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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我对《晶报》诬蔑事实非常愤慨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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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火烧违建”真相大还原

嘉宾:民治街道办龙塘社区养殖户代表

      民治街道办执法队队长、队员

      民治街道办宣传科

      南方都市报记者 徐文阁 高爽

      深圳《晶报》记者

时间:2007年9月20日下午

地点:奥一网第一直播室(深圳车公庙)

主持:蓝海

    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8月31日拆违行动掀起重重波澜,真相如何?《南方都市报》和深 圳《晶报》说法不一,到底孰是孰非?网上讨论激烈,网友争论不休,究竟是“火烧废料”还是“ 火烧违建”?作为社会公器,媒体的使命、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又在哪里?……

    今天下午三点,围绕着“火烧违建”事件,各方当事人将来到奥一网第一直播室,当面交流、 沟通、辩论,同时与各位网友在线互动交流。

友情提醒请各位网友理性、客观发言,拒绝情绪化过激言辞。
 

火烧违建事件我对晶报的三个疑问

我本人对深圳市民治街道执法队“火烧违建”一事一直很关注,过了这么久本以为这件事情政府已经完满的处理完了,通过这两天《晶报》和《南方都市报》的不断报道,才知道此事不仅没有处理完,甚至现在还不知道到底谁该为这件事负责,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领导都是学过法,也懂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民治街道放火烧违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放火罪和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那么为什么他们敢这样有恃无恐的还知法犯法呢?而且一直以来为什么上级领导对此事一直是沉默态度呢?发人深思呀!

我觉得《晶报》的报道有几点疑问,也值得我们深思。

一、新闻是及时性和真实性的体现。事发是831,事发30分钟《南方都市报》就派了记者到现场采访和拍照,第2天即进行了报道,后续几天也连续做了报道,可谓真实和及时。而《晶报》在918(事情过去半个月之后)忽然对此事做出了截然相反结论的报道,不免让我们很疑惑他们的态度和动机,也怀疑他们证据的真实性。事隔这么久很多养殖户实在没有办法在此继续生活而离开,试要问《晶报》记者采访了多少这些当事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呢?我看《晶报》的这篇文章通篇是通过采访执法人员而得出的结论,这是否是一家之言呢?是否很片面呢?法庭尚且允许辩护,为什么就少了一方的声音呢?真实性有多少?值得深思!

二、该文第4点中:“……我们是把所有违建先行拆除,然后将垃圾废料分成三堆处理,这些垃圾除了违建废料,还有猪粪、猪毛等,必须将这些垃圾就地焚烧处理,才能避免滋生和传播疾病。三堆垃圾,由于一养殖户称其中一堆可能有他的身份证,我们就没有焚烧,只焚烧了两堆……”那么请问既然是可能滋生和传播疾病,那么三堆垃圾为什么只烧2堆呢?是怎么确定第3堆垃圾就不会滋生和传播疾病而不烧的呢?是怎么确定烧掉的2堆就会滋生和传播疾病呢?这样的话是否有些矛盾呢?发人深思!

三、该文第5点中:“朱年光介绍,825,综合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拆除执法,但遭到了围攻,一个姓刘的养殖户说他身体有病,生活困难,拦住执法车辆,工作人员给他做思想工作,但刘竟将一桶泔水泼到执法队员身上,还打了执法人员一拳,一群人将执法钩车团团围住。”据说民治街道被围的那台钩车至火烧当天831仍未收回,一向高高在上、人人尊重的政府的重要设备被扣,能不气愤吗?那么后续“火烧违建”行为是否是对825事件的泄愤和报复呢?这可能也是我上面一个问题-他们之所以知法而犯法的答案吧,毕竟当人愤怒的时候是有可能干出些出格事情的。这点也发人深思!值得继续调研和采访。


    >>进入专题《“火烧废料”还是“火烧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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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19 23:20: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深圳人,看到报纸在报道“火烧连营”的事情,各有各的说法,本人看的也是一头雾水,但还是希望了解一些事情的真相,以下有几个问题,希望能给予解答:

1、养猪场是否建在水源保护区?是否对水源造成了污染?(深圳人自己喝的水,比较关心)

2、养猪户建的棚屋是否是违法建筑?(现在房子贵,本人还没买房,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在山边、湖畔找块地,自己建一栋房子,政府没法管,因为有记者大大给我撑腰,呵呵)

3、政府在拆除前有否给养猪户下发通知?

