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车(车牌号粤B0N834, 0是数字零)7月26日在深汕高速公路汕尾交警埔边大队辖段超速被照相(违法编号:N10000834247)(在深圳交警局信息网查到 ,具体有没有超根本不清楚),10月4日又被照相(违法编号:N10000957851)。前后时间间隔69天,但是有约12万辆车在这个地点超速被照相,平均每天有约1700辆车在此超速,这个数字可不小,非常怀疑这个测速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交警的职能主要是管理交通的,而不是某些地方的创收的工具。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调查此测速点。
(12万辆的数字是按违法编号957851-834247=12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