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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诊成胃病致流产 医院竟称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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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怀孕诊断成胃病,导致妇女流产,医院竟然称其没错!

    张女士于7月22日因为呕吐去深圳市中医院看病,医生在没有任何诊断和询问的情况下断定张女士是胃炎,开具了灭吐灵。张女士回家后认真服用,药吃下去肚子就疼,而且下面出现过流血现象,张女士再次来到这家医院,一个不同的医生接待了她,这次的医生当场即诊断为怀孕6-7周。原告之前服用的灭吐灵药是对胎儿有极大的危害,任何医生都知道这样的药是绝对不能让孕妇服用的,各位也可以上网了解一下这个药对孕妇的危害。深圳市中医院在知道此事后便动员家属做人流手术,张女士经过多家医院了解医生都说灭吐灵对前期胎儿的影响很大,被逼无奈之下张女士和丈夫只能忍受心里极大的痛苦,做了手术。现在张女士因为手术可能会导致终身不孕。

事情闹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60%的责任,赔偿张女士一万四元左右。张女士和先生现在还在为继续治疗身体奔波,不想再打官司。让他们气愤的是医院却连这么一点钱都不想赔,又上诉了,医院在上诉状中称“医生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诊断胃炎而开出治疗胃炎的常用要,又有何错呢。”整篇上诉状中的言语就可以看出医院是多么的缺乏法律常识和基本的医德。医院在上诉状中说张女士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适龄生育妇女,对自己停经39天后发生呕吐症状应该有足够的常识,并诉张女士故意隐瞒怀孕真相。

    这样的言语居然出自医院口中,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如果每人都知道呕吐和月经推迟一周左右就是怀孕了,我们还有医院做什么,我们有哪个学校告诉过我们这个常识?一个急切盼望生一个宝宝的张女士,她为何要糟蹋自己的身体,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既然“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适龄生育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怀孕了,为何受过高等医学教育的医生不能认识到?为何第一个医生不能认识到病人是怀孕了为何第二个医生就能认识到张女士可能怀孕了,做了尿检?

我们希望能让此事曝,至少给市民一个提醒,给医院一个教训。我们的人民医院,拿着病人的钱,什么时候能用心为我们做事,做错事了要敢于承担错误,现在你们确连起码的错误都不肯承认,太让我们诧异了。

有对此素材感兴趣的朋友,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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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27 11:59: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2 22:33: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现在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我是第一次怀孕什么经验也没有,到了医院医生开了孕妇禁用的药吃了.现在也不知怎么办?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31 10:58: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哎,现在去医院另人害怕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6-10 9:25: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那个骂医院骂报社骂电视台的,你自己让大家评评理吧:

1、病人是宫外孕;2、已经休克;3、医生在家属没有知情签字的情况下全身麻醉;4、病人在妇产科手术台上就已经死亡;5、报社派记者来了。

结论:病人死于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循环衰竭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8 13:03: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目前社会两个最让人害怕的地方:医院,派出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7 17:13: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1、楼上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博同情的吧?

2、在医院死人,就是被医院医死了?什么逻辑!

3、一个人从他(她)的出生,是在医院分娩,到他(她)的生命终结,绝大部分也是在医院走完人生最后的旅途。生老病死,是人生命的规律,谁也逃不掉。你那亲戚患的是什么病?怎么死的,有什么依据说是被治死的?你大可以说清楚,而不是扮农民装可怜。农民的素质可能都比你高,因为农民会讲事实,摆道理,你却只会选择跳楼。咋不跳?不就是为了向医院要钱吗?真的有冤情,2万元就能打发你?才怪。

4、医院向你追讨欠费,当然是合情合理。你如果认为患者死了,就可以不交钱一走了之,也只能认为你是一“老赖”。哈哈,医院在你亲戚欠了10000多元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治疗,肯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止10000多吧?到底是什么重病呀?说出来让大家判断判断嘛。你口口声声说医院黑,医院真的要黑的话,在你欠费的时候,就应该让你把你亲戚带回家,还省的落下治死你亲戚的口实。医院在你没交钱的情况还继续抢救,到头来你倒打一耙,说医院治死了你亲戚,什么人嘛。

5、医院要真的和媒体关系好,也就不会有这么多负面的报道啦!就算报社和电视台和医院有关系,你可以找《南方都市报》呀,难不成医院的力量真的那么大,可以把所有的媒体都搞定?媒体不受理不采访,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你的主张不是事实,不符合实际吧?你想利用媒体来达到你个人的目的才是真的吧?媒体不傻。

