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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笔记网络通缉龙岗幼女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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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龙岗10岁女孩遭强奸致死 警方悬赏捉凶

警方举报电话:0755-84133777            13923719689 华警官

一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花季未到便被碾落凋零,笑貌音容犹在,清脆银铃绕梁,懵懂年幼为何惨遭如此毒手?

强奸、凶杀、跪死……这些可怕的字眼竟然发生在这样一个连世界都没有看清的小女孩身上,正义何在,公理何在!

变态恶魔,令人发指!死亡笔记在此网络通缉凶手,携网友之力,树正义之旗,将凶手绳之以法!本人自愿出资人民币1000元奖励线索提供者、举报者!

TO凶手:

头上三尺有神明,请你务必保重,切勿自杀,让正义和法律来严厉制裁你!

记住:死亡笔记,有你的一页!


奥一论坛:10岁女童被先奸后杀,深圳到底有安全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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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8:42: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畜生
猪狗不如的家伙  我诅咒他断子绝孙  不得好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8:41: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简直不是人!!!!!!!畜生不如!!!!!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8:23: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深沟?!!!!!!!!!深渊?!!!!!!!!!!!深不见底!!!!!!黑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8:20: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该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8:17: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希望我们中国永不取消死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9: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是凶手还是凶手的人?建议公安查一查,最起码这人应该知道一些内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8: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错  大家想一想 深圳是个适宜居住的城市吗??? 市长市委书记还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3: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两个虐童案件不能破,我建议大家呼吁公安局长应下台负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2: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生活环境不好,冶安不好,消费过高,房价太贵,我现虽有在深圳买房的能力,但我坚决不会在深圳买房,在深圳买一套,在内地可以买上好几套,而且空气环境要好,冶安要好,消费也不会这么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2: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生活环境不好,冶安不好,消费过高,房价太贵,我现虽有在深圳买房的能力,但我坚决不会在深圳买房,在深圳买一套,在内地可以买上好几套,而且空气环境要好,冶安要好,消费也不会这么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1: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生活环境不好,冶安不好,消费过高,房价太贵,我现虽有在深圳买房的能力,但我坚决不会在深圳买房,在深圳买一套,在内地可以买上好几套,而且空气环境要好,冶安要好,消费也不会这么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0: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深圳  罪恶的城市  暴发户的天堂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30: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猪狗不如的家伙  我诅咒他断子绝孙  不得好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10: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真实个垃圾的地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7:06: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每看一次今天的报道和网友的帖子,心就要剧痛一次:文明社会居然接二连三发生这种事情,深圳市的公安局长一定要对那个三岁男童和这个十岁女孩的惨死有个交代!一定要对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守法市民有个交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6:33: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快快抓到那个杀人魔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6:10: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杀人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58: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們關注的是:最近的慘絕人寰的事件,何時破案,為什麼受傷的總是孩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46: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慢慢割死他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42: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畜生啊!!!!
请不要侮辱畜生,这种人就是禽兽不如!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41: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畜生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9: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群策群力才对,大家想想怎么协助警方来寻找线索,怎么遏制类似与残害三岁儿童案件的再次发生!谴责没人性的凶手,千万别查出来是个精神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7: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人渣,社會败类,

看來我要走了,我不能再留在坑梓工作了,
這里太亂了,
就在去年快過年的時候在坑梓金沙這里就有一對情侶被殺,
還發生了很多多搶劫案
不行了,這里太亂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7: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奸是因为小姐不够或者小姐要价高,同样反映出低收入者的性生活问题,尤其是深圳的民工同志们,低收入长期在外,也反映深圳的物价和各方面的问题。

建议,政府大力发展小姐,鼓励性工作者为低收入者服务,并开性资源超市,每次价格控制在10元内~~~深圳就不会有强奸了,并免费发放给穷人飞机纸和手枪纸!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6: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那个孩子的父母不要倒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6: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早上我看到这一消息真的好痛心,为什么现在的人怎么那么变态?希望早日破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5: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哎~~除了叹息我们还能做点什么不?

深圳你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真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32: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女孩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灾难??????

还有王法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26: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也愿意出钱奖励举报人!!这种凶手一定要严惩!!

我收入不高 我出500!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18: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严惩犯罪分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15: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道德伦陷~~~~50、60年代的时候,从来没听说过有学生自杀,学生杀人,什么道德的东东都有所限制顾虑;而现在学生动不动就自杀杀人。。。。还有现在发生的更恶劣的事情。

应该改改教育制度,一方面加强道德观教育,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和家庭;另一方面也应教教孩子,社会所凶险的一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12: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捉到真凶后,要剥其皮,拆其骨,煎其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5:00: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天啊,太残忍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就这样悲惨的离开人世,不禁背后一阵发凉,这是个什么世界啊,成年人的世界已经那么没有人性了,现在连孩子也不放过!不管这个罪犯曾经遭遇到什么,但是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此毒手,人神公愤啊!此人要入无间地狱啊,永世不得超生!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5: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都很愤怒,可是我们为什么不想一下问题的根源呢,抓了这个凶手处死,大家痛快了,以后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出来,能不能理性的思考一下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样减少这样的事件,社会责任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是我们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如果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的责任做好,以后这样的事情是不是会少点呢?整天骂,难道我们的心理就这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4: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认识被害小女孩她父亲,他确实是坑梓派出所的治安员,是搞内勤的,为人很循善.请大家不要胡乱猜测.杀人凶手是个性变态佬.强奸后还割去小女孩的乳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1: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对小谢感到悲伤和同情,请她的家属不要难过,天网灰灰,这个可恶的人 一定会得到惩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1: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专家们都来谈一下,如果能防治整个社会的心理变态,凶手的确可憎,但是抓了以后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应该也要多思考思考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0: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很惊讶居然没有人想到为什么尸体的姿势会是跪着。
这是一起典型的性变态虐杀案件,我个人判断凶手应该是五十岁以上的人甚至根本就是老人,个子偏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50: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案有可能与深圳男孩残杀案有关,凶手在挑韧深圳警方的破案能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9: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令人发指!!!禽兽不如!!!不敢相信有人竟然丧心病狂到了这种程度!!!!!!这个社会到底怎么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9: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想,凶手一定是一个心里变态,要不然他不会做这种事的,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的,小女孩的家人也会得到心里上的安慰。小女孩的家人们,你们一定要坚强呀,我支持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7: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管大人怎么样。。孩子是无辜的。。这个道理总没错吧??另外建议把强奸罪改成无期或死刑。。这样子看还有几个带种的敢犯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7: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那杀人者也不能对这孩子下手啊,孩子是无辜了,他如果有什么仇,可以对大人下手,可是孩子有什么错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6: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惨无人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4: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不要盲目的漫骂,好好想想吧,为什么要这样做?可能有原因的!没人会傻成这个样子,强暴一个10的小孩子还背上一个杀身之祸!他父亲到底做了些什么??如果她父亲做的事要是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会怎么想?不好说啊不好说,别冲动,现在的事情都比想象要远远复杂得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43: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面对这种暴行,竟还有人鼓吹废除死刑!应该恢复凌迟处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35: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令人发指,真是恶魔:小男孩被肢解、小女孩被奸杀,公安局在干什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28: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令人发指,真是恶魔。小男孩被肢解、小女孩被奸杀,政府部门都干什么吃的?这样的恶性案件接二连三发生在深圳,强烈要求政府部门要作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4:19: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建议不要枪毙!

让他在十天时间里慢慢的死!人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3-28 13:41: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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