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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房产商囤房炒房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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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开发商囤房炒房不合法?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拟提交提案,称九部委《意见》若干规定违反《合同法》

http://www.oeeee.com/Channel/content/2007/200703/20070302/457470.html

  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 王雨吟)“九部委《意见》处罚开发商囤房、炒房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昨日,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表示,九部委去年下发的有关调控房价的意见,其中若干内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对开发商的种种限制与处罚于法无据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建议国家机关不要仓促出台“急就章”式的政策。
  彭磷基表示,国家机关在任何情形下都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因目的正确而忽视手段是否合法。例如,由九部委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有若干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使该文在执行中遇到各种阻力,对开发商的种种限制与处罚于法无据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等等。比如《意见》中关于处罚囤房、炒房的开发商的规定无法律依据。
  “什么情况算作‘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很难判断。”彭磷基说,九部委通过这条政策赋予行政主管机关新的权力:行政机关认为有权干涉开发商的经营行为,从而严重违反《行政许可法》确定的“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彭磷基说,为了贯彻执行“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政策,有的城市已出台各种相关政策,例如: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3日内必须开始销售,否则,将招致行政处罚。彭磷基提出了质疑。他说,《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就是很重要的“合同自由原则”,一个或几个部委无权决定这一事项。
  在提案中,彭磷基还提到,建设部对没收违规者房屋的规定本身也不合法。彭磷基说,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通过“没收”的方式,则于法无据。没收企业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审判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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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这位彭先生的意思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囤房炒房是合法、正当、光明正大的,谁都不能来管,我自成一个系统,谁都管不着,谁管了就是违法!

想我升斗小民,月工资不足不吃不喝不拉不撒不泡妞不抽烟不交朋友不打牌不生病不缴税都买不到深圳的半平米房子,实在是呜呼哀哉!按照彭先生的逻辑,我这样就是合乎法律、天经地义!

固然,彭先生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国家控制房价不能损害开发商的利益,但我想,开发商的成本和现在的房价中间的空间到底有多大呢?为什么开发商迟迟不肯公布房价成本,其中奥秘不言自明。国家控制房价目的是为了能让公民买的起房子,居者有其屋,创造和谐社会,不压缩一下开发商的利益空间如何达到?难不成国家的政策会让开发商亏本卖房?各房产商心理都有数吧,只是赚的少了,不是亏了。

国家一直在呼吁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难道这社会责任感就仅仅是在每年高额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捐给希望工程?我想,这应该是一项,但不是全部,企业应该在自身的领域内自我调控利益空间,给人民以合理的价格去承受,而不是人人自危。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希望房价的问题可以落实解决。

 

升斗小民2007年3月2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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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6 8:47: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尊敬的彭磷基委员 
你好! 

之所以不称您为董事长,是因为您现在正在北京开“两会”, 正在代表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 

首先感谢您在自已工作繁忙日理万机的情况下、且正当祈福地产誓言在2007年要“大举进攻京津塘地区(还有其他)”的关键时刻,还不辞辛苦地作为广东地产界的代表前往北京参加“两会”。我作为您集团下属公司一名员工真是感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 

一贯对房价言行谨慎的您在北京两会时突发预测: “房价还将上涨,且5年后珠三角难找到万元(均价)以下的房子。”听闻后,我立即趴在公司集体宿舍的床板上给您写下了这封感谢信。 

一要感谢您的话及时浇灭了我等痴心妄想的买房“春梦”。我在您公司打工已5年。春节前在写完年终工作总结后,顺便总结了一下自己个人5年来的节余,发现终于在我工作的祈福新村可以买到10个平米了,换算一下即一年可买2个平方(还要麻烦售楼部的同事帮我弄个内部优惠价)。按照您所作的预测和我现有工资水平及目前家庭开销状况,即使干到60岁也才刚能买到一个50平米单位,还得您准许我干到60岁。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可使我早日有能力买房,那就是您给我加薪的速度比您预测楼价上涨的速度要快,越快则越早。 

二要感谢您的话更加坚定了我在房地产业继续工作下去的信心和决心。您创建的“天下第一村——祈福新村”的繁荣兴旺,才使我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每个月3000元的收入在数千名祈福员工中已属中上了,在广州来说也已超过了07年广州市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了。虽然买不起房,但最起码也够养活老婆孩子了,我对这已经是很满足了,这比原先在四川老家当厂长时还多出一倍了。因为您的这番话,使我看到了房地产业未来一片繁荣昌盛的大好景象(最起码也有五年以上)。如果您的预测真能够准确无误的兑现,相信除了我等靠打工谋生的从业人员之外,恐怕中介、购房投资者、银行、及地方财政都会万分的感谢您的吉言。 

三要感谢您的话使我们下属员工看到了董事长您高超的广告技巧和手法。据祈福内刊报道,您年初还在内部销售系统会议上说,广告和公关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资源、把握一切时机,一切工作为了销售额和纯利率。想不到这么快您就以身示范让我们上了一课,比我们在中大EMBA管理专业培训课上教授传授的案例还要精彩。难怪有时听会计部的同事说,公司社会捐助款通常会作为广告费用计入成本总账。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所有的业主都得谢谢您,是您使他们一不小心都成为了一个有爱心的人,因为广西百色的祈福希望小学也有他们的一份爱心。 


顺祝 
祈福公司猪年猪笼入水、财源广进! 
也祝您在两会中圆满完成“使命”!!! 