4、养猪户建棚屋的地方是否交通不便,车辆无法直接到达?

5、这些养猪户养的猪在卖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检疫?还有,他们有没有纳税啊?

6、这些养猪户真实的经济状况是怎么样的?记者大大能否调查一下?(好象有的乞丐比我还有钱)

7、这些养猪户真的是“弱势群体”?他们在那里养猪没有有违法?

现在就想到这么多,以后有了问题再问!!!!!

真相没有分什么报纸,客观,公平,是不是水源保护区里,市民要在水里吃到东西出来,是不是还会说ZF没有做事呢,做了事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你还去做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3 18:53: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执法队是不讲理的队伍~~什么叫人性化他们懂吗??

执法队只可以惩治老百姓 不会管理真的违法乱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7 15:51: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0-14 17:11: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执法队员只不过是工具而已.报纸也有他们的苦衷,最起码都要吃饭.社会保障(全国性的)一日不健全,这种争论一日不休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14 11:06: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5 13:18: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5 13:18: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5 13:17: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 4:52: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7 20:43: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坚决支持南都,.晶报出于政治压力也跟着起轰,哎!可悲呀!.南都敢做敢言的客观报道,让人敬佩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6 21:21: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三日报,真是马屁媒体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6 14:54: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反正两份报纸肯定有一份在说谎,但政府部门既然有证据为什么不去告南都诽谤呢?从民生角度上讲我更相信南都,晶报很多时候都是报喜不报忧--一份宣传地方政绩的报纸.从来都是中央级的媒体曝光省级的,省级的曝光市级的,市级的曝光地方级的。从关心民生来看,南都做得比晶报要好。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3 10:15: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喜欢南都。不需要理由。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20:19: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坚决支持南都!拥护南都!只有南都,才会有老百姓的声音!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19:41: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住民治亲眼见城管打路边小贩,城管可恶,所以说南报是真实的,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18:40: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还是那句话,烧违建可以,但同时也应该把那些养狮子、藏螯的人处理一下。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11:57:43 评论人:渴望人爱

大家都别吵了,在深圳所有报刊亭<<南方都市报>>是最抢手的报刊,一般到了下午就买不到了... ...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9:11: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如果晶报是新开张的报纸我们还可以姑妄听之,可你们以前一贯的表现叫人如何相信...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9:08: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只有在看南方都市报的时候,我才会觉得作为一个读者受到了尊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9:01: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从一日看百年/五文弄墨时期的南都开始,我就爱上她了.南都走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2 8:58: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句话:我不看晶报,以前担心回老家看不到南都,现在好了,有了电子版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23:21: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南方都市报》敢与“执法队”叫板吗?

      我是以前民治、上塘开嘿网吧的,现在不开了回到内地家乡。

那里很多执法队员都收过我的礼(钱)。名字、电话我都有,有

些我还有手机拍照!工商、派出所、村委治安主任、执法队。哪个

我没送礼?你们要追究可以留QQ与我联系。今年月饼买少了,前些

年要上万元买月饼。2005年我开嘿吧高峰期,兄弟两个有18家。每月

送礼都在1万以上,还请吃、给找小姐等除外。

    我愿失“小信”与人,有些确实成了“朋友”。只要把我的名字讲出给他们听没一个敢对你们硬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22:59: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方都市报》敢与“执法队”叫板吗?

