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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入黑工厂 讨工钱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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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深圳一年半的打工妹,去年到深圳后通过人才市场(交了200元)进了这家公司----深圳金数码有限公司,在南山区西丽镇麻碪村.

进工厂时说的条件非常好,但进去一看实在太差了.每天加班时间长,同时不给办社会保险,加班费低于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同时是五天半工作制.

今年10月初该公司一部分搬到关外龙华一个工业区,我因身体不断的出问题就提出辞职,但公司不允许.经多次提出但没结果的情况下我想在发完九月份工资后自离,但公司的人事发现我的想法后却不发我的九月份工资,又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不让我进入工厂.公司老总并发话:要工资没门,你随便告,我不怕你!

我一个举目无亲的女孩子到哪里去投拆呢?我感到非常的无助,找区劳动局的举报电话,只告诉我去工厂所在的劳动站,我好无奈.

这就是我心中美好的深圳!谁能帮助给我一个能拿回自已所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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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16 13:43: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妹你的投诉不是没人管,是你自己的投诉途径出了问题了,.投诉程序应该是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资纠纷应当首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当你投诉时不受理或者受到不礼貌的待遇时,你可以问他原因在哪.让他出示不受理你投诉的法律法规.你如果还不相信你可以直接到他站长那里去咨询或者反映该工作人员的态度.请记住以后不管你到那里去找工作,要投诉必须到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如果不是,就算你到省劳动厅也是一让你回当地劳动部门去投诉的,因为这叫程序啊.你到区劳动局投诉是越级啊,除非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对你的事情处理不工或者他们处理不了的情况下,他们 他们会接你的案子.本人认为现在的劳资纠纷那么严重,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员工的维权意识差,更不用指望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了.总是一相情愿的说自己不懂法,不知道这是不可以的..企业与员工在法律下绝对平等的..一些因为自己对法律不理解认识不够吃了亏的员工就用更差的思维方式去冤枉和捏造甚至辱骂工作人员..以为将事情闹大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物理要求,.你以为这里是你老家吗?这里是深圳啊,你以为所有劳动系统的工作人员都是姓潘的吗?希望广大的打工姐妹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去理解劳动法.你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了应当去相关的部门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现在投诉及之方便,不用本人去,打电话和发邮箱连投诉姓名都不要留都可以受理啊.你们说在我们国家有多少个象深圳这样去受理投诉案件的.不要出了问题没解决好,就一味的埋怨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都是依法办事而已,不能因为你是打工的他是老板就偏帮任何一方.你能告他们处事不公难道老板就不会告吗?偏帮老板会有多的利益让自己去冒风险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7 11:00: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11: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找工作去那个介绍所不会骗人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5-6 19:10: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里进厂都要交钱,而且一交就是800元,我也是在宏翔人力资源交了600元还说包进厂.可是我没有进去,那600一分都不退,我不知道怎么办.好心人帮一下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22 14:11: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劳动法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又有多少工厂执行劳动法的呢?!又有谁会监督劳动法的实施呢?!
0票支持 2票反对 #2007-12-26 15:23:22 评论人:我被骗

旭硝子公司和劲草人才市场合伙欺骗求职者!!!

 

