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恒捷房产有限公司通知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要求业主办理收锁匙的手续,但因贵单位未能提供“都汇豪庭”的《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楼的证件不齐全,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业主认为上述项目未达交付的使用的标准,故在该项目符合交付使用标准之前,业主们拒绝收楼,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同时,业主们并就贵单位在收楼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表示不满,并保留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希望能及时改正:
1、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为能“按时交楼”而欺骗业主收楼;
2、先签文件后交钱再交锁匙最后才验楼,程序不合理,带有强迫收楼的意图;
3、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测绘费由开发商支付”,但贵单位却强制性把该费用转介到业主身上;
4、证件不齐根本办不了房产证,却要求业主先缴交各样的办证费到贵单位的私人账户上(否则不能拿锁匙),存在利用业主资金周转的意图;
5、正常的民用水电未能按时接通。
以上是跟发展商的商议书,已经10多天了,发展商还没有回应,置业主们的住房安全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