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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深圳最牛钉子户再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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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深圳最牛钉子户拆到还有一层楼房了,不想又再次闹出风波!

今天经过看到,现在蔡屋围里面,因为蔡先生是香港人,那一栋的位置又在工地中间才引起全球关注,其实还有2栋楼才是真正的钉子户,前几天被法院判为“近日内强制拆除”!

昨天晚上,该2家钉子户在自己楼房挂满了“东西”进行维权!

笔者就是站在上图这栋楼房里拍的。(详细请见明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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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7-22 22:23: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其实最牛是共产当,还好意思讲人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1 21:20: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钉死算了...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1 12:40: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凭啥叫人家钉子户!MD你当年买给人家的使用期还没到呢!地的使用权是人家的,凭什么开发商说给多少就给多少???你去买房的时候价钱能让你说吗》??????操,官商勾结!!垃圾社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1 10:58: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NND,依法强制执行! 要那么多钱干吗哪,应该把所有的农民房拆迁改建为政策性住房

 

1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0-30 21:57: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七八百平方米一户的农民房(深圳早有每户只能建三层半的规定),这些人本身就是违法所有.还敢叫劲,咱们的政府和法律也太那个了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20:34: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每个人也有自己的乡下。。。在自己的乡下也有自己的地.自己盖的房子.如果到了多少年后..政府说你们的地要征收了..你们还会说征收合理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9:28: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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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屋围又现两牛钉

日期:[ 2007年10月30日 ] 版次:[ GA01 ] 版名:[ 封面 ]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拆迁昨日又起新波澜,在蔡珠祥夫妇获补偿1258万余元搬走后,最后两拆迁户坚守住宅楼并挂出条幅。法院限最后两个拆迁户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搬离,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昨日,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蔡珠祥夫妇的楼房基本已拆除完毕,剩下两栋孤楼四周均已开始施工开挖地基。据了解,一家已基本达成协议,另一家攀比重庆牛钉。本报记者吴峻松梁永健摄影报道
  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拆迁昨日又起新波澜,在蔡珠祥夫妇获补偿1258万余元搬走后,最后两拆迁户坚守住宅楼并挂出条幅。法院限最后两个拆迁户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搬离,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昨日,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蔡珠祥夫妇的楼房基本已拆除完毕,剩下两栋孤楼四周均已开始施工开挖地基。据了解,一家已基本达成协议,另一家攀比重庆牛钉。本报记者吴峻松梁永健摄影报道

  深圳市蔡屋围金融中心拆迁昨日又起新波澜。在蔡珠祥夫妇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时,最后剩余的两个拆迁户仍然坚守在原地。多次协商无果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简称国土局)向罗湖区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22日其下发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

  本月26日,两住户收到罗湖区法院下达的行政执行裁定书,法院准予先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限最后两位拆迁户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搬离,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

  经过一年多的对峙与商谈,今年9月21日,蔡珠祥夫妇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补偿协议。其事后拿到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显示,夫妇两人获补偿总额为1258万余元。剩余两个拆迁户杨先生和张女士成为最后的两个钉子户。

  两坚守者各有要求

  杨先生的楼房共有七层,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左右。一家人想回迁一半,另外一半希望能以附近商品房做交换。而张女士的楼房有852.4平方米,要求二楼以上“以房换房”,一楼临街商铺另外补偿商铺。

  对此,在多次协商无果的前提下,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简称国土局)依法向罗湖区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22日其下发的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国土局在申请理由中表示:最后两户拆迁人迟迟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的行为,导致蔡屋围金融中心项目无法启动,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等。

  罗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屋围金融中心是深圳市重点工程项目,对完善深圳的金融基础设施,树立良好的特区金融形象,促进深圳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而被拆迁人的涉案房屋若不及时拆除,可能给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人合法权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罗湖区法院对最后剩余的两户拆迁户最终作出基本相同的裁定:准予先予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并限两个被拆迁户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搬离蔡屋围的房屋,逾期不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家基本达成协议

  昨日,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蔡珠祥夫妇的楼房基本已拆除完毕。剩下两栋孤楼四周均已开始施工开挖地基。杨先生说,他与开发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有望最终通过协商解决此事。蔡屋围最后的钉子户可能会是张女士家。