我是一名在深圳打工的,昨天我在松坪山六号路一家名叫湖南宝鑫的信息部登记了资料今天去蛇口那边一家叫格拉威宝的公司参加面试,说好了是交800块钱,先面试再交钱.我问那个信息部的老板为什么要那么多钱,老板说是因为工厂人事部要了回扣200,可是今天我跟这个信息部的其他几个人一起去面试的时候发现厂楼下站了好多人,结果没过一下一个男的把我叫在一起说,人事部面试的时候如果问我们交了多少钱,就说我们只交了200块钱,还说到是劲草人才市场过来的而且要我们说是以学生的进厂,结果我问信息部那个姓向的老板,又把我们交给了一个叫劲草的人才市场,最后我们过去的时候上到一个三楼的公司,但是公司名字又是叫做旭硝子精细玻璃的公司,后来我们就问劲草的那个带队为什么不是格拉威宝了,那个人说就是一个公司.后来我有点怀疑了,最好我没有参加面试就走了,我不知道这家人才市场跟这个工厂是不是合伙起来骗求职者的钱!请大家不要上当受骗子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6 1:44: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屁话,看出你是吃国粮的,打工维权多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0 19:45: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不 知道说什么好,因为我出门10年了还没有遇到过。都有拿到工资。
2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2-11 4:19: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妹你的投诉不是没人管,是你自己的投诉途径出了问题了,.投诉程序应该是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资纠纷应当首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如果当你投诉时不受理或者受到不礼貌的待遇时,你可以问他原因在哪.让他出示不受理你投诉的法律法规.你如果还不相信你可以直接到他站长那里去咨询或者反映该工作人员的态度.请记住以后不管你到那里去找工作,要投诉必须到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如果不是,就算你到省劳动厅也是一让你回当地劳动部门去投诉的,因为这叫程序啊.你到区劳动局投诉是越级啊,除非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对你的事情处理不工或者他们处理不了的情况下,他们 他们会接你的案子.本人认为现在的劳资纠纷那么严重,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员工的维权意识差,更不用指望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了.总是一相情愿的说自己不懂法,不知道这是不可以的..企业与员工在法律下绝对平等的..一些因为自己对法律不理解认识不够吃了亏的员工就用更差的思维方式去冤枉和捏造甚至辱骂工作人员..以为将事情闹大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物理要求,.你以为这里是你老家吗?这里是深圳啊,你以为所有劳动系统的工作人员都是姓潘的吗?希望广大的打工姐妹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去理解劳动法.你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了应当去相关的部门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现在投诉及之方便,不用本人去,打电话和发邮箱连投诉姓名都不要留都可以受理啊.你们说在我们国家有多少个象深圳这样去受理投诉案件的.不要出了问题没解决好,就一味的埋怨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都是依法办事而已,不能因为你是打工的他是老板就偏帮任何一方.你能告他们处事不公难道老板就不会告吗?偏帮老板会有多的利益让自己去冒风险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0:49: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情你,谴责不良的厂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9 13:18: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像楼主这样的打工一簇哪有可能去咨询律师,现在咨询费都很贵的,说不定全部身家加起来还不够去请个律师呢,就算是打赢了,钱也花完了,也得不到执行赔偿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9 9:20: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的帖子我已经帮你转到“广东打工论坛”的。打工维权专栏,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 22:11: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天天看着新闻报道劳务工讨薪之路是多么的漫长和艰难,就是重来没有想到会发生在我们几个人(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的员工)身上。
事情发生在2007年的新年到来前两周,我们由于无法忍受公司的无理拖欠工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就一纸将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告上了劳动局。当时状告之时,很多人劝说我们私下和公司了解,说我们赢不了这场官司,但我们相信政府,相信劳动部门,还是坚持状告了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
很多人问我们为什么要告福田区这么一个优秀的企业(全世界分销500强、中国十大文具零售商,企业董事长为深圳市罗湖区总商会副会长,原罗湖政协委员,原福田区人大代表)?这么多的荣誉包围的一家企业,我们作为他的员工本应该感到很是自豪,没有想到我们因为办理离职却拿不到我们应得的那份工资。2007年1月,曹伟因为没有参加公司元旦举办的三天培训就被公司炒鱿鱼了(一个工作了七年的老员工),元旦本是国家法定假日,作为一个企业的法人应该很清楚这种培训应该是员工自愿参加的,如果带有强迫性,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没有任何的节日补贴。另外两位员工杨丽萍和刘沙12月31日离职,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好了离职手续,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由于某些客户的货款没有回(这些客户的货款未回与该公司货品品质有很大关联)。这几名员工为了不把事情闹大私下底找公司上层领导解决问题好多次,但最终没有结果,只是让我们等待(因为公司董事长邱文钦私下给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下了通知谁要是给他们签字特别是曹伟就罚谁的款,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或辞退都必须填写离职表而且要经过10个部门签字,而人力和行政是最后两个部门,因为他们不签就意味说我们的工资和押金永远拿不到)。眼看新年就要到了,我们听说国家和劳动部门很重视欠薪的案件,于是就状告了深圳市都都文具。
可是,事实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好,我们于2007年2月5号递交了相关资料给到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直到2007年4月23日才开庭处理,2007年5月7号接到劳动仲裁书,判决结果大致如下: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应支付曹伟2006年10—12月三个月工资19644元,退还押金10000元,2006年5月份奖金3400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支付杨丽萍2006年12月份工资2500元,押金7426元,支付刘沙2006年2月份工资574.5元,3月份工资660元,12月份工资621元,押金2836元。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局仲裁决议。并对金额较大的曹伟决议到法院进行了上诉(上诉理由为:曹伟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和在外炒单,可事实情况是曹伟在2007年元月5日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辞退并要进行客户交接,理由是没有参加公司元月1日到3日的培训。而曹伟在接通知后与交接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义务没有工资)的交接才办理离职手续而且连工资和押金都无法拿到,)法院授理后决定于2007年7月2号开庭一审,杨丽萍和刘沙的工资加押金总共¥12260元到目前还没有拿到,到福田法院执法局去申请强制执行(至截稿之日还未有任何结果),试问深圳市都都文具有限公司一个500万注册资金的企业连劳动仲裁书的结果都不能很好的执行还称的上一个优秀的企业吗?不能按照劳动法去与员工履行劳动合同还称的上是个合法的企业吗?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2 12:22: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龙华这样的工厂太多了,加班费没按劳动法标准算,而且发工资不准时,就说龙华村委旁的一个台资厂吧,到现在还没有发8月份工资,真不知道劳动站为什么不管一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1 17:08: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妹妹。不要那点工资了吧,如果愿意就回老家去吧,。深圳是个天堂(有钱人的天堂)不适合我们这种农村来的打工者。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19 11:52: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补充一下:

劳动仲裁,有的还不受理,受理了时间还得几个月。仲裁结果下来了,你胜了常常也执行不了。且公司可起诉,经一审二审什么的,最后还有一个执行难的问题,早将个人玩死了。

这就是中国劳动法规的本质——让有钱人将打工的老百姓拖死为止,最后不了了之。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19 11:47: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猪,你不懂别胡说:

第一步,得申请劳动仲裁,否则深圳的法院一般不受理;劳动局只关心集体上访行为,对个别人则不大理睬!

你去劳动局就清楚了,那帮官员,比国民党对老百姓的态度还差!你前面去劳动局,他们后面就给公司打小报告了,还美其名说什么改善投资环境.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19 9:54: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他,不过手里要有证据!国家现在出台了很多利于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可以找个律师事务所的咨询一下,也可以到劳动局举报他,深圳的企业没几个干净的,偷税漏税多多少少都是存在的,你们搞生产的要交增值税,偷逃增值税多的最高可以判死刑,想你们老板这么"叼"的就该TMD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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