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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直播室(第五场):律师团继续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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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深圳市两会召开,奥一网与南方都市报、广东电台南粤之声合作打造的“第一直播室”也于14日正式启动与市民进行交流。

本月14日起至23日,每天14时到15时,直播室将安排本报两名记者接听读者热线电话,为即将拉开帷幕的市两会搜集民情民意。读者可就自己的身边事、关心事,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755)83325449,83322205或登录奥一网(www.oeeee.com)与本报记者交流、报料。

深圳两会召开期间(3月19日-25日),“第一直播室”还将请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官员,倾听民意。市两会结束后,“第一直播室”仍将定期邀请重要新闻人物做客,敬请长期关注。

第五场直播——今日嘉宾:

张志(市政协委员、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秀峰(市人大代表、深圳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

时间:今日下午1:00——2:00
电话:83325449   83322205

时间:今日下午1:00——2:00

电话:83325449   83322205

 

 

第一直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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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9 7:00: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说的合情合理,顶顶顶顶顶顶..............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8:35:42 评论人:李不平

我是一个在深圳生活已有十多年的外来市民,在深圳做小生意,因为能力有限,所以我现在仍然是个没有房子、车子和积蓄的穷人,仍然是一个生活在深圳底层的典型代表,在这点上我认了,并且从不怨天忧人。但是,有一点我是绝对的有意见——那就是深圳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它使我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一种弱势阶层的无奈和饱受歧视的苦痛。

坦白的说,我并不是一个电动自行车最大的利益相关者,因为我并不是以它为生。但是为了这个电单车的屡次被扣,我却在网上发贴抗争足足半年之久!为了这个电动自行车,我写了长达几千字的《致深圳市政府信访办的一封信》交到市政府的信访办(没有回复)表达我个人及大部分弱势群体的意见!并且因为我的电单车被东门派出所非法查扣,曾在罗湖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但结果却没有决定书,只在电话中回复说我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行驶;我曾致电市长专线、110112、报社反映过我的电动自行车多次遭到民警或巡防员非法查扣的问题,但俱都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我更在奥一网、深圳新闻网、凤凰网、新浪网、强国论坛、珠江论坛、天涯社区等网站发贴、转贴或顶贴共达四百多次!在广东省两会、全国两会期间我也在网上向有关部门曾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我在网上搜集了上百篇“反禁电”的文章,当中既有学者、专家,也有法律人士、时评人士、人大代表、行业代表及普通市民,更有为数众多的媒体加入对“广州禁电”的讨论和分析,于情、于理、于法一一阐述!可谓民情舆愤。为了准备打官司,我特意买了一部拍照手机和一支录音笔,并且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甚至联系了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浦志强律师,准备跟市政府打一场不管胜败的官司……之所以说这些,只是为了说明:在“禁电”的问题上,我是代表弱势阶层一分子最坚决的反对者!为了取回我的电单车,我前后去过近十次白芒扣车场!先后买了三部电动自行车,一部给偷了,一部给扣了因怕麻烦放弃了,还有一部经历“四进宫”后仍然回到我的手上继续使用,但是上路时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兼诚恐诚惶;至于撞上民警和巡防员的的查扣已达到十多次,其中有多达七次被我动用报纸新闻、行政复议回执及相关法律法规成功说服警察放我一马,但有四次却难以幸免,给送到白芒扣车场拘禁了近三个月……)目前而言,深圳尚未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深圳市政府为什么自二OO五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动用大量的派出所民警和巡防队员上路查扣市民的电动自行车,他们的执法权从哪里派生?每次我被民警巡防员查扣表示异议时,执法者无一例外回答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有意见只管去告状!(这是因为他们有你们政府宫员在撑腰啊!虽说服从命令是警察的天职,但前提应该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啊!)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政府的政法部门最少犯了四个法律上的错误:其一、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行为的执法权限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派出所民警和巡防队员上路查扣市民合法的电单车显然是越权行为;其二、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目前这两点都没有做,就擅自查扣市民的电动自行车,也是政府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三、就算市民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那么,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由此可见,市民的电动自行车目前上路行驶属违法的话,最多只能罚款50元,并且只有在驾车者拒绝罚款的时候才能扣车;其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上路执法,最少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交警才能上路执法,但深圳市的民警查扣电单车绝大部分是一个民警带着几个巡防员上路查车、扣车,这显然是不对的。国家制定的法律,连执法部门自己都不带头遵守,如何叫老百姓遵守?前两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获高票通过,其中规定了私人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破坏!即使是合法的留置,也要妥善保管私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就我所知,许许多的电动自行车主给查扣后,并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有的不见了电池,有的车没处找,有的坐包不见了,有的给摔得变了形……,此外,交警部门曾几次三番在报纸上声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暂不处罚,要等到开完听证会的再决定“生死”,但是,现实中这种允诺只是空话,执法者见车就扣,不管 “超标”与否,试问政府的诚信何在?或许有关部门会拿出难以目测、不能拿称杆称等理由来推搪,但是,政府作为强势机关,不是适合“举证倒置”的原则吗?而且,“谁主张,谁举证”也是法律常识呀,难道执法部门不懂?就拿民警来说,你怀疑一个人是小偷,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先把人关起来?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深圳市在关内和关外对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执行双重标准,关内的一律不罚,但是全部送到数十公里外的白芒扣车场,普遍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取车(扣车不罚款?这不是劳民伤财吗?此事让我费解);关外的罚款200/部,并且收取5/天的停车费,要一至二个月后才能受理处罚(关内和关外对同一事件的执法处罚迥然不同,并且明显跟法律相违背,此事同样让我费解)。

