们可以原谅,但是常期没人接这个总不能是借口,

深圳社保局这样做事很不负责。《

     请问要怎样才能解决我这个问题?现在社保局96888电话也打不通,我打市长12345电话N次了,也没能帮民工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打哪个单位的电话才有用,?????/希望深圳社保局能把这事帮我解决,

请大家帮我转发这事,到其他的网友 谢谢  电话13632614941

1票支持 2票反对 #2008-4-10 17:34: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谁来给塘尾村民一个公道?

影响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村的"三宗罪"       

         一、1993年塘尾村委将大田洋400多亩土地转让给当时的福安公司,一千多万元土地转让款至今仍不知去向。

        二、2002年塘尾村开发西区2000多亩土地,现在塘尾村西区已建成多个“不明来历”的工业区,经济收入缺未见有增加。其中福永镇政府向塘尾村委以合作开发为名,以每平方米37元低价买入至少500亩土地,然后以每平方米300多元高价卖出,以惊人的差价谋取暴利。对此,塘尾村民从不知情。

        三、2003年塘尾村委规划兴建约十二万平方的高士厂厂房,从规划预算的七千万元到建成的一亿二千多万元,惊人地超出五千多万元。现在塘尾村委用于每年分配给村民的生活金为一千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超出部分足够塘尾村民五年的生活费。

解说塘尾"三宗罪"

         一、据了解,当年塘尾大田洋400多亩土地转让给福安公司的土地转让款,其实是因当时福安公司正在扩展,需要资金,因而把塘尾大田洋的土地以地作股形式入股福安公司,以后则每年分红。但是,现村理财小组根本找不到此项帐目,有村民质疑,当年以地作股福安公司的股份已被当时的村委干部瓜分了,而且,老村长和手握“大权”十多年的干部也承认拥有福安公司股份。

        二、塘尾西区实际有2600多亩土地,现在确实已建成多个工业区,但占大多数不是塘尾的,除塘尾自留小部分和当时福永镇府以合作名义拿走了的土地之外,其余土地,有村民质疑是被某某村干部以福永镇府名义,以超低价卖给了开发商,从中谋取暴额回扣,从而造成了现在塘尾村西区已建成多个“不明来历”的工业区,经济收入缺未见有增加的不寻常现象。

        三、塘尾高士厂房建设总金额一亿二千五百多万元,是村委理财小组某成员从村委财务帐本上统计得来的,比原规划预算的七千万元超出了五千五百万元。

       对于上述事件,塘尾村民曾多次上访向政府反映,于由官官相惠,级级包庇,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得到解决。

他们的行为是否已构成操纵选举罪?

        2005年4月塘尾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推选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时,福永镇政府工作人员并没有按照选举法规定,在现场点票并宣布候选人名单,而是将选票带回镇政府,第二天才宣布,结果当然是出人意料的:就是一向工作认真,常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村委文书没有在候选人名单中,反之,有两名普通工作人员入选,当时就有许多党员议论纷纷,只是敢怒不敢言。在正式选举党支部委员的前一天晚上,镇政府领导单独“召见”了许多党员,也不知道是否下了什么鬼“命令”?在推选村委会委员候选人时,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没有按照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出候选人,而是每个选民派发了一份“名单”,并要求选民选举“名单”上的人,对支持自主参选候选人的选民进行多种方法说服,而且,在没有经过选举法规定的"竞选演讲"这一重要环节就直接选举村委委员,这样选举出来的村委委员素质难保,而且既没有工作承诺,更没有工作责任何在。好在,使人振奋精神的是,没有当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原村委文书,在没有得到上级支持的情况下,能在全体选民的拥戴下超过90%选票顺利当选为村主任。回头想想,为什么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名单”上的候选人如此重视,又草草地选举村委委员?为什么在没有得到上级领导支持的原村委文书,能以如此高票当选村主任?镇政府工作人员如此违反选举法规的行为,是否想让某些人当选,让某些人不能当选?是否想让某些人当选了就能埋藏多年来的“违法事实”?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0 17:31: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影响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村的“三宗罪”

       一、1993年塘尾村委将大田洋400多亩土地转让给当时的福安公司,一千多万元土地转让款至今仍不知去向。

       二、2002年塘尾村开发西区2000多亩土地,现在塘尾村西区已建成多个“不明来历”的工业区,经济收入缺未见有增加。其中福永镇政府向塘尾村委以合作开发为名,以每平方米37元低价买入至少500亩土地,然后以每平方米300多元高价卖出,以惊人的差价谋取暴利。对此,塘尾村民从不知情。

       三、2003年塘尾村委规划兴建约十二万平方的高士厂厂房,从规划预算的七千万元到建成的一亿二千多万元,惊人地超出五千多万元。现在塘尾村委用于每年分配给村民的生活金为一千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超出部分足够塘尾村民五年的生活费。

       对此,塘尾村民曾多次上访向上级反映,但都没有得到切实的答复。在此,我们衷心希望有能之士能申出正义的援助之手,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此事,还塘尾村民一个公道!谢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6 19:04:31 评论人:彭文乐爸爸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希望你在百忙中一定要看看我的这篇回复!

