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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招标换物业 旧物业不肯撤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南山区俊峰丽舍小区招标更换物业管理,招标过程规范、合法,但旧的管理公司拒不退出小区管理,2007210号的新旧物业的交接引发冲突,防暴警察到场才控制住场面,2007329号,吕锐锋副市长出面调解纠纷,认定小区业委会的招标合法,要求旧的国贸物业公司必须退出小区,但国贸物业拒不履行,还在南山区建设局下达交接时间的当天,以降低管理费等措施对抗,妄想继续赖在小区,俊峰丽舍小区广大业主群情激愤,小区论坛充满火药味,流血冲突一触即发,请政府强烈关注

 

俊峰丽舍小区论坛

http://szbbs.soufun.com/board/2810027978/

 

210号交接冲突现场

http://szbbs.soufun.com/2810069401~-1~47/31522750_31522750.htm

 

329号吕副市长主持的物业交接协调会录像

http://szbbs.soufun.com/2810027978~-1~46/32360858_32360858.htm

 

330号深圳特区报报道吕副市长主持的物业交接协调会的报道

http://szbbs.soufun.com/2810027978~-1~46/32364214_32364214.htm

 

44号深视《经济生活》报道国贸对抗南山建设局文件的视频报道

http://szbbs.soufun.com/2810027978~-1~46/32424313_324243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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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2 15:13: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人家也不容易呀,想靠山吃山,你们这些业主也不愿意,人家肯定是誓死保卫人家的权益了.不过为了自己利益侵害别人利益是不对的.做人要厚道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2 14:43: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伊呀呀,我说马甲跑哪去了呢,原来到这里来了啊。你的“我们”除了国贸的家属还有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2 11:43: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句话有点道理!很多人也明白了为何国贸物业有部份业主支持的原因了.但对于大部份业主是不公平的呀.我有点糊涂了,大家来评论评论,国贸是不是可以为了少部份内部职工的利益为不退出叱?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我们国贸公司开发这个楼盘,靠山吃山,不缴纳管理费和停车费是天经地义的,铁路员工还不用买火车票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2 11:38: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关心这件事情很久了,只是奇怪,为何国贸物业这么牛?副市长发了话,就这样不执行,不了了之了?很多人在关注俊峰丽舍小区的换物业事件,如果这次换不了,证明政府也太无力度了,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2 8:24: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国贸公司开发这个楼盘,靠山吃山,不缴纳管理费和停车费是天经地义的,铁路员工还不用买火车票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21:10: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让世界关注就靠国贸了,难怪国外对中国人的诚信深刻怀疑呢,就是国贸这样的企业给树立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9:29: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贸马甲们,歇了吧!你们老总都表态了,就是想赖停车场的所有权而已!老子说什么都没看,就在这儿张口闭口的业主过来业主过去的!业主大会,你们也就是在旁边帮我们维持下秩序,捧捧场的主儿!还业主呢?!在下白石租房子呢吧!

老物管不想走新物管来不了  


    2007年04月11日    深圳商报  


老物管不想走新物管来不了

俊峰丽舍小区物业管理陷入尴尬境地

深圳商报记者万红金郑恺

【本报讯】中标管理俊峰丽舍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原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又不走。最近,俊峰丽舍小区许多业主对近来发生的事十分担心。

业主投票老管家出局

俊峰丽舍小区由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2004年12月28日入伙。入伙前,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上级公司开发商委托,负责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了3年服务合同。

2005年12月,俊峰丽舍成立业主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参加了业主大会投票,87%的业主投票决定不与国贸物业续签合同,要求新聘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2006年1月12日,招标评审工作完成,经评标小组9名成员评分,确定深圳市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人,评标小组9名成员、参与投标的各公司代表及现场监督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均在结果上签名确认。随后,业主委员会与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相关协议。

老物管认为先走司法程序

2月10日是交接时间,新老管家在小区爆发冲突,防暴警察赶到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之后,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自从重新招标后,国贸物业与业委会的矛盾从来没断过。业委会张贴公告的第二日,国贸物业也张贴了公告,称业委会组织召开的业主大会及招标活动多处违法。双方的矛盾甚至到了人身攻击的程度。

记者了解到,市、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俊峰丽舍的发展事态。1月23日,由市、区、街道办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对业委会组织的招标活动进行调查,结论是“招投标过程符合程序,合法有效”。

