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碧波中学(水库新村, 深圳第一物业村对面,不知道是初中部还是高中部,我想应该是高中部) 隔壁的天井湖小区, 因碧波中学建筑工地过度挖掘而导致小区楼房下部基地下沉,居民被紧急疏散.
刚才, 21:30分左右, 接到我朋友电话, 称他们住的天井湖小区因后面碧波中学建筑工地挖掘过度而导致地基下沉, 整个楼的居民有的在睡觉的有的在看电视的, 全部被民警紧急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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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讨回义务教育阶段开除学生的权利
[原创 2007-04-14 15:43:51 ] 发表者: citywill
妻子是中学教师,一天下班后对我说,班里有个学生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当批评他的时候,他拒绝认错,并很无赖的和妻子说,我不认错你能把我怎么样,我接受的是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权利开除我。
妻子的确很无奈,但是也很不以为然,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太多了。在她所在的学校,几乎每个班都有几个学生,从不学习,欺辱同学,捣乱课堂,甚至辱骂老师,个别学生还敢殴打老师,学生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然而教师和学校对这样的学生却没有任何办法。老师教育不了,送到教导处,教导处教育不了,让老师找家长。找几回没有用,就不能再找了,因为有些家长认为(个别还会说出来):“你们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你们不教育让我们家长怎么办?”家长管不了,学校怎么管?不可以提罚学生,不可以歧视学生,一旦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故,多数情况下学校和教师要担负全责。开除学生就更不行了。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据我所知,这第二十七条执行得非常好,至少要好过以下几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可以想像,如果没有这三条保障,第二十七条就是强人所难。
第二十条。查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的理解是“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就是指“工读学校”。送学生到工读学校需要家长和学校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实际上,送工读学校是比较严重的,一般要经过公安部门经手的少年犯罪分子才能通过审批。可是近年少年犯罪率上升,工读学校的使用情况并不为人所知,我到是知道很多违法少年依然留在学校。何况问题学生并不等同于少年犯罪,其中没有犯罪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怎么办?难道非要等到学生犯了罪才能离开学校?是不是应该改变“工读学校”的形象和定位,提高使用率,或者开设门槛较低的“类工读学校”以满足义务教育的需要?社会节约了法律所规定的必要机构,短视看由此引发的不足要由学校承担,但是长远看必将导致监狱等机构的扩容。
第二十二条似乎和本文无关,实则不然。一些家长经常向学校和老师发问,为什么有些学校就没有这样的学生,为什么他们就能教育好而你们不能。实际上我所知道的中学中,都有个别学生达到了本应该被开除的程度。但是重点中学分配到了大量的教育资源,有很多办法能够缓解问题。就说法制校长制度吧。重点中学都能将其贯彻得很好,这是因为其够获得的来自社会和政府的帮助更多,也有足够的财力维持这一制度的良好运转。非重点学校也有法制校长,多为形同虚设而已。
第二十三条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写到义务教育法里来了,实际上在义务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它们并不存在。学生严重违法犯罪了,被公安机关抓获,却因为没有到承担后果的法定年龄又被送回到学校。流氓是学校的常客,斗殴伤人事件层出不穷,师生安全没有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的开展日益受到威胁。
是的,学校必须要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的开展。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品行有教育的义务,没有管制的权利。当有学生需要受到管制的时候,不应该将这个任务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家长踢给学校。学校应该依法将问题严重的学生送到“专门的学校”,但在合适的学校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学校应该要回开除的权利。开除问题学生可能会导致局部的社会问题,但是如果把社会问题留在学校,那么问题将在未来的社会无限扩大。
一则来自BBC的新闻给我的感触很深,新闻的题目是《英国每日有230名小学生被开除》。众所周知,英国的教育水平很高。他们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所谓“强制教育”,类似我们的义务教育,但是他们对教育的强制是针对家长而不是学校。文章并没有批评学校开除学生的意思,而是将矛头指向家庭和社会。转载部分段落如下:
据透露目前英国被小学开除的学生中年龄最小的才5岁。 曼彻斯特市(曼城)某小学一年级五岁女学生塔玛拉就因经常扰乱课堂、打骂同学老师,被学校开除。
据透露目前英国被小学开除的学生中年龄最小的才5岁。
曼彻斯特市(曼城)某小学一年级五岁女学生塔玛拉就因经常扰乱课堂、打骂同学老师,被学校开除。
全国教师工会总书记辛诺特批评说:“不少家长放纵自己的孩子,把教育的责任完全推卸到学校方面,但是教育孩子仅仅依靠学校是不可能的。”
专家们还指出,政府长期忽视帮助社会底层人口再就业,片面依赖以社会救济金解决很多地区的高失业率问题,使得很多孩子的父母酗酒、吸毒、暴力、乱搞性行为,而成长在这些社会底层家庭的孩子耳濡目染也就难怪了。
分析人士认为,一个社会一旦不再讲究道德与礼貌,不再要求尊重他人、知道对错,那么小孩子们也就自然不会知道区分好坏了。
具体消息见今天南都A6版.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pdf/ds/20070415/SXA06.PDF
昨天晚上有人先打电话给南都报料了.
呵呵, 有更多的人来报料, 好!
继续跟踪报道:
22:20分左右, 本人联系南都记者, 但他今天不值班. 再联系南都深圳报料83325000, 接线姐姐说已经有记者过去了. 但22:3分左右, 我朋友再给我电话, 说南都记者没有带记者证过去, 相关人拒绝接受采访, 建议报深圳第一现场. 于是再打深圳第一现场电话, 记者出发. 我再联系我另一个住那小区的朋友, 他还在现场,于是给他第一现场记者电话, 记他直接联系我朋友.
希望一切平安.
今天晚上居民的住宿问题, 静候进一步讯息.
引用一张本人以前报料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