              祈 福 集 团 员  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朱光兵(为化名,因众所周知的原因) 
                               2007年3月5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4 14:41: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跟贴的都搅错了, 细阅文中报道, 彭磷基並不是説发展商炒房等不犯法, 他也认为政府處罚开发商“目的正确“, “初衷是好的”,但质疑“手段是合合法.”.故政府有关部门在新措施实时, 个中细则应与法例相衔接. 其实这是善意的提醒, 为何大家都曲解了其意思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4 12:57: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你是这个集团的高层吧?如果你的辩护人是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他就不会到处找借口,搅混水。他这个提法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否定七部委的治理房地产的文件,你还狡辩什么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22:11: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上所有跟贴的,全都搅错了,误会了彭磷基的意思。请细看报道内文所述,指他认为政府管制开发商囤房等,目的是正确的,但不能忽视手段的合法而矣。例如没收开发商房产要依法执行吧了!而不是说开发商囤房炒房是合法的。请大家不要断章取意,曲解了他的意思。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8:26: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赞同以上各位的观点,希望政府可以把房子的成本象农村的财政一样,明白化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8:26: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赞同以上各位的观点,希望政府可以把房子的成本象农村的财政一样,明白化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8:01: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向别的国家学习!实习一户一房!要让老百姓有房住,解决最基本的生活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动员起来不要做房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7:17: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问彭先生炒火车票有没有违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5:4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懂法守法的商人,支持你,觉得这些人没治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2:42: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让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去好好查查祈福集团,看有没有问题.如果有,应该法办!地方政府官员都被房地产商以金钱、美色套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1:37: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他妈的,政府真是要逼老百姓造反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1:08: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把维权业主告上法庭的就是他,起因就是维修基金问题。他能打赢这场诉讼?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0:53: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他在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他就是“先斩后奏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0:50: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看彭的言论:

彭磷基建议改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物管可否“先斩后奏”?

        本报讯昨天,祈福集团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拟交提案,呼吁改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彭磷基指出,现行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定,没有2/3以上业主书面签名同意,银行不予支取。可是,随着物业楼龄的增加,需要修缮的项目与日俱增,维修时间往往很急,“要求全体业主对每一笔维修资金的支出都进行投票通过难度很大。物管公司挨家挨户进行说明、解释也很困难,签名同意书拿不到,就只有不修。这样,物业维修资金成了笔死钱,损坏物业无法得到维修,最终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

彭磷基建议,业主只须对维修资金总体使用方案行使决定权,对使用方案的每一项具体项目不必再一一投票同意;对每个具体项目的使用由事前同意程序改为事后审查程序。“对那些情况紧急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应赋予物管公司‘先斩后奏’的权利。”(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联合报道组报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10:3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

==============

有钱就可以当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为自已利益集团说话,看来得把老毛请出来整整他了,日他娘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5: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一个解决不了房价的一把手应坚决撤掉,不管他的GDP政绩如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5: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利益集团的发言人,拖出午门,斩立绝.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4: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一个解决不了房价的一把手应坚决撤掉,不管他的GDP政绩如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2: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为民说话,算什么人大代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51: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反正我不買房,也買不起。漲吧!話說多了是為開發商炒作。試問這個社會還要讓百姓住房嗎?!什么叫為民所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37: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唉,没有谁为咱们老百姓想啊,涨吧,死劲涨吧,等老百姓都他妈的睡大街了,要扯大旗造反了,政府才能管管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9:2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第一:他老彭完全是代表开发商利益,而不是代表人民利益在讲话,更不是“三个代表”的思想。

第二:房价居高不下,受益的只有少数开发商,倒霉的是老百姓,坑害的是国家,最终房地产泡沫破灭,由银行买单。

第三:不应该仅看一部《合同法》违反其他法规也是违法,开发商不要以为只有《合同法》才对他有约束力!

第四:开发商在小区里建设的贵族学校,是不能叫做“公共配套设施”的。按照中央和地方法规,建设足够大的小区,都应该对政府交出公共配套的学校,彭政协开发的小区的学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第五:利益集团代言人的言论被广大群众所识破,但利益集团在两会上对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的争论不会停止。直到他们真正认识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不是可能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3 8:44: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粮的代表说:彭代表说的好,代表了大多数垄断集团的根本利益。从明天起俺就可以囤积粮油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22:49: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允许个人建房或个人集资建房,政府统一规划、指定土地鼓励个人建房;这应是控制房价的好办法,政府为什么不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20:43: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从来都不和你讲法律的.真实搞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9:23: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关键问题是,中国的政府,以及中国的法律是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还是大多数人的.

