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在惠州市某商业街,一女子因偷鞋被店主发现,被店主殴打,女子主动下跪认错. 在拍摄过程中,女子企图逃跑,因群众包围,她无法逃脱.
我来帮她付钱。
我看不过去了。不就一双鞋子吗?你就这样对待人家?
小偷也要区分类型
每个人都有点虚荣心,在此驱使下犯点错也不奇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作为一个男人,实在做得太过了
看着围观的人群,想起鲁迅笔下的看众,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当年的看众换了套衣服站在今天的街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 LOVE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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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看看吧 可恶
这种小偷不打才不是人,别以为自己有同情心就是好人,好心要用的恰处,不是乱用.不要去助长那些祸害民生的人.
视频上的男人不是人!!!看了真叫人气愤!!!
虽说那女的偷东西不对,但那个死男人这样对一个女人也是没人性!!!不是男人!!!
但愿被偷的那家店卖不出一双鞋,一个星期内关门!!!
恨死小偷,打什么打,直接废手!
昨晚经过向南村,路人遭2小偷着手。包拉链已被拉开,受害人仍不知。幸有一女骑车故意撞受害人和包,方使受害人免遭损失。连累此女挨了贼一拳。
毕竟这世界还是还是好人多,有良知的人多,感谢这女的;
还是提醒市民自己多加小心防范,不被他人伤害;
警告小偷,还是做点正当营生,不要伤害无辜。受害人也会情绪激动的,舆论和法律会偏向受害人(被窃者),况且被窃者往往钱财和精神损失很大的;
对待贼就是该这样!!!!
有些楼猪是非不分.
有过被偷的经历,当时气到要扒他的皮,抓住他的时候,真下不了手
号召:从良吧
她也可能穷鞋都没穿唉
小偷固然可恶,但她必毕竟是个妇女,没必要这样吧?报警就行了。
我也给偷过,我恨死小偷,但对妇女我是下不下手
活该
小偷是好讨厌的啦,但是市民是有义务抓小偷没权利打她的哦.可以报警的呀不用那么残暴的吧?
什么事都不止一个解决办法,但最好不要用最蠢的那种。它选择做贼 而你对贼选择了暴力。贼的素质差,此时在我看来你的素质比贼还差,何必呢?这么多人面前这种情况下不正是给你显示一下自己修养的好机会么?
你比贼更丢人现眼
路过
男的肯定是山区走出来贱男 丢男人脸面
男的真畜生 你直接报案就可以 何必这样无耻
建议曝光这个畜生男
可怜
早知结果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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