  记者看到,张女士的楼外挂着“维护物权法保护家园”等标语。她的儿子谢先生告诉记者,母亲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落户蔡屋围。目前,楼内尚有10余住户,他家与开发商主要就商铺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另一家攀比重庆牛钉

  “我家楼下临街商铺一个月租金是两万元左右,给我们按照普通住宅赔偿肯定不行。”谢先生说,“重庆的钉子户不是最后也赔偿商铺了吗?”他经过上网查询后认为,其在10月26日收到的罗湖区法院的裁定书,是《物权法》颁布实施后的全国第一份,他认为如何最终处理此案在全国都有普遍意义。但他同时表示,最后的强制拆迁期限为11月4日或者5日,目前他也无法判定开发商和法院最终会采取何种方式来解决此事。

  有关人士表示,深圳有成千上万有待改造的农民房,如何处理此事确有一定的标杆意义。对此,罗湖区有关部门日前曾对外表示:蔡珠祥夫妇的拆迁补偿问题仅是一宗个案,与其他城中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有着千差万别的不可比因素,不具有普遍意义。

  蔡屋围钉子户有几多

  据介绍,2005年10月,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以下简称拆迁人)确定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蔡屋围股份公司。两公司同年11月2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经过近一年的协商,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有95%以上的业主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至2007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作出书面裁决,仍有6户未与拆迁人达成一致拆迁补偿意见。其中态度最为强烈的拆迁户是蔡珠祥、张莲好夫妇。

  两人当时表示:按照裁决书计算下来,整幢房屋补偿价格大约为574万元。而按照张本人当时提出房屋价格大约为934万元。随着深圳房价开始飙升,夫妇两人提出的赔偿价格一度曾上涨至1400万元左右。

  经过一年多的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而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拆迁人京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开发此项目,费尽周折,数亿资金一直冻结在政府指定账户中。盈利空间变得非常有限。

  )

  采写:本报记者 梁永建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8:49: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的老家村子里原是每人一亩地,因为修高速公路征地,现在每人不到5分地,很少的补偿款到了村子里,被村干部挥霍掉了,村民什么也没得到,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耕地没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8:39: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所谓钉子户的所建房屋的土地是国家的.只是他们来深圳较早,当时用地还不很规范,即使规范,土地还是国家的.别无限期地被钉子户所牵制,要查他们当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更不能在法律和政策面前软弱,要强制拆除非法建筑和N年前抢建的房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7:52: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宪法规定,一切的土地、森林、河流、矿产都是属于国家的!凭什么给那些土著高额补偿?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13: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九十年代就是官商勾结在深圳抢夺老百姓的土地而发财的,现在有法律保护,发展商与政府官员才不敢乱来,赔偿两千万也不过份。
1票支持 13票反对 #2007-10-29 23:54: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所有用于满足“钉子户”贪婪欲念的费用,最终还是要作为成本均摊在每一个创业者、劳动者的头上,无论这个费用是从开发商还是从政府的口袋里拿出的。


    作为人类伦理之一的功利主义,是以能否为最大多数的人寻求最大幸福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作为我
们这座年轻的城市,他的未来前程相当受制于土地的稀缺,尤其受制于特区内土地的稀缺,“城中村”的改造,是最关乎生活、奋斗在这座年轻城市中的每一个市民切身利益的,应该属于明显的公众利益需要。任何阻碍其进程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失去的是时间和机会,增加的是机会成本,是沉重的代价


    现在大家在热烈讨论,10年后,一直志向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深圳是否会沦为二流城市?我认为,如
果我们的政府和人民解决不了城中村改造的难题,深圳将被牢牢地“钉”在二流城市的位置。


    对一个人公正就是对所有人公正。就蔡屋围钉子户事件而言,原点又回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获赔千万
的结果是公正的吗?