我们是来自各地的失踪儿童家长,我们本来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我们的孩子却在转眼之间就被人贩子拐走了,更确切的说有些是被从街上,从家里抢走的,我们为了找到孩子差不多走遍全国,我们每个人都债台高筑、倾家荡产,我们每个家中的亲人都有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不得已我们才来请求你们的帮助。

近年来,拐卖儿童的现象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危害日益严重,一些人贩子已从单纯的拐骗孩子发展到光天化日之下当众强抢孩子,甚至直接冲进人家把家长绑起来,再把孩子抢走,为了抢孩子而杀害孩子的家长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拐卖犯罪已向暴力化、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发展。自2001年到2007年,昆明、贵阳、东莞这些城市丢失的儿童都在四百人以上,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被拐的儿童就可想而之了,这些丢失的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给别人传宗接代,与我们这些父母永远天各一方,有些则被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为了能博得善良的人们的同情而讨要到更多的钱财,部分孩子被他们人为地致残;部分孩子被迫在大街上长时间地做着各种超出常人身体极限的动作;部分孩子因被灌了催眠药而整日躺在地上昏睡着;还有一些刚出几个月的婴儿在近四十度的高温里,被直接放在烈日下整天暴晒着,还有很多的残疾乞丐光天化日之下用绳子或铁链拴着孩子沿街乞讨。这种残害儿童的现象每个城市、每个繁华地段都有,他们是被我们这个社会残忍抛弃的一个群体,他们得不到任何的关爱,成为当今和谐社会的一道不和谐的伤疤。而我们这些家长,不知道我们曾经含在嘴里,捧在手上的心肝宝贝,是不是也成为了这些乞丐中的一员,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遭受着这样的屈辱与非人的折磨,是不是也被人贩子们肆意地摧残他们稚嫩的肉体,让他们屈辱地出卖着自己的尊严,承受我们这些成人都无法承受的痛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着这些孩子痛苦、无助、甚至绝望的眼神,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心都在流血,求求你们帮帮我们这些父母,救救我们可怜的孩子吧!如果连这些孩子我们都保护不了,我们的政府还能让人信服吗?有大量被拐儿童的社会还能叫和谐社会吗?

日益猖獗的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已经给家庭、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不幸。然而由于信息上报的不准确,现在政府在对待被拐儿童方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各地警方也是被动的被人贩子牵着走,而不是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这些失踪儿童家长提出以下建议:

1  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只要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他们收买被拐儿童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因此他们也就放心大胆地用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可以说买方才是拐卖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2  建立一个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公安、民政结合起来,真正地提高寻人效率。

现在公安机关建立的被拐卖妇女儿童资料库,只有各地公安机关可以上网查询、指认,而有些被拐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相貌的改变,有时甚至连孩子的父母都不敢相认,靠公安机关在资料库里辩认出孩子的可能性就更小。另外,现在有些救助站、福利院也都有民政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而这些信息同样也不对社会公开,这就造成了找孩子的家长看不到信息,而拥有这些资源的部门却找不到孩子的亲人的局面。

例如四川成都福利院当时收留的走失儿童张宇,他的父母就在成都,从张宇走失后,他的父母在成都的大街小巷张贴了很多的寻人启事,可是一直没有孩子的消息,他们又开始在全国各地寻找自己的孩子,直到七年后,一个媒体公布了帮助这些福利院的孩子寻找亲人的信息,张宇的亲人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孩子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个城市里,07年西安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也发生了同样的故事,一个在那里生活了两年的孩子的信息公布以后,被他们在同城生活的父母发现,这样的事情相信在其它城市也会有许多,而庆幸的是这些孩子没被人收养,按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儿童的亲生父母,其它人可以依法收养这些儿童,那么这些被收养的孩子就永远失去了与亲生父母团圆的机会。其实社会上还有很多智障人、老年痴呆症病人、失忆患者等都存在着流浪在各地的街头,或是被政府的救助部门收留而找不到亲人的情况。

现在国内有许多个人建立的各种寻人网站,但是由于不是国家权威部门建立的信息平台,覆盖面较小,信息量也有限,有些收费网站的费用过高,所以,寻人的成功率都是很低。

我们建议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平台对社会公开,每个失踪者的亲人都可以把失踪者的信息发到这个网上,而各地的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区都可以把自己收留的或发现的孩子及其它人上传到信息平台,这样,就可以使很多失踪人家属很快地寻找到自己的亲人,也能降低家人寻人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国家民政部门为供养这些人所花费的巨额支出。

3  呼吁立法严禁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禁止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控制或是太小,无法主动寻求救助;有些不法分子又坚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相关部门借现行的“自愿救助”原则为由放弃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建议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并按规定程序对此类儿童做DNA鉴定,如果这些儿童是被拐卖的,马上就可以对孩子进行解救,即使是父母带自己的亲生儿女乞讨,卖艺,相关部门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4  加强户籍管理,追究让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成了儿童被拐的助推器,由于相关人员的不负责任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被拐卖的孩子都名正言顺地在公安机关落上了户口,现在这些孩子上户口的渠道有几种:一是在医院或诊所办理假的出生证明,甚至有些已有孩子的家庭给孩子办理双胞胎证明,然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二是假装是捡到的弃婴,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三是直接办理一些假证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四是当地政府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直接给孩子办理户口。其实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很多的地方收买被拐儿童并不是个别现象,是当地政府与相关的部门的纵容或失职,使这些孩子能够身份合法化,才助长了当地民众收买被拐儿童的这种习气,这些所以建议政府一定要完善相关制度,公安机关在解救孩子后一定要进行责任倒查,无论是医疗部门、民政部门、当地政府或是派出所的经办人员,只要为买主提供相关的虚假证明或是在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失职与渎职的法律责任。

