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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公文包被盗驾车撞死小偷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昨天(25日),广州两小偷砸破车主车窗行窃,盗取了一公文包之后驾摩托车逃跑,车主发现后当即驾车狂追,在追逐过程中将一小偷撞死。

对于小偷被撞死这一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跟帖发表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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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24 14:16: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广州番禺的用丰田小汽车直接把飞贼撞到水沟里去。等飞贼去找祖宗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24 13:59: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前一个星期左右,广州番禺也是一样。撞的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17 10:00: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政府要发动民众,在遭遇贼时,尽量将贼弄死。

如果等警察的话,贼早已无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17 9:53: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得好!!!!!

应该奖励!!!!

如果靠政府,贼是不会绝迹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3 12:36: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了好丫!

 

 

但是法律允许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30 8:52: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一个少一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9 19:04: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正当防卫,责任也有。但要少一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9 19:03: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正当防卫,责任也有。但要少一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8 12:14: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小偷当然有点过当,但我都会选择咁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8 12:14: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小偷当然有点过当,但我都会选择咁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8 12:14: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小偷当然有点过当,但我都会选择咁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8 2:24: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应该撞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7 12:22: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见义勇为, 应该获得市政府的奖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7 10:21: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从法律角度分析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但从伦理角度分析是支持,我曾不止一次给小偷光顾;政府法律对小偷小摸行为的处理大草莽了,正因为处罚过轻导致小偷不会停止他们的行为!建议:事主倍钱安置就好啦,刑事责任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6 17:04: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37度ice的评论

标准的见义勇为, 应该获得市政府的奖励!

如果是这样,相信很快就没有小偷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6 13:03:13 评论人:37度ice

标准的见义勇为, 应该获得市政府的奖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6 11:16: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4444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26 11:16:15 评论人:财狼来了

肯定要承担责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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