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学校为争取升学高分 减少学生作息时间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请大家来关注下!我快被我学校休息时间弄得瘦十斤了。现在顶着头晕上来说说下!希望真的有人来关注下升学我介绍我校学习的时间:
今年暑假: 只放假9天7月13到22日
一个星期七天只是星期天放半天!每天要上13小时课,只能休息5小时,天天都要上课!
     

因为领导要争取什么升学高分。他们被上级领导批评了。要不他们升不了了。我已经从年纪第8名退到68名了,不是吃不了苦。是时间太太紧了。家远!休息每天只有5小时现在经常头晕包括现在)

早上:6:50 开始早操(外宿生,像我这样离校远的自行车20分钟,如果吃早餐5:50分肯定要起床)
中午:12:35分放学(上5节课)
下午:2:30上课(自行车14:00要起床了)

自修:6;55分
放学:10:10分!
像这样的一天自行车来回:(6次,每次要20分钟)请记者同志来关注下。我这没有什么新闻自由的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14:57: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这个问题一直都没有人来管一管的,我儿子才一年级的,老师留的作业太多了,每天都要做到10点才行的,一到快到考试的时候把所有的副科的上课时间都抢过来上主课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12:22: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不知道设教育局这个部门是干些什么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10:13: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举报:宝安区西乡街道黄*小学在职小学教师黄**,在黄*小学正对面,与其丈夫长期开办补习班.这个暑假也不例外,大搞暑期补习班,还强迫她班的学生为她派发补习班的招生广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10:06: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关于严禁学校办假期辅导班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粤教基〔2004116)、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关文件的意见》(深教〔200555)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

二、禁止将学校的教学场所、设施租借给各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奥赛班、培训班、辅导班和兴趣班使用。

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举办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学科培训班。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校长、教师等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粤教基[2004)116)

2.《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关文件的意见》(深教[2005]55

 

                         宝安区教育局

                     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9:26: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啥年代了,还在搞这科举制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7:21:15 评论人:热眼旁观

什么地方的什么学校啊,这么搞?

学校抓得紧,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暑假也搞得这么火急火燎的,好象没必要吧?瞧瞧,这不孩子受罪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17 1:50:45 评论人:中国教育要灭我

请大家来关注下!我快被我学校休息时间弄得瘦十斤了。现在顶着头晕上来说说下!希望真的有人来关注下升学我介绍我校学习的时间:
>今年暑假: 只放假9天7月13到22日
一个星期七天只是星期天放半天!每天要上13小时课,只能休息5小时,天天都要上课!
因为领导要争取什么升学高分。他们被上级领导批评了。要不他们升不了了。我已经从年纪第8名退到68名了,不是吃不了苦。是时间太太紧了。家远!休息每天只有5小时现在经常头晕包括现在)
早上:6:50 开始早操(外宿生,像我这样离校远的自行车20分钟,如果吃早餐5:50分肯定要起床)
中午:12:35分放学(上5节课)
下午:2:30上课(自行车14:00要起床了)

自修:6;55分
放学:10:10分!
像这样的一天自行车来回:(6次,每次要20分钟)  请记者同志来关注下。我这没有什么新闻自由的!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