5  修改现行的收养法法规,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

各地民政部门应从现在起建立全国统一的收养档案,国家建立一个总的DNA数据库,将被拐儿童家长的DNA样本收入数据库中,公民家庭收养的儿童无论是任何来源都必须做DNA备案,只有在经过国家DNA数据库备案及认证后,有关部门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任何不按程序收养孩子的行为都按收买儿童罪惩处,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拐卖儿童问题。

另外,无论从何种渠道得到的孩子,都由民政部门在确认了孩子不是被拐的情况下,按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申请的顺序统一安排收养,而不能让谁捡到弃婴谁就收养,这样就能杜绝买主买来被拐的孩子并以收养弃婴的借口进行收养。

 

阳光天使 21:55:18

6  进行被拐儿童情况全国大普查,多方协助失踪儿童家长寻找被拐儿童。

进行全国拐卖人口普查;登记各地非父母所生、超过规定时间落户口的儿童的信息,将信息汇总到全国打拐办;并运用DNA亲子鉴定确定儿童身源,同时建立登记流浪乞讨儿童DNA系统及民政部门已收养的孩子的DNA系统,让家长能够登陆这一系统对比查找,帮助那些已被拐卖与走失多年的儿童回到父母的身边。

    现在有些地区虽然在发现被拐儿童后也进行过相关的调查,但据我们了解,当地的乡政府并没有把这些调查活动落实到实处,实际上调查活动只是走个过场,也有的乡政府怕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被拐儿童过多会对自己的政绩有影响,对相关问题一直是瞒着不报。

7  流浪儿童救助过程涉及部门过多,责任界面不清,缺少长效救助机制。

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但由于参与的部门过多,就造成了谁都可以管而又谁都不管的局面,所以必须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救助实施细则,建立起长效的救助机制,并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工作纳入考察基层干部业绩的硬指标之中,只要自己的辖区内出现收买被拐妇女及儿童现象,就对当地的村干部、乡干部一票否决,把保护儿童的权益的措施真正在落实到实处。

8  建立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基金,完善我们的福利制度。

对确因生病、家长身体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造成的带未成年乞讨的家庭给予救助,加强对领养人的审核和后期的跟踪工作,不给那些拿着孩子做乞讨工具的人任何机会。

9、建立一个全国专业的打拐队伍,加强各地的打拐信息交流。

现在全国各地的警方并不都有专门的打拐队伍,有些孩子失踪后,只能让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负责,而这些民警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及经费的限制,就常常把打拐工作放在一边。另外现在很多人贩子团伙都是集团式做案,活动区域广泛,并不是一个地区单枪匹马就可以解决的,而且很多警方只是单纯解救自己辖区内被拐的孩子,这就造成了各自为战,不能很好的交流信息,对人贩子打击的力度不够的局面,因些,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调动的打拐专业队伍。

10、改变现有的报案规定,对失踪儿童要马上立案,并及时向失踪儿童家长通报各地解救的被拐儿童信息,以便家长能及时与失踪儿童相认。

按现行规定,儿童失踪一般只有在二十四小时后,家长向警方报警,警方才给立案,而且是只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是被拐的,才给予立案,其它的孩子只能按走失处理,而现在交通发达,一般人贩子在拐骗到孩子以后,几分钟就逃离现场,用不上两个小时就可以将孩子远远的带出市区,二十四小时后,孩子早已离家千里了,这样就耽误了寻找孩子的最宝贵的时间,因此,希望警方能改变原有的规定,在发现孩子失踪后,能立即启动紧急寻找程序,以防人贩子将孩子带离被拐地区。另外,凡是失踪儿童不管是走失还是被拐,一律要立案侦查,因为现在失踪儿童立案率较低,一般都是按走失处理,可从失踪被找回来的孩子看,走失的只是极个别的,绝大部分还是被人拐卖了,例如震惊全国的淅川儿童被拐案,八名孩子都没有立案,而这些孩子确实都是被拐卖的。

另外,现在很多地区破获了拐卖儿童案件后,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与失踪儿童家长沟通的渠道,很多被解救回来的孩子找不到家,而家长却不知道孩子被解救回来,也不能及时的将孩子接回来,有些地方财力可以,政府将这些孩子统一安排到福利院,而有些地方则把解救回来的孩子再送回买主家,使这些孩子永远失去与亲人团聚的机会。因此,各地警方在解救了被拐儿童后,应该由公安部统一发布解救消息,让失踪儿童家长及时辩认是否有自己失踪的孩子。

    现在还有一些幼时被拐的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份想寻找自己的亲人,同样,他们也没有一个正规的渠道发布寻亲信息,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因此,警方责任帮助这些孩子寻找他们的亲人。

天下没有什么事情,比母亲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残酷,人贩子拐卖一个孩子,就等于毁灭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就给和谐社会增加了一个不安定的因素。请给予这些不幸的孩子和悲伤的父母一个团聚的机会!让所有的父母都不在深夜里暗自悲泣!让每一个宝贝回到自己妈妈的怀抱里撒娇!请您伸出手来帮帮我们!!!

