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宝丰大厦物业管理处占用市政绿化地情况反映
深圳市市长:
您好!
我们是嘉宾花园的业主,特向您反映湖北宝丰大厦管理处长期占用位于宝安南路与深南路交汇处北侧的市政绿化地近480平方米,并作该大厦经营停车场之用,占用时间长达12年之久,按12平方米一个车位,折合40个车位。因此湖北宝丰大厦从中获得巨额不法利润,等于侵占了国家财产。
市政绿化地乃是广大市民休闲或美化环境之用,私自占用并改作其它用途,既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群艺,又顺还了城市环境。市委、市府为创建全国花园城市称号付出了不少心血,今天深圳获得的这个称号,我们每个深圳市民都要珍惜、爱护!
因此,恳请您彻查此事,并恢复市政绿化用地,还市民一个美丽的城市环境。
致礼
嘉宾花园业主们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