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大家对我发的关于见义勇为社会社会是否给予一定的保障提出了积极的看法。当前作为社会问题最大的顾虑就是治安,大家都知道,深圳的治安比起内地来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安心,在马路是被抢,在公交车上被偷或者直接明抢,我相信在深圳生活过的人都会身有体会!那么为什么犯罪份子会屡屡得手呢?说到这里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犯罪份子的心态!
犯罪份子之所以在这片土地上胆大妄为,和这里人情社会的冷漠是分不开的。大家想想,犯罪份子怕什么?首先我个人认为犯罪份子在实施犯罪时候在内心还是恐惧的;这样的恐惧不外乎二个原因,其一是怕被抓,其二就是怕受到惩罚。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样恐惧成为现实呢?第一作案时运气不好遇上警察人脏俱获,第二就是遇上管闲事的也就是我们说的见义勇为!而第一个是犯罪份子在实施犯罪之前一般都会考虑到,所以他们不会在警察眼皮子底下犯罪,那无疑是增加自已的犯罪成本;剩下的只有在群众眼皮子底下作案,而深圳大部份抢夺案件的发现,现场不无很多群众在场,正是因为群众对犯罪行为不理不顾,让犯罪份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成本下降,倒至了犯罪份子气焰日渐嚣张!
无非那些正义的群众出现根本上让犯罪份子产生了一定的威慑,那么作为社会的一个主导部门--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呢?政府是不是让那些曾经对犯罪份子作搏斗的英雄给予一定的嘉奖呢?政府是不是应该把这样有利社会的事当成一个社会典型呢?
在我发贴评论中看到,如果见义勇为没有受伤政府是不会关心的,我想问一下为什么?那么按照这样的标准,那群众还敢去见义勇为吗?见义 以遇上不平事为其主持正义;勇为,不顾自身的安全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希望大家在遇上犯罪份子的时候要理志的去处理问题还不是冷漠对待。同时也希望正义的人能得到社会真正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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