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来自四川自贡,在东莞长安镇百佳超市工作进10年的外来务工者,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长安医院不负责任的医疗态度害得我家破人亡!在多方寻
求解决无果的情况下,我只有用求助信来向有良知的中国人进行求助和寻求支持!恳求社会个阶层人士支持我向医院和政府讨个说法!以祭亡者之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妻子钟家英因生小孩,于2007年4月7日来到长安镇医院进行分娩(分娩前曾在该院做过3次检查,都无任何问题),医院于4月7日早上8点 对我妻子进行了再次检查,五问题后,于当日下午3点20分进入产房进行分娩时,一位姓唐的医生主管,没有说我妻子有任何异常现象或有危险的话,也可能由于当时是红包没给太多的缘故,为我妻子接生的唐医生却是一个无资质医生,极不负责。(后来我妻子死亡后,我再去长安医院要求见这位唐医生时,长安镇医院也回避提及这位姓唐的医生在该院的职位和其它相关资料,不予相见)当日下午4点零5分,我妻子顺产下女儿后,护士将我妻子送入检查室,但无任何人进行照看。直到当日下午6点时,有一 位姓吴的主任跑来告诉我,我妻子因产后出血发生休克,并需要马上抢救(诊断原因为羊水栓塞),并要我签病危通知书,我不知所措,当时我我就问了怎么会病危呢?吴主任没有回答,只说你快签,签了我们好抢救。在我签完病危通知书后,医院即开始对我妻子进行了抢救,抢救直到第二天零晨4点时,我发现在抢救室里对我妻子进行抢救的医生越来越少,甚至到了没人进行抢救,只有人看护的程度。我便询问其中一位医生,该医生告诉我病人现在的情况有点好转,但要等病人能够排尿后,治疗才能进行,目前情况还要继续输血,因为羊水进入血管破坏了凝血,从而导致止不住血。我觉得不理解,便恳求进入抢救室看看我的妻子,进入抢救室后看我到妻子的肚子已经肿得很大就像还没有生产前一样,而妻子仍处于昏迷状态。没有人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看着自己的妻子因生小孩导致发生这样的情况,我的心就像千万把刀割一样痛,我忍者恳求医生一定要尽全力抢救我妻子的性命,医生告诉我会尽全力抢救的,并称这是他们开院以来从未见过的病例,但会尽全力抢救,请我们放心!(此时我妻子身上换过的血已有14000cc,相当于3个正常人的血,而此时医院一我妻子不能排尿,不能继续治疗为由,停止了抢救并等待我妻子排尿),由于我不懂医学,所以只能听从医生的意见,直到零晨5点20分左右,医生再次出来告诉我,我妻子已经很危险了,如果再有机会只能找广州或深圳的大医院,用他们的设备进行导尿后才有希望,当时我恳求转院,医生却告诉我已经不能转院了,病人如果转院出不了医院大门,当我问及医院为何不提前转院时,医生无言以对,只说他们会尽力,并已经和东莞大医院的医生联系好了,马上会过来诊治,让我们耐心等待。就在上午8点40分左右,东莞人民医院的医生才来到成安医院,医院让我们签了最后一张病危通知书后,东莞人民医院和长安医院的医生开始会诊抢救,但2小时后,我妻子因抢救时间过长,导致心、肝、肾等器官衰竭而死亡!!东莞人民医院的医生最后只留给我一句话:“太迟了!”而直到此时,我妻子被抢救时间为18个小时,于4月8日8点,因失血过多引起多器官衰竭而死亡。至今事情还得不到解决,我妻子的尸骨还安置在殡遗馆内,还没得到安葬!
请问从我妻子生完小孩的4点零5分到6点之间,在这差5分钟就两小时期间,医生去哪里了,到两小时后才发现我妻子大出血,处于病危状态,这和在医院生产后应每当半小时观察一次(这是后来才了解到医生观察产妇的时间)这次观察时间相差太远而造成产妇病危,难道这不是医院医生的责任吗?
4月9日,我及家人因觉得医院在拖延时间和诊断时间有误,找到院长进行了解咨询,但终因院方所有参加抢救的当事人员五一人正面回答出我方提出的问题,而导致交谈结束,而院长则告诉我们,让我们自己去做尸检,如果检查结果不符,医院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气愤的我致电“今日一线”新闻栏目,希望前来报道,而后该栏目的人告诉我要先通过政府允许,他们才能来报道此事(政府医院还需政府同意?!),最终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无奈之下,我自己便于4月27日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为我妻子做死因鉴定。6月26日法医报告出来后,结果让我和我的家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尸检的所有器官和血管里没有羊水成分,更为吃惊的是死因不是因为羊水栓塞,而是因为产后操作不当引起大出血所导致的。我随即找到医院讨说法,长安医院却没有太多解释,只说最多愿意赔五万!一件喜事变丧事,一个好端端的人进入医院却死在了医院里,这是几万元能解决的么?难道连个说法都不给我们?
之后我选择了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我请了律师上诉,而令我更不解的是,在法庭上可以证明医院一开始由于诊断错误从而导致抢救无效死亡。结果摆在眼前,已经证明了医院的责任,而院方的律师却还强词夺理,最后法院说再做一次医疗事故的鉴定,可法院却迟迟不给于鉴定,很奇怪!后听说段则三个月或半年以上才能做医疗事故鉴定,这点我也不理解,为何要等那么久。我又再次找到医院,院方却只派医生出来回应我们。当时我们强烈要求间院长时,一名副院长却让保安强行阻拦并出手打了我的家人,最后甚至闹到了派出所,院方都不派出能解决问题的人员出来解决。我也搞不清楚是不是社会变了,穷人就该沦为弱势群体,就该得到不公正的处理,甚至于官官相护来压制穷人,这都是我的亲身感受。三个多月过去了,作为弱势群体的我现在确实已经没有更多的资金来打这场官司了,可是不弄清事实的不讨回个公道,又怎么对得起我妻子的在天之灵呢?我只求一个公证的说法,虽然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工人,但也不能接受不平等的待遇,向我一样的外来务工者还有很多,我也不希望此类的事情再吃发生而再得不到解决。所以我希望有良知的国人一起来支持我,让我向医院和政府讨个说法。中国政府提倡和谐社会,可现在社会诊断和谐吗?
请全社会的人给我说句公道话,关注我的惨痛事件!!!
现综合上述,我妻子正常顺产而死于大出血的原因:一是,由于长安镇的妇产科医生、护士工作马虎,未及时观察产后的情况,造成的失血过多而死亡。二是,由于长安镇妇产科医生没有及时检查出产后出血的原因(尸检发现宫内撕裂)。三是,发现产后大出血,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子宫切除术进行止血。院方未查到出血原因就忙于输血!四是,医疗技术太差,错误诊断为“羊水栓塞”,技术方向错误、治疗不积极、不及时于上级医院联系、不及时转院,只靠等病人排尿、等上级医生而造成的失血过多引起多器官衰竭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