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9日上午,欠薪代表肖先生等人到原公司讨欠工资,公司管理员报警,派出所民警反而将欠薪代表肖先生等人全部带到派出所留滞,时间长达一个小时,最后写出保证书才被放人。
当日,欠薪员工代表肖先生等人到原打工的公司跨X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工厂讨要2006年9月-12月工资,因跨X公司无人出来和解,也并无解释工作,还要将代表赶出工厂,于是发生争执,争执中有公司管理报警,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公司管理以扰乱其正常生产工作为由要赶出欠薪员工代表,而欠薪员工代表激动的大声回复:“我们影响你们生产,难道你们拖欠工资、社保长达4个月之欠,你们就不影响我的的生活与生产么,我也也是过不下去了,才来要我们应得的工资”。民警要求欠薪通过法院解决,不要闹事,欠薪员工说:“我们只是来要工资的,天经地义。”“欠薪就是犯法。”民警随后对着欠薪员工代表大声说:“你还说,你再说一句,你再说一句。”同来的另一名民警要求欠薪员工代表出示身份证,并同时将欠薪员要代表与一名公司管理员带往派出所,公司管理员到达派出所后不久离开,而员工代表肖先生则被民警留滞,民警吃过中午饭后,要求员工代表肖先生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闹事,到中午12:30分离开,时间长达1个小时左右。记者在下午向当地派出所了解,民警表示确有此事。
据当事人员工代表肖先生介绍,现欠薪的深圳市跨X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陈某,共有三家注册公司,其中有两家是空头公司,其注册地在南山区,其注册地已空无一物,老板陈某已将所有资产、财务全部转移,但两家空头公司却欠下供应商巨额货款1400多万元,并用这两家空头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这两家空头公司发工人工资,而另一家公司则安然运转,因为其不涉及经济纠纷,已搬迁到宝安区。欠薪员工代表在去年就已在南山区提起劳动仲裁,据员工代表肖先生提供资料:2007年1月26日下达的南山区劳动仲裁书显示,被拖欠工资人员中的职务有工程师、技术员、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文员等共11人,仲裁裁决深圳市跨X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跨X技术有限公司共应支付共11名被拖欠工资员工总额共111668.55元人民币。而仲裁书裁定的两家公司注册地均为南山区地域,记者随同两间公司注册地,一地已做为租房使用,另一地已人去楼空,大门上贴了多个法院传达通知单及送达书。欠薪员工代表肖先生还表示,因公司老板陈某从去年的10月份后就已无法正常联系,而且被深圳市劳动部门评为2006年十大恶意欠薪企业之一,记者上网查询后证实属实,并随后用手机联系公司老板陈某询问,电话接通后转到秘书台,记者留言后挂机。但直到截稿时止,也未有接到电话回复。另一位员工代表胡先生则说,现在拖欠工资的两家空头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已提起上诉,南山区法院已受理,而深圳市跨X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中X斯技术有限公司,一审正在审理中。欠薪员工代表肖先生等表示,想要回工资,已非易事,因为当初欠薪的时候提起劳动仲裁时,公司领导打电话对肖先生等人说:“你们要申请劳动仲裁,一年也拿不到工资。”现在看来,情况正如公司领导所说。另一位员工代表胡先生说,为了此次工资拖欠事情,5名员工代表已上访了南山区政府、粤海街道办、南山区劳动局、南山区法院等,都被推来推去,要按法律程序走。员工代表唐先生说“耗费了我们太大精力,现在才一审,要等到终审,肯定要一年时间,到时候能不能拿到工资很难说了。”。“我们正准备上访市劳动局、上访市政府、市人大等,争取能尽早拿到工资,因为他们这些欠薪员工为了这次的拖欠工资,好几个人都没能回去过年,都想拿到工资后早点回家看看。”员工代表胡先生说。另有几个欠薪员工表示,如果拿到工资后,想离开深圳,到长三角去打工,据说那里的工资发放比较准时。员工代表唐先生最后对记者说:“如果真的以后是官司赢了,而执行不了,拿不到工资,不知道怎么向其他人交待。并希望记者能主持公道。”
记者随后联系相关部门确认,此间公司是属恶意欠薪,但因已介入司法程序,均表示,要按法律程序办事。但记者随后表示,欠薪公司注册地已没有任何财物及资产时,各政府部门均表示,公司注册是有效的,我们也无能为力。记者随后向注册所属地工商所查询情况,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要查清楚后再回复,记者截稿时接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