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应该给上路,现在布居很多治安利用查电动车捞外快,得管管
电动车是我们上班的工具啊,我要用它生活啊。你们有何法收我们的车啊 !!!!!!!!!!!!!!!!!!
唉,中国交警的悲哀啊!
我的电动车被没收了两次。第一次说我没带发票且骑电动车带人,要我回家把发票带来就可以领回去……奶奶的,等我回家拿来发票,他们把我的车拉到西岭下去了,花了50元保管费也就取回来了。过了几天在同一个地方,我看到他们在拦车,因为我带了发票,也没带人没逆向行驶,所以我理直气壮的慢慢过去……又被拦住了,这次的理由是:无证上路!cao! 这不是瞎胡闹吗。当时我真的想用那把大锁砸死他了,为什么上次不这么说呢,想想这样不值,前两天听一铁哥们说他的一兄弟在罗湖分局,乖乖,我一个电话,五分钟搞定,管事的那个条子接到电话后告诉我,他会安排人把我的车推到比较偏远的地方,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我再骑走,要不面对这么多车主他没法交待……嘿嘿,没想到“法”治的深圳也充满人情味,这确实是好办法,不愧是“法”治的深圳!办法的“法”!
后来,车锁在“深圳法制报”门前马路边的铁栏杆上,天啊,我去办事才十分钟,三把原子防盗锁都没锁住,还是被高手“借”走了,一段时间没再用电动车。终于看到公安局下发了红头文件说电动车可以上路了,因为电动车方便、不会塞车、见客户绝对不会误时间,于是花了将近两千元又买了一台双电瓶的,才一个月……
这一次没那么幸运,我骑车穿越东门的深南路口,一条子笑脸过来,我转了一个弯去办了一点事,十分钟后倒回来,深南东门路口,红灯!条子依旧笑着过来,我也笑一笑,他说刚才我已经放你一马了,你还敢回来……我说现在不是可以上路了吗,他说这是严管路!CAO! 借口!他要我把车的电池拆下来……我给哥们打电话……KAO !关机!!!死了……这次车被拉到了白芒,第一次去取车,说是休息日!第二次去取车,说车还没到白芒!!给了我一张带电话号码的卡片,我坚持每天拨一次,第45天,终于说可以过来拿了!!!我去了,在雨中,我找了一个多小时,才从那车的海洋中寻找到我的“新车”……整车严重生锈、反观镜没了、车把被砸弯了,刹车闸破损………………
心痛啊………………苍天啊………………
等我有了钱,买几台车找人每天在繁华地带制造几次车祸,累死TNN的条子!!
我就被布吉岗头宝岗派出所扣了两台电单车,就说不让骑,开的扣车单却是福田的,还说不给取,我等老百姓能有什么办法呢,眼看着被合法的抢窃范把车拉走
中国现在不是在提倡环保吗,电动自行车是目前最环保的交通工具了,还节约能源。怎么就没听见老胡下个命令多提倡用电动车呢。
从禁止电动车上路说起
据说,中国电动车技术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
电动车比一般燃料车更环保、更经济、更安全、更方便。
在中国大力封杀电动车的时候,各国都在积极研发电动汽车。
不敢说在大城市人们的反映,中小城市、农村居民都很忠爱。从近几年销售量上可以认证。
实践证明,电动车比燃料车的安全性更高。用电动车事故的增长率不能说明问题,将电动车数量增加考虑进去,增长率就会下降。不能说,现在飞机事故率比建国时高,就禁飞吧!
以前,有的城市禁电动车,是作秀、创新;现在,有的城市禁电动车,则强调,在全国一有先例。都是强调交管部门不好管、不好查,而从来不考虑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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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一再要求禁电动车上路,一些人这样认为有部门利益作祟,政府应当客观评估。
——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交警部门不能象燃料车一样管牌照、注册、年检等,而拿电动车开刀。
——类似现象还有。查处无牌车辆、无证车辆,我们的政府部门最拿手的就是“销毁”。他们看重的是有无报告我,有无我的手续,有无经过我“认定”、盖章,凡是未经我同意的,一律“砸掉”。而不看这东西是否有用、是否合格、是否合理。但是,如果跑了门子,缴了钱、罚了款(最笨的人、最笨的办法),补办了这些手续,一切就合法了、合理了、过关了!不就是个手续吗?关钱、财富什么事!我们可以从电视、报刊、网络上,经常看到以下“壮举”,以表明战斗成果、工作决心。
没收的无牌车辆——砸!
没收的假牌军车——砸!
没收的偷猎兽皮——烧!(林业部门从现在已改变此措施)
无证建设的住宅、超标准住宅——拆!
没收的光盘、书籍——烧!
???难道没收了人民币、美元也要烧!神经病!大家都认为神经病都难干的事,在我们这个天地里,却是高官们、专家们、父母官们大行其道的,是最佳选择,是应赞美的,媒体吹捧的!
这是因为毁坏的都不是自己的钱、自己的财富,是国家的钱、国家的财富。——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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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将电动车作为机动车或专门一类车,简化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实事求是地对待(有人用过时的一纸文件,对实际已存在的电动车限速、限重,真是可笑;为什么硬把电动车、非燃料车列为非机动车,有轨电车、核潜艇是否是机动的);要么,把电动车厂关了,等到西方搞起来,再引进、接轨算了,有这么一群军师、阿斗,靠本国搞,看来没有什么希望了。
楼上说这名话非常顶,我支持!!!
张先生来电询问:
居民自用电动自行车能上路吗?
他家住龙岗坪地,前段时间他买了辆电动自行车代步出行,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有交警正在街面严查利用电动车载客经营。他想知道,居民自用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上路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深圳市交警局答复:
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可正常上路。电动自行车上路应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等,均将被罚款20元,拒绝接受罚款的将被扣车。对于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目前暂不处罚。
上面这段对话简直是废话!
明显是创收,欺负老百姓.
想收就收,我看非得出个“交警随意收走电动自行车,车主不服当场将交警砸死”才够得到关注。
我看到很多次了,交警随便在路口没收电单车。
这是和谐社会吗?动不动这个打压那个打压。有什么规定不好好宣传,就欺负老百姓。
机动车到也要分什么道啊,国道、省道、市区干道、村道、小道,难道有机动车的就不能上,那还没规定自行车该上哪道呢,自行车是不该消失了。
你走了机动车道吧!?
按规定是不准
看你不顺眼呗,他咋不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