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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莺莺一案办成铁案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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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湖北省襄樊市又一次成为了社会的聚焦点,源于高天虎涉嫌犯诬告陷害罪一案在此公开审理。来自中央、省、市20多家媒体的记者及社会群众100余人,参加了长达近5个小时的旁听。结论,大家都知道了,也都预想到了。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某些地方的人,可能感觉很失望,因为他们想通过这样的事丑化湖北、丑化湖北司法和政府的目的不可能再达到了,难免很失落,难免继续无法理解。然而,在举国媒体关注下,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强力介入下,这个案子已经千真万确地办成了一个铁案,相信也是一个经得起良心和时间检验的结果。面对这样的事实,尽管心里感觉终于等来了一个预想到的结果,却仍然让人无法感到轻松!

     中国,就是一个善于将简单问题弄复杂,将复杂问题弄简单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某些地方,层出不穷的警察和司法系统将人从楼上扔下摔死,打死人,撞死人的事,殴打外地游客,武断执法引起群殴。。。。。。却从没有这么多地予以关注,典型的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反而是,当另外的地方出现了什么事,就率先开始吆喝,幸灾乐祸,开始无端捕风捉影,夸大事实,编造动人故事,甚至无端丑化、故意诋毁和贬损。。。。。。显然,就是故意将这些简单问题复杂化!

      就象本案公诉人在公诉词中陈述的那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禁止使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个,应该包括受害者,也应该包括施害者,包括一切公民!所谓无知者无畏,就是指那些可以以身试法,就是指那些带头起哄,就是指那些具有网络喷青行为的很多人。但是,他们都经过全面的调查,都有可靠的一手资料和证据,说出的都是基本事实吗?难道,类似于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这样的鉴定结论,还不足以信,那我们应该相信谁?至少,现在还不能说是暗无天日吧?当然,或许某些人以为可以通过与主流媒体作对(网络语言)就可以彰显个性,体现不服强权、英雄气慨,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社会需要这样吗?一个个貌似义正词严,大义凛然,愤世嫉俗的样子,却不争的是社会不健康的表现,是群体不成熟的表现,也殊为滑稽。一个遭遇家庭不幸的人,象高天虎这样,还要再继续走上被告席,不仅十分罕见,也是社会的悲哀!
   
     这些,就是中国特色的,而且以某些怀有狭隘地域观念的地方为甚!强烈建议,无端受到影响的人,包括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对这些不良媒体和舆论导向追究相应责任。决不能让不良媒体逃脱理应受到的处罚,他们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社会也应该积极声援,对这些不良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严厉惩处,不然,法制社会就永远无法健康理性!谁都可以对胡说八道不用负责,谁都可以让一个地方举步维艰,谁都可以随意浪费这些公共的社会资源,还谈什么发展和建设?

      或许,地方政府和当地公检法机关,在应急处置这样的非常事态时应对不足,没有应急处置类似事件的经验和地方法规预案,或者是处置程序和方法不符合常规,或者是真有很多不能让人原谅的错漏,或者是人为因素也的确很多,或者与社会各方交流沟通不畅不及时、方法不妥,或者始终没有找到化解的机遇和时机。。。。。。总之,通过这样的典型事例,暴露出了很多偶然和必然的问题也是无疑的了。这样的不信任,增大了工作的困难。不然,也不好解释全国哗然的舆论氛围和深深置疑。这样的情况下,人们纷纷猜度,就不是偶然的了。但是,不管怎样,不管中间有过多少先天的和人为的错失,经过了千锤百炼的最终结果却是唯一的,谁也改变不了,也不会因为有更多的关注而变得不同。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是值得欣慰的,因为毕竟没有从中发现大家猜测的那种所谓的人为腐败或其官僚机构漠视人群这样的更大丑恶,结果也不是那种令人难以原谅和理解的。当然,值得认真总结的东西应该很多很多,也反映出了很多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现象。但愿,这样的事以后会少出一些,但愿社会能借此变得成熟。

     现在,我们可能更需要通过这样的事,反省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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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8-31 16:48: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4-16 17:42: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主要就是现在的政府没有公信力,自己的利益大于人民的利益,所以,你说你敢相信这样的一次次狼来了的少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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