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报料频道

欢迎你来到奥一网报料频道,我们欢迎你客观、理性的报料和发言
返回首页
最新报料
+深圳
+广州
+珠三角
其他城市
法律问答堂
有话问市长
+有话问区长
视频报料
第一直播室
报网互动
经验交流
007有话说
精彩图片
意见投诉
+用户管理

 

为赶业主断水断电 拿斧头强拆门框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骇人听闻,未搬迁业主将无水可饮、无电可用
          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坛西路17号惠阳印刷厂数幢单位宿舍四扇防盗大门在2007年11月1日清早(06:30)不翼而飞的当天,开发商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惠阳印刷厂单位宿舍贴出一张停水《通告》(见图一)。
     我把《通告》拍下上传,照片有点反光不清晰,特抄录如下:

                                           通   告

南坛西路17号厂区内各动迁住户: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快迁、快拆、快建、快搬回”的工作计划,小区项目建设前期动迁工作已告结束。
      经研究决定,按拆迁工作实施计划定于2007年11月15日对厂区内的供水管道系统进行拆改,全面开展小区项目的建设工作,由于供水系统的拆改,届时对厂区内的所有用水实行停止供水,望厂区内各动迁住户务必在11月15日前抓紧完成搬迁。
逾期不搬迁的住户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多谢合作!
                                                                                      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惠阳印刷厂是个已破产的老厂,今年被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将把厂区及原单位宿舍拆迁后在原地开发商住两用楼。惠阳印刷厂毗邻惠州市南湖,风景优美、交通方便,附近幼儿园、重点小学/中学、菜市场、商业街、超市、公园一应俱全,居住环境旺中带静,是惠州市城区难得的商、住皆宜的黄金宝地。
      惠阳印刷厂厂区用水管与单位宿舍(已房改)的生活用水管是同一个供水管。现惠阳印刷厂至少还有十户以上的业主(分散住在数幢单位宿舍)没有与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安置与补偿协议,另仍有十数户老弱病残之家未找到合适安置房而没有搬走。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用“对厂区供水管道系统进行拆改”的借口来停止供水,对于仍在惠阳印刷厂区宿舍居住的业主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水是公共资源!更是生命之源!届时若因中断供水发生的意外谁来负责?开发商有什么权利这样做?朗朗乾坤,公理何在?
      今天上午十点左右又有人拿着斧头、锤子来到惠阳印刷厂区宿舍楼下拆卸门框(见图二、三、四,昨日被盗的防盗大门之一),被业主发现后仓皇逃至旁边惠阳印刷厂后门(原是印刷车间的窗户,上月破窗开了后门,平时一般是上锁的;二楼以上是住户,亦是被盗防盗大门之一宿舍)进入厂区,但在厂区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矢口否认有人进入,两个保安还说是收废品干的。真是笑话!因这段时间不停有人搬迁,平时惠阳印刷厂宿舍临街的入口都会有保安把守,根本不允许推着自行车的收买佬进入,更何况是拿着斧头、锤子的“收买佬”?而且有那么胆大包天的收废品的竟然敢光天化日拿着斧头、锤子拆卸门框,被人发现后不往出口逃跑,反而跑进旁边的惠阳印刷厂后门进入厂区,有那么笨的贼吗?还有那么巧,后门是开着的!
      更有骇人听闻的事又发生了,今天傍晚惠阳印刷厂区宿舍楼梯的电线被人剪掉,停电了!楼道一片漆黑!这也是住在此处几十年从未发生的希罕事!打电话至供电局,供电局回复说没有此事。家家户户都上有老下有小,因剪线停电造成的意外伤害谁来负责?
      另有惠阳印刷厂厂区宿舍对面的银行单位宿舍住户目击昨日清早有人把拆卸的几扇防盗大门往旁边的新开的惠阳印刷厂后门搬至厂区内。
      开发商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用停电、停水逼迁业主,恶劣行径令人发指,孰可忍孰不可忍!现在是法制社会,《物权法》亦已颁布,为什么仍有开发商敢冒天下大不韪铤而走险?两个字,利益!为了利益,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们这些被将逼迁的小业主拿什么来维权呢?
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且惠州市原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建商住两用楼是商业利益,业主有权根据《物权法》与开发商自由谈判得到合理补偿!但如果像兴建地铁、政府机构这样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根据《物权法》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所以遵守《物权法》不会增加城市公共建设的成本。
      2007年8月18日国土部下文要求全国各地禁止强制拆迁。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5 13:54:4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就是中国特色,不拆你,政府如何来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3 16:15: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关我鸟事.!~~!  帮你顶了就被你当枪用了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3 14:59:30 评论人:li10200605

希望大家幫忙頂一下!謝謝!!

当前评论第1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1页跳转至第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和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 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