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注意到有售票员售票的公交车上方贴着“越站、逃票,罚款五十元”或“不买票者将按路程十倍罚款”,试问公交车营运部贴着这样的所谓“广告”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认为公交车没有权力罚款,只能让乘车者补票,一般来说没有人会为了一两元钱而不买票(贪小便宜者是不多见的),若公交车公司被售票员车上人多时没有收到票的话,我就建议全都改为自动投币,就不存在有不买票者了,而且这样也会比较规范一些,遵守了从前门上后门下的游戏规则,要是买票的车前门也可上下,后门也可上下,有时会造成互不相让的局面。请大家都来发表一下,认为“越站、逃票,罚款五十元”或“不买票者将按路程十倍罚款”有这样的标语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