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本人通过中原地产梅林关滢水分行签约,想购买一套龙华的二手房。三方约定好了定金,按揭款等等诸事宜后,中原让我备好首期款,在办好首期监管后就可以去过户了。待我将原来自住房卖掉,并向亲人借钱筹齐首期款后,卖方却不肯出来谈过户事宜,致使交易不成功。我已向法院起诉卖方违约。现在,要求中介出具一个证明,证明过户不成功是由卖方引起这一实际情况,中介却拖三拖四,一会说分行没有公章,一会说要等X领导,找他们分行贺经理,态度极其恶劣,拍着桌子说你们去投诉我啊,去告我啊。。。简直令人心寒。
诺大一个中原地产,居然有此等怪事,作为买方,因房子没有买成,造成巨大损失,现在想要求中介证明一下当时的实际情况都推三阻四,态度恶劣。此等无良中介,毫无责任感,特在此报料,希望广大读者网友,认清中原真面目。要购房,千万不要找中原,免得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