4月2日,南山区建设局向国贸物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公司必须于4月5日前制定好移交工作时间表。

昨日,记者采访国贸物业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国贸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山东、重庆、河南等地都有业务,公司发展讲究合法、守法,会尊重业主权益。他表示,因俊峰丽舍小区地下车库等问题没有妥善解决,暂时还不能够交接,他们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物业纠纷居民烦恼

采访时,许多业主对此物业纠纷无不忧虑。黄先生说,不管最终哪家物业公司来管理,都希望小区能保持安宁。但也有业主以停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对国贸物业表示抗议。

南山区建设局物业科科长刁春德告诉记者,希望国贸物业能先移交,然后对有争议问题循法律途径解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8:30: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国贸物业尊重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选择,尊重市场裁决,尊重政府的忠告,尊重法律的威严!把公司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把个人欲望凌驾绝大多数小区居民的意愿之上,后果是很严重的,也是很危险的.国贸物业从曾经的辉煌发展到成为深圳物业管理行业一道黑色的风景线,有其必然性. 劝告那几位强奸民意的公司老总门,认清形势,摆正位置,不要因为俊峰丽舍的问题而在深圳掀起风起云涌的趋赶国贸的浪潮.体面的退出俊丰丽舍才是正道,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小区的居民会起来驱逐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8:3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国贸物业尊重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选择,尊重市场裁决,尊重政府的忠告,尊重法律的威严!把公司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把个人欲望凌驾绝大多数小区居民的意愿之上,后果是很严重的,也是很危险的.国贸物业从曾经的辉煌发展到成为深圳物业管理行业一道黑色的风景线,有其必然性. 劝告那几位强奸民意的公司老总门,认清形势,摆正位置,不要因为俊峰丽舍的问题而在深圳掀起风起云涌的趋赶国贸的浪潮.体面的退出俊丰丽舍才是正道,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小区的居民会起来驱逐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8:12: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希望国贸物业尊重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选择,尊重市场裁决,尊重政府的忠告,尊重法律的威严!把公司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把个人欲望凌驾绝大多数小区居民的意愿之上,后果是很严重的,也是很危险的.国贸物业从曾经的辉煌发展到成为深圳物业管理行业一道黑色的风景线,有其必然性. 劝告那几位强奸民意的公司老总门,认清形势,摆正位置,不要因为俊峰丽舍的问题而在深圳掀起风起云涌的趋赶国贸的浪潮.体面的退出俊丰丽舍才是正道,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小区的居民会起来驱逐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7:17: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来不是很关注此事,只是最近电视和报纸总在说此事, 了解一下,真是为国贸物业感到悲衰啊,堂堂一个一级物业会落到如此地步。

我个人感觉,原因也许主要是: 一个不 take care业主的物业公司,一个不顾行业名声和道德的物业公司,必定要让市场抛弃的。

也许其中有很多内幕,我一个外人不太清楚,但现在国贸物业的领导如此处理此事,简直是拿国贸物业的前途来开玩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6:44: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等着,国贸肯定会成为一个典型,不仅是深圳的典型,还会是全国的典型。现在就是要抓典型,看来中央电视台都会感兴趣的,大家不妨联系一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6:40: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贸根在深圳,根都烂了,还显什么能呀?还山东呢,kao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55: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我们支持重新选聘物业,我们不支持招标结果,79%的业主授权业主招标并不等于79%同意招标结果,是俊峰全体业主选物业,不是政府帮我们选物业、不是少数人选物业、选物业不是业委会说了算?招标结果必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后才能生效,政府和市长大人不知道吗?既然业委会和少数人对自己这么有信心,为什么不委托政府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表决:决定国贸和业委会的去留、决定盛孚物业的进入?别以为你们代表了俊峰的多数,一帮素质低下、满口脏话的疯子,大多数业主已不支持你们!

 

大多数业主已不支持你们?你哪里来的数据?说得越多,漏得越多,如果少说点,说不定有人认为你们很委屈,可以博点同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53: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俊峰论坛对不同意见者你们就诬蔑为国贸的马甲,骂人、删贴,在这里你们没法删贴了!骂人的水平可以表演一下,让大家看看你们粗俗的表演!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44: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支持重新选聘物业,我们不支持招标结果,79%的业主授权业主招标并不等于79%同意招标结果,是俊峰全体业主选物业,不是政府帮我们选物业、不是少数人选物业、选物业不是业委会说了算?招标结果必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后才能生效,政府和市长大人不知道吗?既然业委会和少数人对自己这么有信心,为什么不委托政府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表决:决定国贸和业委会的去留、决定盛孚物业的进入?别以为你们代表了俊峰的多数,一帮素质低下、满口脏话的疯子,大多数业主已不支持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40: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呀,大家都会看着政府的,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这是深圳乃至中国最典型的案例,静看ZF如何处理?