6、一篇跟贴,你骂医院,骂报社,骂电视台,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人。

你懂什么?这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不知道,既然这事情已经了断了,我们需要同情吗?我是觉得老百姓太软弱了,不象你们是大官贵人什么的.我只是一个小百姓,我非圣人.我们有理无法去说,我们耗不起呀!我这里向你说几点吧,你才会明白怎么回事情了.病人是宫外孕手术.....1.病人已经休克,医生在家属没有知情签字的情况下全身麻醉.你说这样是对的吗?  (这是要死人的哦)2.明明是在妇产科怎么转道内科?我可以给你说的话,其实病人在妇产科手术台上就已经死亡了; 3. 还有原始病历说不见了.谁是做手术的医生不清楚,你等嘛.谁有时间耗嘛.所以这事情没有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永远不明白.4.还有更气的是来了一个报社记者(不清楚是什么报)居然同医院关系好得很.这什么世道呢???????所以我骂医院庸医,骂报社,电视台不管怎么样你应该讲事实求实,不要讲关系,这才是我们老百姓的说话媒体..一种寄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7 14:50: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以说,大多数医生缺乏医德,明明几块钱就可以治好的病,非得给你开几百,这就是市场经济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7 13:44: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曾经听到过一件事。有个三陪女怀孕了,先吃了人流的药再去打的士。在路途中间流血了,就说是的士司机因为不小心驾驶引起的,要的士司机赔偿一万元。你说这个世道什么人都有。我相信这件是不排除诈骗的可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14:28: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因为有点炎症去医院看,每次都开好几种药,每一tkh 还得开几盒,而且还不管用,下次去,又开了一大堆回来,当我告诉医生上次的药还没吃完呢,他说不吃那个了,我又信他一次,又抱了一包药回家,还是没好,结果我上网上查看相关内容,在药店里买了一种药用好了,才花了20多块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13:08: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12:34: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停经39天并不一定是怀孕了,但当然作为适龄女性应该要想到这种可能性,自己当初做爱的时候有没有埋下种子的可能呢?而且,也应该自己到药店里去买个测试纸测一下尿液,非常简单的事情!

人类很多的不幸,绝大多数是来自于无知,所以,我认同李嘉诚说的一句话:接受教育非常重要,对于常识的了解更为基本。

可是,我们现在很多学生即使是什么大学学历,可是他在学校里成天鬼混,什么真正的名堂都没有学到,这样怎么行呢?到头来,只害自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11:23: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呀现在的医院,怎么搞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10:00: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对于这位朋友的观点,我不认同,月经周期不太准也是常事,加之心情\工作压力等更容易紊乱,应该安慰她们才对,要有同情心;

再说说医院方面,我认为现在的医生责任心太差了,给我的感觉现在的一般医生就是看几本医书懂点医学常识,运用先进的设备判断,这样的医生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法院也没有判医院全部责任,也是考虑到公平的问题.

我说一件我身边的事情,我有一位同事要生产了,她的婆婆来帮她,可是由于身体问题住院了,她和我讲一周也没治疗,光检查了,都花了六千多,也没出结论,我当时就问她婆婆的症状,一听,太明显了,肾炎加膀胱炎,就告诉她,吃六味地黄丸,想效果好,就找中医吃草药调,结果半个月后她告诉我吃草药花了几百块就好了,这不是很说明问题吗,现在的医生太好当了.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看完贴子,我只能说,楼主极其缺乏普通的医学常识。

第一次看病时,如果病人没有说清自己的全面状况,医生没有想到病人怀孕,故然有一定责任,却也情有可原。一个有正常性生活并停经39天的女人,竟然没有想过可能怀孕,对于停经一事对医生只字不提,只能说实在是太无知太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了!

楼主你居然说什么“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如果每人都知道呕吐和月经推迟一周左右就是怀孕了,我们还有医院做什么,我们有哪个学校告诉过我们这个常识?”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由于观念问题,系统的性教育很缺乏,但每个人在成年后,特别是在婚后,应该尽量多阅读一些有关的书籍杂志,掌握这方面的基本常识,这是对自己责任的做法!你连这个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可以说,你根本没资格恋爱、结婚,如果你不尽快多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肯定还会酿出悲剧来的!

至于你提到的“既然“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适龄生育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怀孕了,为何受过高等医学教育的医生不能认识到?为何第一个医生不能认识到病人是怀孕了为何第二个医生就能认识到张女士可能怀孕了,做了尿检?”我来给你解答一下,如果张女士把她的全部状况说清楚,包括停经一事,医生马上就能意识到可能是怀孕。她没有说,医生也没有问,结果造成误诊,这个责任,我认为两方面都是有责任的。

至于为什么第二个医生能意识到张女士怀孕了,那太简单了,因为她在服药后出现腹痛和阴道流血的情况呀!就连我这没学过医的人,在看到这种情况后都能想到她可能是怀孕了,更不用说专科医生了!她的进一步症状帮助医生确诊了她的病因。

写到这里,希望大家在抱怨医院服务问题的时候,多学习了解一些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包括怀孕和一些日常小病,这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9:25: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还第一现场呢 一样拉  你听听众多的深圳广播电台的节目,一到夜晚全部是性病广告,而且合作伙伴全部是民营医院,一个字--黑啊!不知道骗了多少老百姓,害死了多少人?可是他们却总有一大把理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8:30: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现在的医院比黑社会还黑,真他妈的黑!

