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发改委公布了研究一年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拟取消五一长假,代之以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同时辅以带薪休假规定,举国上下纷纷扬扬,其背景应该理解为假期调整一方面是因为黄金周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下降、而负面效应凸显;另一方面则出于“充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
然而,从1999年开始执行以来,一年3次,每次7天的黄金周制度实际是一个主要为城镇职工及居民设立的悠长假期。8年过去后,在新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中,以农民工为主要构成的低收入劳动者,依然不在被考虑的对象之列。对外出打工一族来说是雪上加霜,因为中小型企业,特别是私人企业很难做到位。
其实,1994-2006年间,实行黄金周对城镇居民的旅游消费有显著拉动,对农村居民的旅游消费的影响却并不明显。由于旅游消费与收入直接相关,收入偏低的农村居民和农民工与黄金周无缘似乎也属自然。然而,低收入并不应当成为农村居民与农民工被新假日方案忽略的理由。
首先,既然新假日方案以“充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为目标,就应基本覆盖各收入阶层公民。作为城市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民工的假期利益难以得到维护。比如在实行计件工资的建筑业,农民工在法定长假中通常也处于工作状态,既没有加班工资,更谈不上带薪休假。由于带薪休假仍属于指导性政策,在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上欠缺力度。
其次,由于有意无意间将低收入劳动者排斥在新假日方案之外,致使新方案很难综合反映社会诉求。无论是前期的民意调查还是方案成型后的问卷反馈,都以网络为主要媒介来进行。虽然按今年6月统计,我国已有超过1.6亿网民,但和十数亿的人口总量相比,网络仍然代表的是相对少数的社会群体。新方案取消了五一长假,可以看出,由于五一正值农忙季节,一旦取消会对不少农民工及其家庭造成重要影响——然而网络并没有适时地反映这部分人群的需求。
但是回顾过去,改变过去用长假来拉动内需的做法,不失为政府从经济本位到以人为本的一个好转变。但对法定节假日制度的革新,应当基于对社会多数劳动者的考虑和对经济规律的尊重。休假制度必须考虑到整个社会的运转。人为制造长假的做法,只考虑到部分人工作休息的方便,虽然能促进某些行业经济效益上升,整个社会的福利却是下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