人 民 群 众所要求的最起码的“安居”环境,被这些黑物业弄得怨声载道,悲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19: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能让国贸物业退出,己经证明它该退出了.它必须退出了,2007最新流行语:

作人不能太国贸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15: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有房产证和产权证

国贸你敢说是你的东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14: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山区政府的话国贸可以不听,吕锐锋副市长让它退出国贸还不听.现在在深圳是不是国贸物业是老大了?公开与政府搞衡,不知为何国贸为这么大的能力?谁有管住这个不听政府话的无赖公司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11: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交律师费,愿意交,如果开发商不交出停车场的管理权,我们还愿意交律师费,与无赖公司争属于我们的权益!在小区论坛上不敢上言了,快被业主吐死了,又跑到这里叫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10: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物管公司,还说什么业主论坛不允许出现不同的声音,可以去各个单元的大堂和业主宣传栏看一下,业委会盖有大红章的公告什么时候能在那些地方停留超过一个小时?无耻的管理处以为撕了广大业主就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了.物管以为自己就是来管理小区的业主来了呢!还有人说什么现在在改进,要给机会他们,笑话了,我不喜欢你了,为什么要给你机会?再说前面两年你们都吃什么去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5:07: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政府、市委、市长都表态了,深圳卫视向全国播放的新闻都出来了。还有啥争论的?

第一句话:俊峰丽舍业委会好样的!给全国维权业主树立了一面好的旗帜!那些还在造谣歪曲事实的人,不管你们怎样颠倒黑白,事实终究是改变不了的。

第二句话: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这次国贸是十足“出名”了。可以称之为“深圳国贸物业现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4:31: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问上次每户交的律师费,有没有发票,给俊峰业委会报销吧,别弄丢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4:29: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某律师代表你们入伙时告政府有关部门,目的不就是要延迟入伙补偿吗?此目标未达成,又想利用大多数业主对更换管理公司不反对不支持的心态,挟持所谓80%的民意,来报前一场败诉官司的仇,可恨!你们100多户能代表啥玩意?多读几年圣贤书,心眼也不能读没了,缺心眼就你们几位,官司输了,有乜关系??????不值得恶搞管理公司.就你们几人还配争取车场权益?跟你打赌,停车场官司你们照输,这回请个名律师吧,收费贵哦,别把律师费从业委会经费支出,切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4:27: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某律师代表你们入伙时告政府有关部门,目的不就是要延迟入伙补偿吗?此目标未达成,又想利用大多数业主对更换管理公司不反对不支持的心态,挟持所谓80%的民意,来报前一场败诉官司的仇,可恨!你们100多户能代表啥玩意?多读几年圣贤书,心眼也不能读没了,缺心眼就你们几位,官司输了,有乜关系??????不值得恶搞管理公司.就你们几人还配争取车场权益?跟你打赌,停车场官司你们照输,这回请个名律师吧,收费贵哦,别把律师费从业委会经费支出,切记!!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4:09: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俊峰丽舍,国贸物业,目前在媒体频繁出现的名字啊!

     这样的物业,赶吧!还客气啥,在看上面的马甲说的话。那简直就是在公然挑衅业主和政府(第一现场和市长都说招标新物业合理合法了,让国贸物业滚蛋),意思是你们业主都是“刁民”。

    感谢你们业委会为中国物权法所做出的贡献!!!!

    祝愿你们小区早日迎来新物业和业主自治!!!!