温总理在全国两会上表明和谐社会的第一价值理念是:公平正义!要让全体国民共享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成果。无可置疑,社会有不同的阶层,不同的阶层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政府既然倡导和谐社会,就应该最大限度的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不能牺牲一个阶层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个阶层的利益。在我看来,政府强加给“电单车”的罪行一个都不成立!不安全?不环保?扰乱交通秩序?给交通添堵?不能回到自行车时代?

   如果电单车不安全,那么机动车就安全吗?在开放电单车上路的上海市的交通安全数据统计显示:机动车的事故率几近电动自行车的十倍;电动自行车没有尾气排放,不用燃油,电池可以回收,所以不存在“不环保”问题;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本来就是交通的一部分,何来扰乱交通之说?交通压力大是事实,但根本的原因并非电单车之过,主要是因为深圳的人多车多!(本人认为解决交通拥堵的最佳办法是驱离一半的人出深圳,不过,这样做行吗?——当然不行!)至于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能回到自行车的时代”之说,我认为这简直是白痴说的话,深圳如果个个都能买得起小轿车,谁还骑哪破电动自行车呢?人人都富有的话,就不存在阶层的问题啦。电动自行车作为新生事物,在交通法中已明确界定为非机动车,理所当然享有上路行驶的权利,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国际性大都市,都没有明令禁止电单车上路,国内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也允许电动自行车通行,为何深圳就不行?难道深圳特区之“特”就是体现在这里?

    电单车(包括自行车)是低下阶层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赖以维生。(如送报工人、送奶工人、送菜农民、小型送货上门的个体商贩及其他上门服务的服务行业等。)在我以为,我从人力自行车升级到电动自行车,那是我在深圳生活改善的标志,他不仅让我不受塞车之苦,也让我一个月至少节省下100多元的交通费,直接降低了在深圳的生活成本,因为不用人力,速度比自行车稍快,可说以说提高了我的“生产效率”,节省了时间,最主要的是我天天接送小孩上学、放学或是拉点货再也不惧脚踩的辛劳。

深圳存在交通压力大的问题谁都明白,但是这并不代表可以剥夺一部分人(弱势阶层)的合法权益!所谓“和谐”,我的理解是——在不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各自和睦相处、自由生活。解决交通拥堵的正确的做法是合理分配道路资源(包括恢复非机动车道),优化道路设计,加强交通管理,对电动自行车限速(在出厂时就控制在跟自行车相近的速度,这样就不存在危险的因素),让执法部门各伺其职,让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这才是“交通生态的平衡”、社会的和谐的应有景象。

这几天深圳的“两会”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我从电视、报纸上全程关注,遗憾的是,没有一个委员、代表为电动自行车仗义执言(印象中只有一个委员在博客中提议让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也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对此作出回应。我相信这些骑电单车者都是弱势阶层的缘故,没有话语权,而且存在骑电单车的人与委员、代表们争夺道路资源的矛盾,(委员、代表们十个当中九个半都有小车了吧)因而委员们也乐于坐享其成,一言不发,悄悄与政府达成默契,甚至一度为骑电单车者鸣不平、“心怀愧疚”的媒体也表现出高度相同的“集体失语”!今天的报纸提到有代表、委员提议在今后的城市道路整修中恢复自行车道,但却刻意避开电动自行车不谈——我无言。

骑电动自行车者是不是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以目前深圳电动车保有量,实在不足为患,也没有什么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的影响,那么政府为何又频施辣手,不让多数老百姓喜欢的交通工具上路行驶?换一句话说,假设深圳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开禁,会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那么这还能说是少数人的利益吗?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政府为何不予积极面对,而是采取“一刀切”式的简单而粗暴的行政禁令?洪水来了,只堵不疏,是不是最佳的治理方法,各位应该不言而愈。

    我衷心的希望政府的官员不要把“构建和谐社会”挂在口头上,要把行动落到实处,深入了解底层百姓的疾苦,了解弱势阶层的需求,把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真正贯彻到执政生活中去!