      我是以前民治、上塘开嘿网吧的,现在不开了回到内地家乡。

那里很多执法队员都收过我的礼(钱)。名字、电话我都有,有

些我还有手机拍照!工商、派出所、村委治安主任、执法队。哪个

我没送礼?你们要追究可以留QQ与我联系。今年月饼买少了,前些

年要上万元买月饼。2005年我开嘿吧高峰期,兄弟两个有18家。每月

送礼都在1万以上,还请吃、给找小姐等除外。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21:20: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穷人搭个猪窝叫做违建,富人们在广州、深圳的高档小区里面侍养藏螯、狮子、巨型猛犬,就是身份的象征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21:18: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再说南都也承认那是违建,违章建筑。问题的核心不在这里,问题的核心是怎么处理这些违建,一把火烧了,把他们赶出富人区?还是给他们补助,给他们教育,给他们指条生路,让他们自觉自愿地遵守国家法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5:09: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上午发的帖子被删除了,为什么删除,总的给个原因把。

有没有人给个说法啊!!!!!!!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5:00: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从地域来说,深圳又不是省会城市,有一定的区域局限性,很难办起来一家覆盖全省以及多省的报纸。广州和深圳的情况不同,是省会,可以办覆盖量大的报纸,只要加一叠XX新闻,如深圳新闻,东莞新闻这样就可以了。

从政府角度来说,省当然是管着市的,省里办的报纸市一级无法说什么(这其中关系各级政府职能,不多说了)

从新闻本身来说,省里办的报纸可以就其他市里发生的情况大作文章,促进销量,而对广州发生的事情,很少进行大篇幅报道。这是由省里办的报纸最大的便利,他不怕广州没新闻,也不得罪省政府和广州政府,因为周边的市有大量的新闻可以供他来操作。而深圳就没有这种便利,或者说权利了。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42: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深圳多年,早已对深圳的报纸失去了兴趣,你可以坚持所谓的舆论导向,但这种导向一定要建立在良知的基础上啊!

为什么那么多人说深圳报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实际上深圳也确实没有较大影响力的报纸,它每一次在重大事情上与其它报纸发生冲突,几乎都是大败而归,一件一件又一件,都不见它有什么长进,这是深圳人民的悲哀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41: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迷茫个屁啊,当然是发行量大,越多人看的报纸权利越大啊。我们又分辨不出真假,只有听发行量大的报纸怎么说就是什么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35: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媒体最大的权利是什么?是话语权。

说什么话,怎么说,应该有他的标准。

但当媒体说的是大话,谎话的时候,市民怎么来分辨呢??

是谁的版面做的大,图片大,销量大,就是对的吗???

还是……

我很迷茫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31: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哈哈,我发的帖子被删除了。

奥一网是谁办的??

言论自由,我要言论自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11: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报的内容明显太有煽动性,就是要销量,夸大事实而已,我比较相信晶报的内容,我就住在民治,难道附件烧了千多平房子我们也不知道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4:03:0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南方都市报 晶报 垃圾报纸 很多虚假报道   我是不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1:23: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看不是在烧垃圾吧,垃圾还可以卖钱的呢.可能是晶报在那里烧卖不掉的报纸吧,不然晶报没去现场都能知道是烧猪毛跟猪屎呢,原来是一块烧的。南都你也真是的,别人晶报想上你头版,你又不给面子,都不报道一下,你看这下出事啦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1:17: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要是住在那里的人,执法队给我下了通知,要我迁走,我肯定不搬走,执法队来搬我的东西,我就告他们违法,叫记者同志来给执法队爆光。

这样拖个一年两年的,哈哈,我照样养我的猪,管我是不是违建,管你们深圳人喝水干不干净,我养猪挣的钱够我回老家盖漂亮房子,娶漂亮老婆就行拉。

我就是传说中的“钉子户”,哈哈!!!记者同志们说的好“政府要文明执法”,真是说到我们“钉子户”的心坎里去了。

敬我们尊敬的记者同志们一大杯!!!!!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0:27: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更过分的是,还有一些人不在场,就把人家的东西往外搬,并且自以为是地把一些所谓垃圾烧掉,太不人道了。有个老人在自己的破桌子里藏了5000元钱,也被一把火烧掉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0:27: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觉得执法队犯了两个错误:一、不该放火,无论如何,你放火是不对的,法律上是绝对不允许的;二、的确是烧了这些住户的东西,你说它垃圾也好,废品也罢,都不是理由,违建可以拆,但是里面的东西,执法人员无权处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0:25: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南都报,支持南都报。

 

南都报的同仁们,好样的,我们支持你们,谢谢你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32:5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南都已不是十年前的南都。变质的南都,一群外省佬的南都,去死吧!