   

 

看来国贸的马甲再怎么摸黑也骗不了明眼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3:12: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自己公司开发和管理的楼盘

是不是都不要交管理费和停车费的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3:06: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是要国贸离开。

有少部分的业主,因为是国贸或深物业的员工或家属亲戚,所以希望国贸留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2:31: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管理处说白了就是业主共同请回来的管家,但现在的管理处有多少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凌驾于业主之上,简直本末倒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12:28: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业委会认清自己?物业公司才要认清自己,我相信业委会可能代表业主,但我绝对不相信管理处会代表业主,相信业委会起码我有点希望,相信管理处还不如相信狗会说话

 

不用往脸上贴金了,现在的国贸物业早已“名声”在外,拿山东的国贸来宣传,欺负没人在山东体验过国贸的“服务”?为何不拿深圳国贸的“光辉业绩”来宣传?不是自己说好就是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7:52: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机关服务社会化 山东出现深圳国贸物业现象

 

2006-11-12 13:59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112  山东省城济南的机关后勤服务呈现社会化趋势,许多大的物业公司看好济南。特别是深圳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山东不到4年,就掀起一股“国贸旋风”,承接了十几个党政部门的项目,并获得好评。

    据深圳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介绍,早在"九五"期间我国就提出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明确提出政府要逐步取消单位自办"托儿所、医务室、理发室"等后勤服务机构,将其推向社会,使单位甩掉后勤臃肿机构,转向用资金买服务的一种新型管理方式。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改变了传统福利性、封闭式、经验型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建立的,其突出的特点是福利性、封闭式、经验型,表现为人员多、效率低、负担重,服务质量也不高。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数与后勤管理人员之比大约是21,后勤服务单位吃的是主管部门的"大锅饭",而政府机关吃的是财政的"大锅饭",这一方面加重了政府机关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使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缺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动力,日益成为制约后勤事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必须加以改革。实行新型物业管理是对传统后勤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一种有效途径和重要方面。山东省不断推进机关物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目标迈进,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近年来,山东省审计厅、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网通公司、山东省交警总队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相继引入了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后勤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创建节能型机关、和谐机关起到了表率作用。

    李先生介绍说,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开择优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明晰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使得后勤服务工作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为后勤服务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外部推动力。山东省十几个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社会化以后,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建立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改变了后勤工作长期以来的供给制、福利性、不重视成本核算和无偿服务的局面,体现了后勤服务的商品属性,实现了后勤劳动价值的补偿,转换了后勤服务的运行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大批应用新型技术的5A级智能化智能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新型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投入运行,使得新形势下后勤服务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同时也对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在从传统经验型和简单手工操作向现代科学型和高科技方向转变。(完)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1 7:49: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业主委员会:认清自己,把握方向

/北野

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

谈到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首先必须清楚《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简言之,《条例》把立约权,也就是小区的“立法权”给了业主大会,把行政管理权给了物业管理公司,司法权掌握在政府各部门手中。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就相当于“议会”或“人大”,它的职能与权限在《条例》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业主还是业委会委员都容易把业委会简单的理解为一个“维权机构”或“权力机构”,结果导致业委会常常成为小区“动乱”的焦点,这违背了《条例》的基本精神。《条例》第一章第一款明确规定本《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靠什么?靠法律、合同,不能靠大家起哄、闹事、不交物业费。更重要的是,《条例》的精神是“公平”,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任何一方。

一般来讲,中国人对公益不感兴趣,在小区积极公益的人首先是那些“维权人士”,这些人一旦当了业委会委员,便带领大家走上“维权之路”,实际就是跟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斗。这些人一旦有私心,就很容易被收买,把小区闹得不成样子,造成两败俱伤。就以银枫家园为例,前“管委会”的指导思想就是“维权”,既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合同,也不关心业主公约,只要谁一说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不好就来精神,闹的小区人心疲惫,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心灰意懒,最后业主通过投不信任票把他们赶下了台。结果,业主与业主之间留下了永远的仇恨。还有的小区因为维权闹得天天打官司,日常生活受影响,房屋的价格也一落千丈。

另外,有的业委会滥用监督权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手画脚,瞎指挥,把物业管理公司当自己家保姆,其言行显露出低劣的素质。这些都背离了《条例》的精神,超出了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结果是伤害了自己与大家,损害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开发商的利益。在这个理性的、寻求共嬴的时代,他们得到的结果不是共嬴而是“共输”,甚至是自毁。

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必须严格限制在《条例》范围内,一旦超出必须尽快纠正,否则会给所有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我认为对业委会主任的培训已是当务之急,此外还应尽快建立对业委会的监管机制。