我们不是市长省长,我们是 最低层的老百姓,所以我们只有忍气吞声.

我一亲戚被那医院医死了,医院不但不赔偿,还要收最后欠下的医药费一万多元.找医院他说陪你打官司,可是我们是农民啊,拖不起.我们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可是这破节目,说是为老百姓做主的的节目,然而他听到##医院时就不理睬,最后没有办法,那死者家属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是什么世道,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只有在医院跳楼,用农民最简单的方法争取了2万元的安葬费,(其中还包括回到家乡的路费,).唉    悲哀啊

最后我们才知道医院同报社有关系,还有那让人鄙视的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也同医院有关系.所以不敢来采访,不敢去暴光黑暗.我现在不看深圳电视台的<第一现场>节目.我瞧不起它,

感觉这个网友比市长省长还牛逼,谁不按照他的意思办事,就说谁黑,就鄙视谁瞧不起谁.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8:23: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1、楼上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博同情的吧?

2、在医院死人,就是被医院医死了?什么逻辑!

3、一个人从他(她)的出生,是在医院分娩,到他(她)的生命终结,绝大部分也是在医院走完人生最后的旅途。生老病死,是人生命的规律,谁也逃不掉。你那亲戚患的是什么病?怎么死的,有什么依据说是被治死的?你大可以说清楚,而不是扮农民装可怜。农民的素质可能都比你高,因为农民会讲事实,摆道理,你却只会选择跳楼。咋不跳?不就是为了向医院要钱吗?真的有冤情,2万元就能打发你?才怪。

4、医院向你追讨欠费,当然是合情合理。你如果认为患者死了,就可以不交钱一走了之,也只能认为你是一“老赖”。哈哈,医院在你亲戚欠了10000多元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治疗,肯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止10000多吧?到底是什么重病呀?说出来让大家判断判断嘛。你口口声声说医院黑,医院真的要黑的话,在你欠费的时候,就应该让你把你亲戚带回家,还省的落下治死你亲戚的口实。医院在你没交钱的情况还继续抢救,到头来你倒打一耙,说医院治死了你亲戚,什么人嘛。

5、医院要真的和媒体关系好,也就不会有这么多负面的报道啦!就算报社和电视台和医院有关系,你可以找《南方都市报》呀,难不成医院的力量真的那么大,可以把所有的媒体都搞定?媒体不受理不采访,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你的主张不是事实,不符合实际吧?你想利用媒体来达到你个人的目的才是真的吧?媒体不傻。

6、一篇跟贴,你骂医院,骂报社,骂电视台,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6 7:25: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现在的医院比黑社会还黑,真他妈的黑!

我们不是市长省长,我们是 最低层的老百姓,所以我们只有忍气吞声.

我一亲戚被那医院医死了,医院不但不赔偿,还要收最后欠下的医药费一万多元.找医院他说陪你打官司,可是我们是农民啊,拖不起.我们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可是这破节目,说是为老百姓做主的的节目,然而他听到##医院时就不理睬,最后没有办法,那死者家属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是什么世道,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只有在医院跳楼,用农民最简单的方法争取了2万元的安葬费,(其中还包括回到家乡的路费,).唉    悲哀啊

最后我们才知道医院同报社有关系,还有那让人鄙视的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也同医院有关系.所以不敢来采访,不敢去暴光黑暗.我现在不看深圳电视台的<第一现场>节目.我瞧不起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3:31: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能1,患者缺乏常识,医生存在疏忽——没问月经情况。

可能2,已婚的患者不缺常识,不过比较自信,根本没想到会怀孕,以为就是胃不好,选择去看内科。医生存在疏忽大意——没问月经情况。

可能3、已婚的患者知道有怀孕的可能,但是隐瞒真实情况,成功的欺骗了非妇产科专科医生。

可能4,患者知道怀孕,但不想要。。。。。。

。。。。。。无论那种可能,谁叫你作为医生没看出来呀?你是医生,她怀孕都没看出来,活该!

