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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深圳市注册不了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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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71日正式实行。该法实施被认为是农村合作组织有法可依的积极信号,被公认的一个最大作用是明确了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这一直是困扰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实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以前务工身份不明确,没有法人地位,依法规范注册农民合作社取得了合法地位,成为真正的农民专业组织,有了市场主体的身份,在抵御风险、谈判价格、融资、规模经营上的优势都远盛于从前,这是实质性的突破。

在深圳市务工多年的外地农民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即兴奋又高兴,我们按该法联合了公司及个人六个成员718前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田分局注册深圳市农民工建筑劳务专业合作社可是分局工作人员告知,深圳市没有农民,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执照和表格等;能否注册农民合作社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我们倍感失望,下午电话联系了深圳市工商局12315咨询,得到更失望的消息是"还不知道该法规,叫我找窗口咨询";哎,难道经济特区工商局可以歧视农民工注册农民合作社吗?其他各省市都能成立农民合作社深圳就不需要农民工吗?难道经济特区可以不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吗?我们期待回复。

此致

 

                                 写信人:胡勇

           电话:13266511626

                     邮箱:vip528@126.com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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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8-16 21:11: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因为深圳本土的人全是城镇户口了..名义上没有农村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7-31 11:15: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i don't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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