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经过福田区华发南路看见有6个乞丐聚众当街赌钱!竟然还有一个是我之前给过钱的!!他们都脱了鞋子,把讨钱的碗放进背在身上的布袋中,连着手中的拐杖一起放在地上,然后卷起双腿席地而坐。他们各自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几口抽完后,其中一人拿出一副扑克,让两人围观,四人参与“三打一”赌钱,赌注是每盘两毛钱。用力地挥舞着手中的扑克牌,嘴里用方言得意地嘀咕,有时还哼着听不懂的小曲。
我并不反对乞丐的也应该有娱乐,但是当街赌钱,还是用好心人的爱心钱来赌钱,是不是也太过分了呢?连盗亦有道,乞丐也应该有自己起码的底线吧?难道你们都是骗子?
以后除非真的遇到有需要的人,我不会再给乞丐一分钱了!
不过,又怎么分辨谁是真的需要,谁又是骗子乞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