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的相处之道

业委会是“议会”,物业管理公司相当于“政府”,“议会”跟“政府”不能天天横眉冷对。业委会主要是按合同的约定监督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物业管理公司是大家请来提供服务的,要充分尊重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工作,决不能干预人家的日常管理,而要配合其工作,鼓励他们把工作干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千万别像防贼一样整天盯着物业管理公司。他们干不好可以提意见,用不着整天把炒人家挂在嘴上。换物业公司不是随便地事,要分清究竟是物业公司本身不好还是某个员工不好。目前,业主有绝对的权力炒物业,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下一步的问题是业主,特别是业委会能不能用好这个权力,能不能承担后果。眼下的问题是有的业委会把小区搞乱了,大不了不干了,他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实,开发商也是一个业主,它更像是“土著居民”,把房子建好了,卖出去,新来的业主就像“移民”,他们进来要按自己的“规矩”习惯改造“地主”——开发商。如果国家发展不是这么快,且法律健全、执法严格,业主和开发商的冲突可能不会这么尖锐。的确有黑心的开发商,但大部分开发商是想把工作干好。质量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也不能简单的怪开发商。如果不是楼的质量本身问题,就应对其采取理性、宽容的态度。

我的经验是,要想建设好一个小区,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必须以理性、理解、合作、宽容的态度共同建设。任何一方有与其他一方为敌的思想和做法对建设小区都没好处。而应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要以负责任的精神对待对方,以理服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开会,是谁的问题谁负责,不能推诿,并将会议结果向业主报告,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业委会如何公选,监督

公选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现在业主的参与意识太差,他们觉得小区的事跟他没关系,不知道自己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是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来的。如今的业主有了民主、自由权,但很多人还不知道怎么用,也不习惯用。因此,在公选投票时花费的人力物力巨大,要反复敲门、打电话,有的一个月上千元电话费也是正常的。唤醒业主的公民意识,让他们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行使自己的权利,需要全社会的重视、教育及长期的动员。

如何监督业委会的工作?我们的经验首先是建立“公示制度”。做什么事要透明,尊重大家的知情权。比如,涉及公共利益的小区洗车服务。以前,物业管理公司得我经理私下就办了。现在,我们首先公示,看是否有人反对。这是第一步。第二步,选两家以上的洗车公司,现场表演,然后竞价。最后,由到场的业主不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结果。合同签署后,服务费公开,收益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于日常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有“猫腻”。

其次,我们还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外,专门开一个“警醒栏”,供业主给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提批评意见用。要求必须用真名,不得人身攻击,不许谈论宗教政治问题。

第三,业委会的所有会议公开,业主可以旁听。

第四,业委会的文件与会议纪录都可以向业主公开。

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记录所有业主的意见,定期向业委会报告。这样就能保证各方面的沟通,便于监督,而且做到了业主有问必答,让业主感到自己受尊重并积极参与小区事务。

业委会工作感言

自有人类就有“理想国”,在这个国家,人人自由、平等、博爱。其实这个理想国已经悄然地来到了我们身边,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或身在福中不知福。仔细想一想,谁居住的小区是不自由不平等的?缺的只是一点“博爱”的精神!业委会工作的意义就是唤起大家的公民意识,知道帮助他人就是对自己的最好帮助。总的来说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业委会工作中最大的困难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中国人富裕的太快,思想道德跟不上,常干损人利己的事,比如私搭乱建,引起邻里不和又破坏大家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是政府的有关执法部门力度不够,使一些矛盾无法迅速解决。如果执法能跟上,我们相信,《条例》将是一份可以与1620年美国“五月花号公约”相媲美的划时代的伟大法规。而任何谈论物业管理问题,离开了《条例》都是没有意义的。《条例》及业主公约是中国新兴小区的“宪法”,学习、理解、贯彻、实施仍然是我们工作的当务之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0 18:01:51 评论人:jfyz
不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破坏人们安居乐业,创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隐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0 18:00: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是深圳乃至中国最典型的案例,静看ZF如何处理?

人 民 群 众所要求的最起码的“安居”环境,被这些黑物业弄得怨声载道,悲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0 17:40: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贸管理的太差了,昨天保安在小区内还要打业主叱.

做人不能太国贸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0 15:33: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贸物业管理的小区,没有不差的,象什么皇御苑、皇洲花园、风和日丽,管理奇差,二手楼价都比周边便宜30%左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0 8:51: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國貿物業超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8 10:42: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到俊峰丽舍看看吧!