                         深圳寻子联盟

                       2008.4.5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6 18:57:52 评论人:彭文乐爸爸

温总理:

  您好!

我们是来自各地的失踪儿童家长,我们本来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我们的孩子却在转眼之间就被人贩子拐走了,更确切的说有些是被从街上,从家里抢走的,我们为了找到孩子差不多走遍全国,我们每个人都债台高筑、倾家荡产,我们每个家中的亲人都有因为思念孩子死的、疯的、病的,其余的人也都是个个心力交瘁,不得已我们才来请求你们的帮助。

近年来,拐卖儿童的现象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危害日益严重,一些人贩子已从单纯的拐骗孩子发展到光天化日之下当众强抢孩子,甚至直接冲进人家把家长绑起来,再把孩子抢走,为了抢孩子而杀害孩子的家长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拐卖犯罪已向暴力化、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发展。自2001年到2007年,昆明、贵阳、东莞这些城市丢失的儿童都在四百人以上,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被拐的儿童就可想而之了,这些丢失的儿童有些被人贩子卖给别人传宗接代,与我们这些父母永远天各一方,有些则被卖到“职业乞丐”的手里,成为他们乞讨骗钱的道具。为了能博得善良的人们的同情而讨要到更多的钱财,部分孩子被他们人为地致残;部分孩子被迫在大街上长时间地做着各种超出常人身体极限的动作;部分孩子因被灌了催眠药而整日躺在地上昏睡着;还有一些刚出几个月的婴儿在近四十度的高温里,被直接放在烈日下整天暴晒着,还有很多的残疾乞丐光天化日之下用绳子或铁链拴着孩子沿街乞讨。这种残害儿童的现象每个城市、每个繁华地段都有,他们是被我们这个社会残忍抛弃的一个群体,他们得不到任何的关爱,成为当今和谐社会的一道不和谐的伤疤。而我们这些家长,不知道我们曾经含在嘴里,捧在手上的心肝宝贝,是不是也成为了这些乞丐中的一员,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遭受着这样的屈辱与非人的折磨,是不是也被人贩子们肆意地摧残他们稚嫩的肉体,让他们屈辱地出卖着自己的尊严,承受我们这些成人都无法承受的痛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着这些孩子痛苦、无助、甚至绝望的眼神,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心都在流血,求求你们帮帮我们这些父母,救救我们可怜的孩子吧!如果连这些孩子我们都保护不了,我们的政府还能让人信服吗?有大量被拐儿童的社会还能叫和谐社会吗?

日益猖獗的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已经给家庭、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将会遭受更大的不幸。然而由于信息上报的不准确,现在政府在对待被拐儿童方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各地警方也是被动的被人贩子牵着走,而不是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这些失踪儿童家长提出以下建议:

1  坚决摧毁买方市场,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只要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他们收买被拐儿童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因此他们也就放心大胆地用暴利诱惑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可以说买方才是拐卖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只有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2  建立一个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公安、民政结合起来,真正地提高寻人效率。

现在公安机关建立的被拐卖妇女儿童资料库,只有各地公安机关可以上网查询、指认,而有些被拐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相貌的改变,有时甚至连孩子的父母都不敢相认,靠公安机关在资料库里辩认出孩子的可能性就更小。另外,现在有些救助站、福利院也都有民政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而这些信息同样也不对社会公开,这就造成了找孩子的家长看不到信息,而拥有这些资源的部门却找不到孩子的亲人的局面。

例如四川成都福利院当时收留的走失儿童张宇,他的父母就在成都,从张宇走失后,他的父母在成都的大街小巷张贴了很多的寻人启事,可是一直没有孩子的消息,他们又开始在全国各地寻找自己的孩子,直到七年后,一个媒体公布了帮助这些福利院的孩子寻找亲人的信息,张宇的亲人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孩子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个城市里,07年西安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也发生了同样的故事,一个在那里生活了两年的孩子的信息公布以后,被他们在同城生活的父母发现,这样的事情相信在其它城市也会有许多,而庆幸的是这些孩子没被人收养,按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儿童的亲生父母,其它人可以依法收养这些儿童,那么这些被收养的孩子就永远失去了与亲生父母团圆的机会。其实社会上还有很多智障人、老年痴呆症病人、失忆患者等都存在着流浪在各地的街头,或是被政府的救助部门收留而找不到亲人的情况。

现在国内有许多个人建立的各种寻人网站,但是由于不是国家权威部门建立的信息平台,覆盖面较小,信息量也有限,有些收费网站的费用过高,所以,寻人的成功率都是很低。

我们建议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国家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平台对社会公开,每个失踪者的亲人都可以把失踪者的信息发到这个网上,而各地的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区都可以把自己收留的或发现的孩子及其它人上传到信息平台,这样,就可以使很多失踪人家属很快地寻找到自己的亲人,也能降低家人寻人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国家民政部门为供养这些人所花费的巨额支出。