              

                                                              李昱言     2007年3月21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5:14: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南山区居民,现有几个问题向您反应,望予以解决:1、关于交通安全问题: 南山区中山园路与玉泉路相交为一丁字路口,虽然有交通指挥灯,但靠中山公园一侧的南向行驶的车辆却不受限制,无论红灯绿灯都会快速通行,同时玉泉路上中山园路的左转车辆也会在行人绿灯时通行,给行人造成极大的不安全,而且,在中山公园旁有南头城小学、南头城幼儿园,有很多小朋友要穿过这条危险的丁字路口,作为学生家长,希望政府部门领导实地感受一下,尽快解决。2、关于学区问题:不知道南山区的学区是如何划分的?比如南山试验小学(有麒麟分校、鼎太分校),为什么住房不在该学区的学生都能由家长开着小车(不知是否有公车?)接送到该校上学?该校是否专供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官员的孩子读书?为什么只有部分住宅小区的业主才拥有该校的学位?他们是否向教育局、学校献金?而一些住得很近的学生却不能就近上学!!!学区划分极不合理,参有官僚、经济利益的成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5:13: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阳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东门片区,至今快一年,收每平方0.8元的管理费,但周围环境设施并没有得到改善。楼道经常没人打扫,楼下乱摆卖,麻将桌、福彩即刮抽奖占据了公共楼道,狭窄的街道两边停满汽车,晚上楼下烧烤的,喝酒的闹到深夜。广大居民作为消费者来说,不满意他们的服务,拒绝交纳管理费,去年12月物业公司就在居民楼前倒垃圾,剪居民配电箱里的电线,但对此恶行他们拒不承认。详见下列网页:
http://www.sznews.com/epaper/szwb/content/2006-12/06/content_599342.htm
http://paper.sznews.com/tqb/20061221/ca2536856.htm
这与他们阳光物业分公司总经理喻浦阳在去年4月15日商报上的讲话:“我们要让居民对服务的满意率在两年之内达到85%,维修、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开始我们可能收不到什么管理费,但我们让居民切实感受到居住环境改善后,让他们心甘情愿来交管理费。”完全背道而驰。
因为我还没有心甘情愿去交管理费,阳光物业公司分别于今年1月18日,3月12日,3月15日和3月16日破坏我家的供电设施。值得一提的是,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停居民的电,而且3月16日下午我刚与他们吴主管打了电话,说不是不交管理费,而是不满意他们的服务和态度,让吴主管保证我的电不会再出现问题,他的回答是:“不敢保证。”结果晚上回去又没有电了。
新的《物管条例草案》中明确禁止物业管理企业的八大行为,其中第七条就是: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同时也规定了,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有以上行为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其三级资质证书。
在1月份和3月份我都与罗湖区区长热线,还有东门的物管科打过电话,但阳光物业还是一意孤行,主管部门、派出所都说,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难道50多位住户是集体把自己电线剪了?难道是我自己把电线拉了?如果因为阳光物业是政府派来的管理公司,就有权力断我们的电,如果这种情况一直在继续,那就说明这是政府的纵容行为,那就会演变成人民与政府的矛盾,那制订的条例有什么用?那不是空谈了吗?这与目前“两会”的精神也不相符吧!
现在借“两会”召开的契机,我想问问阳光物业给居民停电这个问题到底由谁来管?由谁来执行处罚?在深圳“两会”期间,我希望政府能来管管这件事,真正能给大家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社会秩序,建立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5:12: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正案修改意见稿)》已提交人大审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将根据市民的需要,允许商贩在市区部分路段或区域,从事某些经营活动。最近,上海、重庆、海口等城市将对小商贩有限开禁;深圳如何在不影响市民健康和安全、不影响市容和环境的前提下有限开禁,不再一律封杀体现的是一种城市管理新思路,如何实行开放有序设摊以及人性化的管理,如何管得住并管得好是城市管理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代表委员如何看这一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5:11: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特区内进公园是免费.而在关外布吉的求水山公园确收费昂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5:05: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做有钱的善人,大概是深圳现在状态下一个最好的选择。因为中国人最怕出名,最怕壮。深圳经济发展全国首屈一指,但这不能说服别人。人家不认可你的发展,甚至会反对你发展。给深圳下一步发展趟路的,是深圳对全国的贡献。如果没有这一条,全国人是没有办法认可深圳的。当然,这种贡献有经济上的,比如我们的创新能力,我们经济辐射能力,但也有我们的文化辐射能力,我们对于中国文化的影响力。这既是深圳物质文明建设的课题,也是深圳精神文明建设的难题,因为你再好,人家也不说你好,等于不好。如果一个地方没有善名,恐怕就会影响经济发展。

