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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院医疗保险条例损害了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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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住院医疗保险条例损害了谁的利益,保护了谁的利益。

深圳社保关于住院医疗的保险额度有条规定,就是当断了一个月的时候,所有保险额度贵为零,必须从零开始累计。

试问在深圳市民有谁没有换过工作的经历,有谁没有失业几个月的经历,唯一可能没有这样的经历的就是公务员,所有的其他的广大的市民都有所有的保险白白交的可能。而只有公务员没这个风险。

而且个人交纳必须规定在当月15日以前,很多的深圳市民并未知道这个规定。如此的条款将其他市民缴费应该享受的福利都转嫁到公务员的额度上,这不是合法性的剥削,抢劫还是什么呢?

制度性的不平等是最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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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8 16:29: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此我特意拨了三天终于打同社保的热线,顺便给大家回复下:

一年断三个月以上的才叫断,住院的保险报销费用重新计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8 15:41: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对外来务工人员是不公平的,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进不了深圳,保险是很有可能断一个月以上的,在断的时候,又不能由自己补交,这就等于说是外来人员,只要你失业了,哪怕你以前交了再多的保险,你也只能变为零.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4-8 13:51: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合理才算合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4 20:26: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1千二百万人(外来人口),养二百万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1 7:54: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自己交?基本上没有可能。打工的谁知道这么多规矩:要在15日之前,要在原公司退保存之后,还要深圳户口薄原件(深圳身份证都不行),指定银行存折.......等等,个人还要一并交单位交的部分。这就是可恶的制度!!!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6:42: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你这贱人就是社会保险局的。享受的保险额度本来就应该同所缴费的额度有挂钩,然后救济低收入人群,而不是救济公务人员。

PK你引用了我的发言,要注明转摘呀,不过还是谢谢你对此话题的关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5:10: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谁能帮我们呢?真的有点绝望,面对合法的抢劫!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4:44: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可恶的制度。合法的抢劫。。。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4:28: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没有工作自己不会交阿 如果谁都断断续续交 你去开社保局好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11:44: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这个制度“优越性”,还想去解放台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0-30 9:58: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是吧,真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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