3  呼吁立法严禁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禁止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控制或是太小,无法主动寻求救助;有些不法分子又坚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相关部门借现行的“自愿救助”原则为由放弃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建议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并按规定程序对此类儿童做DNA鉴定,如果这些儿童是被拐卖的,马上就可以对孩子进行解救,即使是父母带自己的亲生儿女乞讨,卖艺,相关部门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剥夺其监护权,将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部门抚养。

4  加强户籍管理,追究让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成了儿童被拐的助推器,由于相关人员的不负责任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被拐卖的孩子都名正言顺地在公安机关落上了户口,现在这些孩子上户口的渠道有几种:一是在医院或诊所办理假的出生证明,甚至有些已有孩子的家庭给孩子办理双胞胎证明,然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二是假装是捡到的弃婴,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三是直接办理一些假证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四是当地政府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直接给孩子办理户口。其实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很多的地方收买被拐儿童并不是个别现象,是当地政府与相关的部门的纵容或失职,使这些孩子能够身份合法化,才助长了当地民众收买被拐儿童的这种习气,这些所以建议政府一定要完善相关制度,公安机关在解救孩子后一定要进行责任倒查,无论是医疗部门、民政部门、当地政府或是派出所的经办人员,只要为买主提供相关的虚假证明或是在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失职与渎职的法律责任。

5  修改现行的收养法法规,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

各地民政部门应从现在起建立全国统一的收养档案,国家建立一个总的DNA数据库,将被拐儿童家长的DNA样本收入数据库中,公民家庭收养的儿童无论是任何来源都必须做DNA备案,只有在经过国家DNA数据库备案及认证后,有关部门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任何不按程序收养孩子的行为都按收买儿童罪惩处,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拐卖儿童问题。

另外,无论从何种渠道得到的孩子,都由民政部门在确认了孩子不是被拐的情况下,按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申请的顺序统一安排收养,而不能让谁捡到弃婴谁就收养,这样就能杜绝买主买来被拐的孩子并以收养弃婴的借口进行收养。

 

阳光天使 21:55:18

6  进行被拐儿童情况全国大普查,多方协助失踪儿童家长寻找被拐儿童。

进行全国拐卖人口普查;登记各地非父母所生、超过规定时间落户口的儿童的信息,将信息汇总到全国打拐办;并运用DNA亲子鉴定确定儿童身源,同时建立登记流浪乞讨儿童DNA系统及民政部门已收养的孩子的DNA系统,让家长能够登陆这一系统对比查找,帮助那些已被拐卖与走失多年的儿童回到父母的身边。

    现在有些地区虽然在发现被拐儿童后也进行过相关的调查,但据我们了解,当地的乡政府并没有把这些调查活动落实到实处,实际上调查活动只是走个过场,也有的乡政府怕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被拐儿童过多会对自己的政绩有影响,对相关问题一直是瞒着不报。

7  流浪儿童救助过程涉及部门过多,责任界面不清,缺少长效救助机制。

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但由于参与的部门过多,就造成了谁都可以管而又谁都不管的局面,所以必须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救助实施细则,建立起长效的救助机制,并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工作纳入考察基层干部业绩的硬指标之中,只要自己的辖区内出现收买被拐妇女及儿童现象,就对当地的村干部、乡干部一票否决,把保护儿童的权益的措施真正在落实到实处。

8  建立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基金,完善我们的福利制度。

对确因生病、家长身体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造成的带未成年乞讨的家庭给予救助,加强对领养人的审核和后期的跟踪工作,不给那些拿着孩子做乞讨工具的人任何机会。

9、建立一个全国专业的打拐队伍,加强各地的打拐信息交流。

现在全国各地的警方并不都有专门的打拐队伍,有些孩子失踪后,只能让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负责,而这些民警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及经费的限制,就常常把打拐工作放在一边。另外现在很多人贩子团伙都是集团式做案,活动区域广泛,并不是一个地区单枪匹马就可以解决的,而且很多警方只是单纯解救自己辖区内被拐的孩子,这就造成了各自为战,不能很好的交流信息,对人贩子打击的力度不够的局面,因些,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调动的打拐专业队伍。

10、改变现有的报案规定,对失踪儿童要马上立案,并及时向失踪儿童家长通报各地解救的被拐儿童信息,以便家长能及时与失踪儿童相认。

按现行规定,儿童失踪一般只有在二十四小时后,家长向警方报警,警方才给立案,而且是只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是被拐的,才给予立案,其它的孩子只能按走失处理,而现在交通发达,一般人贩子在拐骗到孩子以后,几分钟就逃离现场,用不上两个小时就可以将孩子远远的带出市区,二十四小时后,孩子早已离家千里了,这样就耽误了寻找孩子的最宝贵的时间,因此,希望警方能改变原有的规定,在发现孩子失踪后,能立即启动紧急寻找程序,以防人贩子将孩子带离被拐地区。另外,凡是失踪儿童不管是走失还是被拐,一律要立案侦查,因为现在失踪儿童立案率较低,一般都是按走失处理,可从失踪被找回来的孩子看,走失的只是极个别的,绝大部分还是被人拐卖了,例如震惊全国的淅川儿童被拐案,八名孩子都没有立案,而这些孩子确实都是被拐卖的。