白色恐怖的!业主宣传栏被人破坏了,政府的公文被撕毁了,公告栏报纸被撕毁了,小区业主要求国贸物业离开的横幅被人用到割成碎片。

是谁把小区搞得乱七八糟,国贸物业是元凶!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俺是俊峰的普通业主,俊峰的现状真的很不乐观,俊峰的事能不能让业主自己说了算,什么政府、业委会、部分素质低下的疯子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强烈呼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让业主表决决定国贸和业委会的去留。俊峰之所以有今天的局面,首先国贸服务又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一部分别有用心的操纵,从入伙就开始闹、定好目标炒国贸,俊峰的论坛不允许不同意见出现,不是业委会的铁杆就被诬蔑为国贸的马甲,并且极尽谩骂侮辱甚至恐吓,难道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难道政府、媒体纵容鼓励这种行为,请您登陆俊峰搜房论坛,看看有其他声音吗?看看部分业委会成员像疯子一样骂人的发言吧!到小区实地看看国贸物业服务真的就很差吗,业主需要安宁,需要和谐,整天打打杀杀、在小区高音喇叭骂街,你们愿意在这样的社区生活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8 10:36: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国贸物业堪称中国物业管理“第一钉子户”。

牛啊!

政府奈何不了,况我等小民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8 9:48: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看来你们选的国贸物业真的很差,连政府和业委会都不放在眼里的物业,一个连行业信用和名誉都不顾的物业管理公司,即便管理再好,也没用。最根本的是对自己没有一个定位,根本不会把为业主服务放在眼里。这种物业早赶走的好!!!

     从上面可以看得出,政令不通,法规不严,有法不依,以强欺弱,以黑平天下的局面,ZF啥时候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和谐生活,进入和谐社会。家园不和谐何以国和谐!!!

    

国贸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国贸物业开发集团指定的,典型的老子开发儿子管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23:33: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又是一个混账物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23:33: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俊峰丽舍,国贸物业,目前在媒体频繁出现的名字啊!

     这样的物业,赶吧!还客气啥,在看上面的马甲说的话。那简直就是在公然挑衅业主和政府(第一现场和市长都说招标新物业合理合法了,让国贸物业滚蛋),意思是你们业主都是“刁民”。

    感谢你们业委会为中国物权法所做出的贡献!!!!

    祝愿你们小区早日迎来新物业和业主自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23:1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哎!悲哀啊!国贸物业就这水平,国贸大厦不也管理的很差吗?现在知名商户都搬走了。

   好像看电视或听说国贸物业管理的什么小区,发生了入室抢劫业主致人死亡的案件。

  看来国贸物业管理的小区,快行动吧!!这样的物业公司管理太可怕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23:11: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看来你们选的国贸物业真的很差,连政府和业委会都不放在眼里的物业,一个连行业信用和名誉都不顾的物业管理公司,即便管理再好,也没用。最根本的是对自己没有一个定位,根本不会把为业主服务放在眼里。这种物业早赶走的好!!!

     从上面可以看得出,政令不通,法规不严,有法不依,以强欺弱,以黑平天下的局面,ZF啥时候才能让老百姓过上和谐生活,进入和谐社会。家园不和谐何以国和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20:09: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国贸在那儿管理都是这德性!!!看来以后买房再也不选国贸和国贸物业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15:21: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请你说话实事求是好吗?一看你所说的话就知道你是国贸物业的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14:48: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俺是俊峰的普通业主,俊峰的现状真的很不乐观,俊峰的事能不能让业主自己说了算,什么政府、业委会、部分素质低下的疯子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强烈呼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让业主表决决定国贸和业委会的去留。俊峰之所以有今天的局面,首先国贸服务又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一部分别有用心的操纵,从入伙就开始闹、定好目标炒国贸,俊峰的论坛不允许不同意见出现,不是业委会的铁杆就被诬蔑为国贸的马甲,并且极尽谩骂侮辱甚至恐吓,难道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难道政府、媒体纵容鼓励这种行为,请您登陆俊峰搜房论坛,看看有其他声音吗?看看部分业委会成员像疯子一样骂人的发言吧!到小区实地看看国贸物业服务真的就很差吗,业主需要安宁,需要和谐,整天打打杀杀、在小区高音喇叭骂街,你们愿意在这样的社区生活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7 13:01: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样的黑物管,打了算了, 留着也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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