给钱,带头给钱,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可是,不要把百姓的血汗钱都用在这方面,不要走极端。。。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38: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布吉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城区,工业的发展已经不是影响布吉的主要因素,布吉有100多万的人口,政府应该把城市服务和提升软环境放在第一位,简单的说,就是要全心全意,想方设法为布吉100多万市民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也就是说要多规划新建开放一些市政公园,多增加一些公共绿地,多建设一些文体健身设施,多下大力度清洁布吉等一系列改善布吉环境的民心工程。布吉已经没有多少土地可以建设工业厂房,所以布吉应该以完善公共服务和提升城市环境为主,这个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也是广大市民的愿望。2007后的布吉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和机遇,就是布吉应该在众多街道办中,树立完善公共设施和环境美化环境,加强管理,大力提升城市环境的战略观念!再会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布吉和整个深圳春节期间的清洁,是否能日清日洁,保持城市环境清洁,正考验改制后的布吉城市管理部门的能力。“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能成了一句空话,布吉的环境如果不能改善,布吉的发展也就原地踏步甚至走向落后了,不进则退的真理,将应验在布吉乃至任何一个城市身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33: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这不是花园也不是高级住宅区,只是外来打工的居民,属一个小村!成立了物业管理不错,安全会好些。

但收费不可能像花园收费,我们又不是买的房子,凭什么收如此高的费用?说是物价局定的费用!每个房间按几房间收。说我们现在不交,等下新的文件下来 会更贵!!这个  收费是否也应该征求村民意见或者先公啊

                                                   坂田街道办大发埔村居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30: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公交地铁的接驳,以及公交位置的设置,代表委员们,请你们以律师的专业水平来解答一下,是否应该公示?或进行听证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25: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北环大道边上的陶然居的居民,由于位置较偏,虽然位于交通要道之侧,却无任何公交车经过。以前有趟334经过,现在改线到龙珠大道,所以造成此楼盘小区的居民无车可乘,必须要走很远一段路才能到达车站去坐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23: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的大剧院,据说花了1亿多重修,但是我还没去过,因为种种负面的消息,一直就对那里不抱什么希望。大剧院建好了应该视为所有市民提供文化享受的,如果没有人愿意过去的话,恐怕也有违当初修建的初衷了。至少,就算你把它仅仅当作一个形象标志,也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这段时间,大剧院的牌子问题,我们都蛮关心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22: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西丽桃源村片区内的快速干线、干道及铁路纵横将片区分割的支离破碎,现存快速干线有广深高速、北环、南坪一期、平南铁路,干道有沙河西路、龙珠大道、留仙大道,姜片区分割的七零八落,沙河西路因连通白芒关每天塞车,南坪一期因设计问题经常塞车,规划中或者已经开工的有地铁、brt、南光高速、南坪二期,地铁高架将留仙大道沿线再次分割,brt沿龙珠大道将沿线居民分成两块,南坪二期将桃源片区面积较大的地块分割,并采取高架设计,严重影响景观和片区发展,南光高速位置稍偏一些,马马虎虎!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11: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表扬一下“全警上路”的决策。
 
现在的关内治安已经好了很多,特别是南山区。但是治安不能天天弄这个全警上路,而且警察也是人需要休息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09: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关于保护外来工权益

我也来和代表聊一聊。

先提几个问题先:律师代表委员是否知道现在深圳的大中小企业有多少?那这些大中小企业里面又有多少个是设置了工会?起作用的工会又有多少个?

工会本义就是保护工人权益,可是可是我们看到的、体会的却不是这样,律师代表,我们工人是不是应该自己来组织一个工人协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4:05: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一首民谣是反映河流污染的:

50年代淘米洗菜,
    60年代洗衣灌溉,
    70年代水质变坏,
    80年代鱼虾绝代,
    90年代身心受害

 

现在深圳的河涌和大气都是受污染比较严重,改善我们生活的环境,需要政府部门的决策和执行,也需要我们居们的配合和行动起来。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在现有的环境和经济存在中,当经济和环境成为矛盾体的时候 ,我们的取舍该如何?是舍经济企业,还是保环境?当未来发展时候,对于这一对立体,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希望代表委员谈一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3:48: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外来工的社保问题:

希望非深户凭社保可以看门诊及享受生育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3:46: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的私人医院很多,而且收费很不一样,病也没给人治好。再加上这些医院经常作广告,很容易误导一些刚来深圳的人。我也是一样受过骗,希望能有办法规管这些私立医院或者政府竖一些提醒牌子强制放在这些医院里面或外面,类似治安的提醒牌子“这儿是经常发生抢劫的地方”类似的提醒牌子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3:40: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的住房补贴,特别对贫困户的补贴,现在是多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1 13:39: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外来工子弟的教育,是否能想个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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