另外,现在很多地区破获了拐卖儿童案件后,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与失踪儿童家长沟通的渠道,很多被解救回来的孩子找不到家,而家长却不知道孩子被解救回来,也不能及时的将孩子接回来,有些地方财力可以,政府将这些孩子统一安排到福利院,而有些地方则把解救回来的孩子再送回买主家,使这些孩子永远失去与亲人团聚的机会。因此,各地警方在解救了被拐儿童后,应该由公安部统一发布解救消息,让失踪儿童家长及时辩认是否有自己失踪的孩子。

    现在还有一些幼时被拐的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份想寻找自己的亲人,同样,他们也没有一个正规的渠道发布寻亲信息,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因此,警方责任帮助这些孩子寻找他们的亲人。

天下没有什么事情,比母亲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残酷,人贩子拐卖一个孩子,就等于毁灭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就给和谐社会增加了一个不安定的因素。请给予这些不幸的孩子和悲伤的父母一个团聚的机会!让所有的父母都不在深夜里暗自悲泣!让每一个宝贝回到自己妈妈的怀抱里撒娇!请您伸出手来帮帮我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1 13:19: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1-虽说我不用常坐火车/但我觉得火车票能否做到提前几个月开始订票来缓解春运??2-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办事要求百姓要快。。。。。。。。。而百姓政府办事就那么的难!3-猪肉价高是为什么大家不防想想一头猪要交多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1 13:06: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需要人民的时候就说"人民是主人,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要控制人民一些权利的时候,就要控制网络、电视新闻,就是某些领导是老子,民众是儿子,我让你看就看,不让你看你就别看。希望温总理能看你的意见。支持你!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尊敬的温总理:

您也是网络的热爱者,令人敬佩。

我想问:可否把网络彻底开放,让广大人民自自由由地浏揽,不要封杀。人们有的是要看新科学的发展;有的要观察国际局势;有的要了解国际上如何看待中国的弊端....。网络封杀了,广大网民就瞎了眼睛,愚昧了。中国养这麽多愚昧的人有何用呀?说实话,有些问题高官不一定能理解,让广大人民提醒不好吗?

高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1 13:05: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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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8 14:58: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7 19:55: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老话重提;希望多关心一下所有的下岗工人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7 11:32: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问总理:同样的学生(同样的高考成绩),在河北上不了二本,在北京等城市,就可以顺利升入一本高校就读。所以,造就了大批高考移民,甚至,在户籍上弄虚作假。然而,采取这样的“不法”途径的,居然,可以在高考时使之“变脸”。这样的问题,能够解决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6 10:19: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价连续上涨,退休人员工资为什么至今不上调,在职职工上调,而切工务员调的更高,什么阳光工资等.他们高人一等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6 10:09: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您好.一名在工商部门默默无闻工作二十六的临时人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被单位解聘.通过仲裁部门调解.最后给予二十多年经济补偿.养老保险给三年,这是根据安徽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24号文件精神.按照(劳动合同法)这样解决合理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12:53: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您好:

我是来自湖北在广州打工的一名普通的打工仔,这也是我代表千千万万的打工一族的心声。我们很不了解物价在猛长而我们的工资却越来越低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下来!存款是了了无几了。我代表战斗在车间一线的工人们向总理了解下。。希望能早日解决这些问题。千言万语难说尽只是早日希望国家能帮助我们这些若世群体。

                                                                                                       谢谢总理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5 10:27: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劳务工的心声    

                教育问题应放首位!我是一个在外打工10多年的打工仔。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转户,现在小孩小学到中学都在我工作的城市读书,但是高考怎么办,由于各地的教育方式不一样,到时怎么升学,在哪里考试!请重点考虑!!!工资、住房、社保、都不如后代教育的重要啊!!!管理者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4 20:53: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总理:我是83年参加工作的小学教师,遭遇"下岗"多年,没有编制和岗位,没有工资和三险一金,也没有低保,生存艰难啊!这种情况在我们四川省南江县不是少数.我们的编制被有关系的占了,没有编的有编,有编的没有了.屡屡反映,慨无结果.中央的政策好,可到了下面就变了,春风不度玉门关啊!这诚然是我的悲哀,不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吗?我们的问题应该由谁来管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2 18:35: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好!我是江苏启东市王鲍上和合镇中施村村民。我们这里象我家三口之家,二人土地十多年前(86年左右)就被征用的人家有很多。总人数在150人左右。到现在靠东打工西打工的生存着,真正成了失地者。每年还要上交村里的钱。象我们还算年轻点的,年纪大点的还真没有办法,后给每个失地者一次性发给三干元解决。多年来我们多次上访无结果。国家的政策到了这里怎么就没用了呢?今天我代表150位失地者向您大胆请教。他们(人民政府)这种做法合理吗?亲爱的温总理我们很想听一听您的心声!我代表150位失地者向您说声谢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2 14:58: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于今年的股市,政府是否该有所表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2 14:58: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于今年的股市,政府是否该有所表态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23:56: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勾结福建省三明市森林公安局,编造假材料欺骗省长。公然庇护盗(滥)伐林木逾10000立方米(涉及16个林小班)的犯罪分子邱友根,邱福盛(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欢祥的姨表兄)。以李欢祥为首的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森林公安分局是披着“人民警察”的腐败群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23:04: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看了大学生村官的那份帖,国家养到这样村官,简直就是养了一条虫,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他这个是真大学生还是假大学生,有关部门去调查一下,必要时把他炒掉算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22:52: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3--10  16:21分发表的那份什么大学生村官,他是什么水平,连我们的"们"打成大门的"门",这是大学生的水平吗,简直就是小学生的水平,还要叫总理加工资给他,笑死人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42: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县级公务员的工资为什么这样低?