按照此人的逻辑,那就是说,相关政策应该维护他们这些利益集团的,而不是大多数人的.

 

所以,中国能否真正的和谐,就在于是否打击这些少数利益集团不断增强的话语权,让他们在合理的范围内经营,同时,要打击这些利益链条上的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9:19: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理,你好!

       关于深圳及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问题.

        价格涨的实在是离朴,以月为单位平均10%左右的增长速度,这样的发展速度超越任何产业的发展速度.深圳创造了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奇迹,GDP年增长为14%.而中国的年度GDP增长为10%左右.房价的增长是以"月度"为单位.本人是2000年来深圳的,以关外小镇举例:2000年2500元/平方米,现在2006年为7000元/平方米.

         为什么公务员的收入高于其他行业,经济使用房只能分给公务员,普通深圳市民没有机会或者很少机会?打电话咨询过,深圳现在建设的经济使用房是分配给20004年前政府机关干部的,意思是2004年以后的人员你等吧........自己本身不是公务员,不知想申请经济使用房要等到何时?

         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建设廉租住房制度,深圳有来个全国首创----开发商建设的项目,无偿提供15%的建设面积作为政府廉租住房使用,其他成本不变.这15%的建设土地成本分摊在购买者,房价自然也高了.

          为什么政府不提倡自己建房,深圳布吉大靓村以集体名义建房,房产证是"绿色",房价从2004年的2200元/平方米到现在的4000元/平方米?

         房产既然是商品,为什么开发商买楼时全是毛胚房,至少是购买后,可以住吧,至于如何装修是个人的事情?

         为什么不同楼层的价格差异如此大,如深圳某楼盘:4F为5300元/平方米,则32F需要8000元/平方米?

       建议一:尽快开征"物业税",让地租分70年按月或年征税.

       建议二:政府取消地产开发商70%和90%的限制,由市场决定.

       建议三:政府大量建设廉租住房提供有需要的人居住;

       建议四:允许个人建房或个人集资建房,政府统一规划、指定土地鼓励个人建房;

       建议五:建立地产开发商、政府、单位、个人多元化房地产发展模式.

       建议六:房地产管理应该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有序管理.

总理啊,说句心理话:我们老百姓真的买不起房?买得起房子的多数是老板、个体户、公务员、政府官员、当地人,这些人一般都拥有2套以上房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9:03: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当粮食供应紧张的时候,如果奸商囤积粮食,社会将会怎样?

这个时候政府不管,将会危及存亡!

同理,房子如果这样任其发展,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9:02: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国到底是希望清除这些蛀虫,以平天下, 还是希望继续加大民情怨愤, 产生第二个李世民, 第二个梁山, 全在一念之间.

还希望中国领导人考虑清楚. 三五年来该贪的也贪了, 该拿的也差不多都拿了, 是不是该让老百姓喘口气了? 是不是该把恶霸式的某些官员和开发商治理了? 你们难道看不到目前中国所强调的"和谐"社会在高房价的打压下已经完全成了一句空话? 你们难道看不到官民矛盾和贫富矛盾已经激化到不得不处理的地步?

还望高层官员三思.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8:23: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房价高企,我们只能在心里恨开发商的无良!某些学者的无耻!我们政府的无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7:18: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彭磷基你放的屁好臭,去死吧。你是饱汉不知饿汉的饥,你和那些开发商是一路货吧,还居然混进了政协,为那些开发商说话也带点智商啊!天杀的开发商,天杀的彭磷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7:01: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房地产工作的都是有房人士呀!可见他们是多么有钱,房子积起来,高价出售,赚死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7:00: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房地产打工吧。也许老板还能赏你一间房子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59: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提议你换工作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59: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年12个月,一个月存1000,一年就12000,你要十年之后才能有资本买房子咯!而且最多也是买个1房1厅,甚至单房。呵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57: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的工资才2007元/月,这样除去吃喝 住行,剩下1000左右,照这样算下去,我计算不太好,请大家帮忙算一下,我还要工作多久才能买到一间两房一厅的楼房呀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55: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最好简单一点,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把他们屯积的房给分了!!!!!

没错!分了算啦!皆大欢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52: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最好简单一点,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把他们屯积的房给分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7: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民为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6: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替代你的位置,为人们谋福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6: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拟提交提案,还当什么政协委员呀?是非不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4: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什么时候房价会下降呢!?我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房子呢?悲哀!简直就是悲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41: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什么时候这些腐败才能彻底消除呢?将这些奸商一网打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35: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炒房价犯法的话,那炒股票,炒鱿鱼什么的都是犯法的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35: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不解决供求矛盾,调控永远只是空话,官员们不要忘本,你们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不要只管自己有房住,就不管平民百姓的瓦上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33: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应为房价高,与官商勾结有关,不燃因为什么施工受阻就叫警察去,搞得警民关系不合,警察有苦难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04: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开发商要把房价上报到物价部门,公开房价,有的售楼小姐先生随口开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6:00: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控制涨幅这一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再支持的顶一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5:56: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现今房价愤怒加失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 15:56: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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