    我的回答是不。这只是一场商业的结果,博弈的结果,与公平与正义一点关系也没有。交易的双方都
不是弱者,也都没有值得我们给予太多同情的必要。悲哀的是,我们发现此案真正的弱者是法律,它对一幢明显的违建物,对一幢阳光下的“原罪”束手无策。


    早在2004年开始,一向宽厚有加的深圳市政府就陆续颁布《深圳市城中村(旧城)改造暂行规定》、
《深圳市城中村(旧城)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等地方规章,以法定形式规定:原村民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所建违法私房符合一户一栋原则、总建筑面积未超过480平方米且不超过四层的,免予处罚,由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产权。任何其他超过480平方米或者超过四层的违法建筑,都需要在交纳罚款或者补缴地价的基础上,才能被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为合法产权。


有法不依,执法无力,缺位旁观,不可谓不是渎职!


在蔡屋围最牛钉子户用不到十分之一的赔款在中心区买下80平方的新住房之后,他们感叹的是子孙后
代没法继续吃租过活了!


这样的话能引起你的同情吗?卡内基认为所有的有钱人都应该两手空空地离开这个世界,可以留下一
些给孩子,给他们基本的生活和教育保障,但绝对不能多到让他们可以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程度。否则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因为这即剥夺了后代劳动的权利和奋斗的快乐,也增加了后代堕落和毁灭的危险。


康德还说过: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持久和深沉地思考,就越有新奇和强烈的赞叹与敬畏充溢我们的
心灵:这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我们内心的道德。


在巨大的财富分配面前,我们这座城市,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道德的复兴。感恩社会,节制私
欲。每个人都努力去真心追求道德规范,做出在伦理上有充分理由的决定,才会给这座城市带来长期的效益和动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23:09: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比牛更牛的來啦,呵呵~~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0-29 20:30: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高于 1200万???????????????????????

这些人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8:15: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钉爹户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0-29 16:26: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明天我去拍照片。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5:11: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宝安西乡往石岩方向的洲石公路中鹤州路口的钉子户才牛哩,都好几年了,因为它那两栋楼,害死了多少人,有多少冤魂在鹤州路口挤聚?现在那里几乎天天都塞车!!!!!!!!也不知道政府都干什么去了,小小两栋破楼几年了都搞不掂!!!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4:06: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ding
10票支持 2票反对 #2007-10-29 13:34: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什么叫钉子户?钉子户就是,开发商说:从今天开始,你家这块地我要拆了盖楼盘,可以给你点赔偿,你不同意,就变成钉子户了,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吗?如果觉得对的请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2:52: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其实我们两家人也可能算是“钉子户”?我们家在惠阳区秋长镇佛岭围堵和沙路!我们两家人拥有鱼圹八十亩,但是该地是90年时已经征用了,直到98年还没开发,碰上当时政府豉励复耕,于是用来做鱼圹至今!现在有惠阳区半岛一号开发公司征用!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和该公司代表谈过或者政府代表谈过?突然有人说要强行把鱼圹填平!我是刁民还是钉子户?相关的人都去那里了?我们该怎么办?请热心人事指点?谢谢大家!
你要查法律条文对这样的情况的支持,现在除了法律是可以代我们这类弱势群体撑一下,其他的利益团体方面的,就不用想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2:41:5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我们两家人也可能算是“钉子户”?我们家在惠阳区秋长镇佛岭围堵和沙路!我们两家人拥有鱼圹八十亩,但是该地是90年时已经征用了,直到98年还没开发,碰上当时政府豉励复耕,于是用来做鱼圹至今! 现在有惠阳区半岛一号开发公司征用!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和该公司代表谈过或者政府代表谈过?突然有人说要强行把鱼圹填平! 我是刁民还是钉子户?相关的人都去那里了?我们该怎么办?请热心人事指点?谢谢大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2:39:1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漫天要价!!!!!!!!!!! 一分不给!!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1:34: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是法律的悲哀呀! 以后大家都做钉子户好了!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0-29 11:10: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搞死他,杀一敬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59: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呀,闹呀,看看谁最后能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42: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另外两个钉子户的图片?我们有理由怀疑“最牛钉子户”与媒体有某种程度的默契,而不仅仅是因为它在中间位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28: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唉;又多一个钉子户呀;受环境污染清水河片区问题房子怎么到现在政府都没处理呀!二肥麦大哥能否关注一下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22: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都没图片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20: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妥协的下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10:17: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还有2栋楼才是真正的钉子户,深圳最牛钉子户再出风波!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9:59:57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迟迟未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29 9:59: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又来一个钉子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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