敬爱的总理,社会主义大家庭,公务员的工资应该一视同仁,我们也要养家糊口, 我们同样受高物价的困挠,我们的工资和津补贴就不应该倒位吗?-------请总理问问我们的生活!

       湖北的咸宁的某县,月工资仅1000余元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14: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个国家有一个好总理固然重要,但人民期待的是一个好的各级政府。好总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好政府。为一个家庭不幸而悲伤哭泣只能说明温总理是一个好人。全国每天都有那么多不幸事,他不能总沉浸在悲伤中吧?我觉得他更应该找找发生这些不幸事的根源,采取措施杜绝人为灾难,让更多的家庭不残缺,将小爱升华为大爱。在关心民生上,总理成绩很棒!但反腐力度太弱,特别基层腐败远远没有解决。温总理,我爱你!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1 11:08: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关于劳务工社保卡的问题(实际是社保局在忽悠老百姓):

现在基本所有的企业都要为务工人员买社保,但是真正能够惠民的实际又有多少?

          一、购买了社保后进行定点的门诊的社康中心,员工去看病时,价格确实便宜了很多,但是,便宜的价钱肯定不会用点好的药水(深圳某社康中心医生所述),医生只能是象征性地给你打上一针,因为医院也是要成本开销的吗?,让你跑上三天一个星期的,作为一个打工仔,这条数值吗?因为按照厂的规定,三天以上是要当旷工的(病假一般普通工人很难批到,除非涉及到生命安危)。

        二、从前几年开始,企业为员工所交的那部份社保员工在辞工回家退保时,那一部份是没得退的,只能是进了政府的腰包,据统计,单是深圳一年就可心安理得坐收退保人企业那一部分所交的部份达8亿多。8亿,是什么数字,相信不会是小数目。而深圳一年退保的人数大概也就几百万人,而全国有一亿多流动人员,这数字可想而知。

      三、说得婉转一点,其实95%劳务工是不想交社保,只是没办法,为什么?没有任何好处,有哪个务工人员能在一个城市里面呆上十来二十年,因为中国的本身的制度还有待完善,劳务工务工的所在地根本就没有归属感,根本就得不到保障,今天在这个城市,可能明天就要到另外一个城市打工。出来打工,说得不好听,都是没法子。

     四、中国的地方政府办事效率暂时来说还不是很高,说得不好听,都是拖泥带水的,而且实行垄断性,如社保退保就得指定农行。一个务工人员要是到另外一个城市务工,要转社保,搞得你晕头转向的,手续烦得要命,就是要想拿回自已所交的那部份钱,也搞得你累个半死,如果不是当天6.30前去排队,当天在农行肯定排不上。难道拿回自已的钱财也得受罪,因为务工人员也要生存,时间是浪费不起的。

五、现在的社保还没有实行全国通,相信以后也很难实现,即使实现了,相信也会有不少的问题。第一、各城市间的工资待遇不一样、消费水平不一样,试想,你在深圳以1600元为基数交的社保,假如交了13年后转到内地陕西,陕西那边会给你续交三年后按深圳的标准给你发放社保金吗?这样是不现实的,这样内地政府年年财政都会赤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0 20:22: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也想如果国家支援农村的一些钱如果能落实在人头上多好,例如凡农村到60岁的老人,每月能领到一点最低具体的扶助金,,我是希望能从这方面着手国家的政策,,多少亿,多少亿,对于有些人来说,只是个数子,当然也在社会造成一些好的结果,,但到人头上来,有些人就没有啊,,人都会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0 16:37: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县级就因为财政因难工资就不能如实兑现吗?

总理:

我们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就因为财政困难,我们的公务员的工资就处于全市最低列,现在工资仅1200多点,工资改革,就因为地方财政困难而不能到位,这合理吗?国家的政策是这样的吗?我们的工资向谁?只能向你总理反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0 16:24: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县乡基层也是公务员,工资相差怎么这样远?