好像你丫是本地人似的.别糟踏你自己了!
这丫怪可怜的
你硬要用你的脸你的嘴和我的屁股对话,那我也只好认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22: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是深圳人,看到报纸在报道“火烧连营”的事情,各有各的说法,本人看的也是一头雾水,但还是希望了解一些事情的真相,以下有几个问题,希望能给予解答:

1、养猪场是否建在水源保护区?是否对水源造成了污染?(深圳人自己喝的水,比较关心)

2、养猪户建的棚屋是否是违法建筑?(现在房子贵,本人还没买房,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在山边、湖畔找块地,自己建一栋房子,政府没法管,因为有记者大大给我撑腰,呵呵)

3、政府在拆除前有否给养猪户下发通知?

4、养猪户建棚屋的地方是否交通不便,车辆无法直接到达?

5、这些养猪户养的猪在卖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检疫?还有,他们有没有纳税啊?

6、这些养猪户真实的经济状况是怎么样的?记者大大能否调查一下?(好象有的乞丐比我还有钱)

7、这些养猪户真的是“弱势群体”?他们在那里养猪没有有违法?

现在就想到这么多,以后有了问题再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11: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南都已不是十年前的南都。变质的南都,一群外省佬的南都,去死吧!

好像你丫是本地人似的.别糟踏你自己了!
这丫怪可怜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09: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攻击南都的人都犯了一个错:好像南都在庇护违建,明眼人都看得出南都在揭示拆违过程中,执法者的野蛮,粗糙,以及对人性的冷漠!

攻击南都的人:醒醒吧!

那些人都是傻逼!人家哪里说不该拆违建了,只是报道下执法者的野蛮土匪秉性而已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06: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我喜欢南方都市报,晶报是垃圾!!我同我的同事朋友从来不看深圳的报纸!!因为深圳的报纸都是他妈的拍马屁高手!!只有南方都市报才是老百姓的报纸!!
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9:06: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明天通知民治执法队去火烧晶报!!1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8:36: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火烧废料 操那是别人家房子上拆的 怎么叫废料 操 操 把你们家拆了 拆下来的一定也是废料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8:31: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昨天,买报纸南方都市报卖完了,只好买了张晶报,好久没看晶报了,全是八卦 所以后来改看南方都市报了 和南方周末 ,不过昨天的晶报还挺热闹,跟南方都市本报干起来了,哈 还不可开交 操 晶报瞎扯蛋,说没烧房子 ,[color=#DC143C]只是用钩机拆了棚子(其实是穷人的房子)[/color]烧了一些东西,那还不是烧的房子是什么,只是先拆了 再烧 操 无法忍受 你说别人污染了环境,你可以不让别人养猪 但是你绝对不能,“烧了别人的一些东西”那是房子啊 政府大哥 晶报大哥 在你们眼里是棚子 那家别人的家呀,那和拆你们家的楼房是一样的呀 本年度网络热词,“用钩机拆了棚子,然后烧了一些东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3:5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垃圾,当废纸卖也没多少斤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2:48: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晶报"的报贩                               买 晶报'价格是1.00元,而南都是1.50元.                                  下午报亭"晶报"到处有卖而"南都"却没得买                                                                                                                                                       

那份是好报鬼都晓

.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1:30: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各有各的观点,严格执法没有错,深圳的环境要靠大家去维护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9-21 0:31: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有一天,,把你挂起,死不关己。


以下引用沧浪之水001的评论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谁又能确信南都写得都是正确的呢?? 说实在的,报纸嘛~看看而已,知道有这回事就得了,,,俗话说眼见为实,况且这年头眼睛看见的还不一定是真相呢...两份报纸“打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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