问题是,大家这样一边倒的骂医院骂医生,换成你来做医生,你就能看出来?再说这应该不是医德的问题吧?也和医院黑不黑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系的,是医生的水平问题。医生疏忽了,出错了,就是这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3:19: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开药给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2:58: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1、一审法院的判定,可能是认为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之所以要医院负60%的责任,主要是因为医生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出现漏诊情况,应对事情承担主要部分责任。

2、当然,目前医院对内科门诊病人(从楼主的诉说来看,该病人应是到内科就诊,症状主要是呕吐)在诊断方面主要还是考虑内科为主。为什么医生没有考虑到妇科情况呢?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病人作为女性,有性生活且出现停经,自身应首先考虑怀孕的可能,这是每个人的基本常识。而患者在就诊的时候,确实存在隐瞒了停经的事实真相(医院上诉状中明确把患者定性为隐瞒怀孕真相);二是目前医院分科非常细致,内科专科医生在诊断的时候,首先会考虑本专科疾病的可能。在本案中,内科医生根据患者主诉情况,诊断考虑为胃炎,没有做进一步的检查,可以视为医生存在疏忽的情况。但这种疏忽并非患者指责的医德问题,而是诊疗过程中的漏诊问题。

3、医院上诉,不能因此就指责医院无法律常识或者医德不好。医院对判决不服,其上诉理由是:作为适龄生育妇女,有性生活,出现停经,首先就应该考虑是否怀孕了。(这种常识我想每个青年男女都知道吧?)中学的时候就上过生理卫生课程,患者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不懂生理卫生常识,好象不符常理。

4、上诉状是法律文书,医院上诉状中认为患者存在隐瞒真相,应是有证据支持,否则上诉状是不能成立的。楼主在愤慨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如何提供证据来驳倒医院的主张,而不是仅仅通过网络发泄情绪才是。

5、医患首先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假设医院的上诉事实成立,也说明患者要隐瞒真实病情而诱导医生作出错误的判断,确实是非常容易的。不相信?作为健康人的你可以到医院去装病试试,肯定医生都会给你下一个诊断并开药给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2:57: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医院太差了!医生的医术水平也太差了!只知道收病人的钱!不管病人的痛!太缺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2:18: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悲!可叹!一个无知的性盲,以后肯定还会出问题的!不付出血的代价,她就不知道多了解一点基本生活常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22:13: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看完贴子,我只能说,楼主极其缺乏普通的医学常识。

第一次看病时,如果病人没有说清自己的全面状况,医生没有想到病人怀孕,故然有一定责任,却也情有可原。一个有正常性生活并停经39天的女人,竟然没有想过可能怀孕,对于停经一事对医生只字不提,只能说实在是太无知太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了!

楼主你居然说什么“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如果每人都知道呕吐和月经推迟一周左右就是怀孕了,我们还有医院做什么,我们有哪个学校告诉过我们这个常识?”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由于观念问题,系统的性教育很缺乏,但每个人在成年后,特别是在婚后,应该尽量多阅读一些有关的书籍杂志,掌握这方面的基本常识,这是对自己责任的做法!你连这个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可以说,你根本没资格恋爱、结婚,如果你不尽快多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肯定还会酿出悲剧来的!

至于你提到的“既然“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适龄生育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怀孕了,为何受过高等医学教育的医生不能认识到?为何第一个医生不能认识到病人是怀孕了为何第二个医生就能认识到张女士可能怀孕了,做了尿检?”我来给你解答一下,如果张女士把她的全部状况说清楚,包括停经一事,医生马上就能意识到可能是怀孕。她没有说,医生也没有问,结果造成误诊,这个责任,我认为两方面都是有责任的。

至于为什么第二个医生能意识到张女士怀孕了,那太简单了,因为她在服药后出现腹痛和阴道流血的情况呀!就连我这没学过医的人,在看到这种情况后都能想到她可能是怀孕了,更不用说专科医生了!她的进一步症状帮助医生确诊了她的病因。

写到这里,希望大家在抱怨医院服务问题的时候,多学习了解一些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包括怀孕和一些日常小病,这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9:33:09 评论人:cuby2006
中国没啥不黑的,教育黑医疗黑房子也黑,连民生最基本的保障也保障不了,中国快灭亡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9:31:37 评论人:cuby2006
这种破医生,狗也不会理的人,没点羞耻感责任感,当人命是狗屎!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8:14: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这样的案例,法院应该强制执行医院陪款。才陪一万多是不是太少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8:13: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会吧,这样的医生也有?让他吃屎去吧。狂K他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7:57: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操,如果我遇到这样医生,事后不把他砍十八段,NND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7:18: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医生都是这样,好像听说很多医院是以医生开的药来拿提成,所以很多医生查都不查出是什么病情就猛开药。。。。。。缺德~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6:43: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三個字。。。混飯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6:19: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说的对,我前年也一样我的腰痛当时我已怀孕了6-7个月了说我夷脏发炎了要我赶快治疗,后来我去了香港看说我没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6:11: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時候的理想是當一個醫生.唉...

破社會破制度..就沒人管理一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6:11: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天啊,居然有这样的医生 ,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6:05: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基本常识 看病之前不先了解病人的情况!这也是医生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5-25 13:14: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医院比黑社会还黑,真他妈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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