敬爱的总理:

   我们同样也是也公务,我们的工资待遇和省级无可比喻,市级也没法相比,可是县级之间相比年薪万元,这合理吗?————物价也会以同样同样的价格来关照我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0 16:21: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生村官,总理能否关心一下我门以后的生活,我门现在的收入仅仅能维持当前的最低生活水平,没有半点积蓄,读书欠下的债无力偿还,这样自己的婚姻也得不到解决,更谈不上买房买车,我门为了祖国美好的将来献上了我门的青春,但是三年后我门还得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我门如果没考上公务员我门将何去何从。希望总理能给我门一些出路。让我门安心的工作,为建设和谐主义新农村贡献我门自己最大的力量。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10 12:54: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温总理:您好!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现处于寻找就业机会和找一份生活费维持生命阶段,就业难的问题如巨石一般压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心中,在校时我们恐惧,离校后更是恐惧,在社会上东拼西撞难寻一份工作,我们这些花大价钱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的青年,而今沦为了最贫困无依的无产者,毕业后还靠父母亲支持生活。而且更令人苦恼的是,如果我们要参加国家录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考试,通行的规定是:大专生报考年龄限于25周岁以内,本科生限于28周岁以内,也就是说,我们毕业以后,只有3年最多4年的报考时间,每年有1次或最多2次的报考机会。但由于受所学专业和录用单位选取专业及性别地域等的多重局限,实际是我们在有限的3—4年时间内,只有1或2、3次的报考机会。现在的通行说法和有关统计是,公务员考试是1/58,即平均58个人考试录取1 人,真是难上加难。除了笔试以外,还有一个面试阶段,而这个阶段人为作用(通关系或用钱开路)很大,一般人更是难以出头。年龄一过,我们这些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的“青年一代”就只能象农民朋友一样,去争夺他们本以难觅的农民工岗位。而且,现在的私营企业用人单位,招工条件多为18—25岁之间,此外,还附加面容娇好、普通话流利之类条件。一般人就业就更加艰难。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适当放宽大学专、本科生报考国家公务员和国家事业单位的报考年龄界限,可放宽到30周岁以内。2、在录取上除特殊专业以外,不要过多的作专业限制。事实上进入单位工作以后,专业并不十分重要,有了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学习方法及学习经验,在单位是可以通过岗位学习和岗位调整来适应工作的。比如说,学习了公安某专业,除公安部门需要此专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需要此专业,1—2次机会的考试未能被录取以后,该生便终生就业无门,确实不公平。3、取消面试,或者降低面试分值,现在的面试分值是占总成绩的40%。给人为应象或走后门搞关系留下了很大空间,使腐败之风蔓延,给平民百姓设置了难以迈过的坎。而面试的问题并不是以后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娇好的面容也不是工作能力强弱和工作质量好坏的前提基础。4、确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录取的招考勤簿原则,对在招考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从严惩处。以上建议,请温总理关心和重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9 21:37: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总理好:现在国家反腐败的力度是不是小了,为什么群众的许多检举信都得不到处理,大多是一级一级往下批复,到最后还是批给当地了,而绝大多数案子都是当地不好或不敢处理的,因为许多腐败分子都是大权在握在本地有钱有势,当地的上级领导也对一些事和人能给以保护,美其言“保护干部、不要败坏地方影响”。希望,上级领导对群众的事实举报要认真对待,不要一批了之……

2票支持 1票反对 #2008-3-9 12:38: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啊!去年末罢课纷起,却结果是处理了许多学校领导,换来的是今年3月份的回答,工资调整方案却并没出来,教师都无心上课,中国的教育就这么样,关键是社会不够重视,教师没有地位,那么清贫有谁瞧得起?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9 12:25: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温总理您好:我们是陕西省礼泉县东关村的村民。从97年到现在我们的村民一直受村书记曹武汉的压迫。他上任以来大肆给自己圈占土地,宅基地。给自己敛财多达上千万,又以自己老婆的名义在我村礼泉一中学校对面开发房地产。他用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为各小队的队长。村民敢怒不敢言,看到新闻上的消息说。有话可以问总理。我们全体村民叩请总理为我们主持公道!!!!!!!!!!!!!!!!!!!!!!!!!!!!!!!礼泉东关全体村民
9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9 12:21: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烈要求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我们重庆大足的农村教师实在太贫困了,1000元左右的工资与2500元左右的房价相差太大.教师怨声载道,课也罢了好几起,这样教育无法搞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9 11:56: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杨宜勇研究员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方向。由于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阶段性供大于求,很多企业压低一线职工的工资。而在市场经济下,政府不可能再像计划经济时代,在微观层面规定企业的工资,只能通过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因此,解决一线员工工资长期得不到增长的问题,除了政府出台政策保障外,现在还需要企业职工改变过去的观念,通过工会主动和企业进行谈判协商,运用工会为自己伸张合法权益。(信息来源于腾讯网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9 11:32: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温总理,你好!

我是浙江一青年,目前还没有正式落实工作,现在在一高校任外聘教师。我们学校现在没给我们签什么协议,也没有给我们办什么保险之类的,可是我们的课酬金要按劳务收入来扣税,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20%实在是太多了,其实我们是实实在在的劳动所得啊,怎么可以这样苛扣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8 22:18: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温总理你好

         我是赣州暴风雪灾区的一位林业承包人。这次暴风雪对我们的经济损失实在是太大了,国家有没有出台什么优惠政策来鼓励林农植树造林?对山上暴风雪压坏的林木这样发放砍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