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开发商囤房炒房不合法?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拟提交提案,称九部委《意见》若干规定违反《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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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 王雨吟)“九部委《意见》处罚开发商囤房、炒房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昨日,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表示,九部委去年下发的有关调控房价的意见,其中若干内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对开发商的种种限制与处罚于法无据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建议国家机关不要仓促出台“急就章”式的政策。
彭磷基表示,国家机关在任何情形下都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因目的正确而忽视手段是否合法。例如,由九部委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有若干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使该文在执行中遇到各种阻力,对开发商的种种限制与处罚于法无据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等等。比如《意见》中关于处罚囤房、炒房的开发商的规定无法律依据。
“什么情况算作‘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很难判断。”彭磷基说,九部委通过这条政策赋予行政主管机关新的权力:行政机关认为有权干涉开发商的经营行为,从而严重违反《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彭磷基说,为了贯彻执行“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政策,有的城市已出台各种相关政策,例如: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3日内必须开始销售,否则,将招致行政处罚。彭磷基提出了质疑。他说,《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就是很重要的“合同自由原则”,一个或几个部委无权决定这一事项。
在提案中,彭磷基还提到,建设部对没收违规者房屋的规定本身也不合法。彭磷基说,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通过“没收”的方式,则于法无据。没收企业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审判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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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这位彭先生的意思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囤房炒房是合法、正当、光明正大的,谁都不能来管,我自成一个系统,谁都管不着,谁管了就是违法!
想我升斗小民,月工资不足不吃不喝不拉不撒不泡妞不抽烟不交朋友不打牌不生病不缴税都买不到深圳的半平米房子,实在是呜呼哀哉!按照彭先生的逻辑,我这样就是合乎法律、天经地义!
固然,彭先生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国家控制房价不能损害开发商的利益,但我想,开发商的成本和现在的房价中间的空间到底有多大呢?为什么开发商迟迟不肯公布房价成本,其中奥秘不言自明。国家控制房价目的是为了能让公民买的起房子,居者有其屋,创造和谐社会,不压缩一下开发商的利益空间如何达到?难不成国家的政策会让开发商亏本卖房?各房产商心理都有数吧,只是赚的少了,不是亏了。
国家一直在呼吁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难道这社会责任感就仅仅是在每年高额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捐给希望工程?我想,这应该是一项,但不是全部,企业应该在自身的领域内自我调控利益空间,给人民以合理的价格去承受,而不是人人自危。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希望房价的问题可以落实解决。
升斗小民2007年3月2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