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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发生严重车祸 肇事者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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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8日晚上855左右,在福田区莲花路与景田东路交口处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在红绿灯口撞飞了一个骑三轮车的妇女。

大概是在9:05分左右120的来接走被严重撞伤的妇女,这位妇女受伤的严重程度还不得而知,只看到现场流了一大滩血,据说是头被撞破了。

让大家气愤的是:肇事的司机开车逃跑了!!!

事发的时候我不在现场,只在附近居民楼上听到巨大的撞击声,估计出车祸了。纳闷的是,伸出窗外,没有看到出车祸的车辆,看了半天才看到一个人仰面躺在公路上,不动了。下楼一看,果然肇事车辆逃跑了!!!

肇事的现场留下大量的肇事车的碎玻璃,和橡胶配件,说明肇事车自身损伤也比较严重。

据另外一个居民说:他当时在窗外看到事发的经过,看到肇事的车辆曾经刹车几次,试图停下来,在前面50-100处的景秀中学车站附近慢慢开了好几秒种,但是最后还是跑了,遗憾的是他本人无法看清楚车牌!!!

同时,这位居民说,当时在景秀中学附近等车的近10个人左右,并且还有几辆车从肇事的车辆旁边经过,他们应该看清楚了肇事的车牌。就是不知道他们中是否有人报警了!

善良的人们相信:他(她)逃的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肇事一秒钟,逃逸一分钟,坐牢好几年,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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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10 15:22: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人真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在机动车道上,害人害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10 10:05:3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肇事车牌是你亲眼看到的?还是听说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10 9:42: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肇事车号码粤B FM029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22:13:14 评论人:不喝酒也醉了

我昨天下午4点左右在福田福荣路靠近福田保税区的天桥下看到一起"车祸",一辆蓝色的夏利2000左转弯,撞到一骑自行车的人.我当时在马路对面,只听到"砰"的一声响,骑自行车的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随后车里下了一对年轻男女,举措很是紧张.我想这下可能出大事,就跑过对面去看看帮上一点忙.过去一看,自行车前轮已经撞成曲形了,只见地上躺一男子,自行车倒在地上压在他的右腿上,身子刚刚接触到汽车的前胎,全身没有任何伤痕,一手还拿个手机在打电话,说的是湖南话,正好我听的懂,其中一句可能是对方在电话里问他,他说"撞了,撞了".我一看,原来是一撞车党啊!以前老听说,没亲眼见过,这次可算是见着了.真佩服这些人,撞车有技巧啊!那么大的撞击,竟然能毫发无损!拿生命开玩笑,值得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9:52: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司机有司机该承担的责任,新交法已经规定得够严的了,但是,行人也应考虑考虑自己的问题,逆行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乱串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交通事故还能少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5:15:30 评论人:深圳的海鸥

车祸就是发生在这个地方,就发生在图片中斑马线的位置。

这是司机肇事的地方,但不是事发当时的现场。

图片来源于楼上的相关链接中的图片。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4:30:45 评论人:37度ice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3:29:58 评论人:37度ice

那路口不出车祸是怪事..

红的士天天就停在斑马线上....也不知道交警干什么去了.....我都亲自报了N次110和112就是没人过来处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1:07: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肇事车不是套牌车肯定跑不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1:00: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法律规定在人行道撞到了非机动车或行人都是机动车的全部或主要责任,楼上的不必讨论个体素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要讨论的是制定法律的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3:02: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最可气的是有些路人根本不守交通规则,突然就窜出来你来个急刹车他还会对你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9 1:04:08 评论人:深圳的海鸥

第一次发帖,自己的沙发自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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