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很多公司都实行6天制无加班工资制度,十分不理解,据他们说这是中国企业的潜规则。
但根据1995年5月1日实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劳动者工作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只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是合法的。
请问怎么看待它?
我们公司就是每周40小时, 但每天上7.25小时, 周六还要在上3.75小时, 让你哭笑不得. 他完全符合劳动法呀!
你能怎样告他吗?
05出台的法律我工作近10年了到07年都从没有得到5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待遇, 深圳私企有执行过嘛
潜规则,
你都不好意思质疑为什么不是双休,
现在又搞个什么假期的调整
本人倒是不关心他怎么调整,
反正怎么调他也不是按照劳动法调的
按什么调的
接老板的意思调的
是执法不严 不是国情 不过衙门里个个都是5天制 昨天不是整一新闻宝安公路局领导上班时间在外面吃饭打麻将去了不是 人家不作为怎么确保这些个弱势群体
太熟悉不过了,尤其是做餐饮业的,如果有餐饮店给员工按劳动法放假的,我把头砍下来给你当凳子坐。(四五星级酒店除外)我做了十几年的餐饮,我就没有见过我们这行有5天工作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