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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教师到底有没有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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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领导:教师有多少年没分房了,你们知道吗?如果说,早在2000年,你们就说不分房了,那也许大家也早就买房了,那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可是,你们一直拖拖拉拉,这种暧昧的态度让符合分房条件的人不敢自己买房,毕竟买房是很大的开销,而且那时还有买了房就不能分房一说。可是现在看看楼价,我们还买得起吗?政府说侨香村,我们老师是有份的,可是近期,关于区属学校不能参与分房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无风不起浪”吧?区属学校没份了?那他们怎么办?要区里自己解决?那罗湖和福田就等死吧!尤其是罗湖,哪里有得分?现在已经距离上次分房又过去了近7年吧?当房价已经翻了几番之后,政府告诉我们自己解决?这是让我们无法活呀!也许很多老师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也许真的只是传闻,领导们,你们能不能真的快点给个说法?还要让区属学校老师继续这样无止境地等下去吗?现在那些公务员队伍已经填完表准备交钱了,可是区属学校的老师对此却毫不知情。是没份?还是要等他们分完有剩才考虑呢?无论如何,给个说法吧。做老师那么多年,就是买不起房。怎么办?盼了那么多年,终于听说了“侨香村”,可现在,唯一的盼头都没有了。我们安心工作,我们乐于奉献,可是我们买不起房。如果7年前告诉我们不分房,还供得起,可现在买不起也供不起了。要多少个月的工资才买得起一平米呀?领导们,你们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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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25 11:47: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记得当年说要保证大家2008年年底入住, 可是现在什么消息都没有, 还动不动听说要把老师踢出分房行列。心寒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5 20:56:5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好象还没有消息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2-2 16:46: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不让我评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2-2 16:46: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了一己私立,假公济私,政府什么事都喜欢暗箱操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2-2 16:20: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是不是真的呀?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7 9:26: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深圳市政府重视教育事业是空谈,在国家规定收入教师不低于公务员的情况下,深圳教师的收入比同级公务员少了二三仟。浙江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保证老师待遇,而深圳是把他们赶出公务员队伍,美其名说:职员。市区公务员,象区的公务员。分了一次又一次房,而老师没份。导到很多教师为深圳服务了十几年,还没房子。重视教育在于重视人材,把教师定位,低人一等,也叫重视教育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4 10:33: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是不明白深圳的政府是怎么办实事的,老是说要走在全国之列,又靠香港那么近的,怎么不学习下人家政府是怎么办实事的,出台个策略就这么忽悠百姓的,养着一大群公职人员,社会服务人员,调查来调查去没个服众的政策出来,还美其言说要听社会的反应不断改善,难道是每次都来个不断改善才看得出政府是在干事吗??小学生考试都还要反复检查漏洞力求最佳才交卷,前些年的经济分房,有多少人是在钻政府的空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难道都看不见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9:00:14 评论人:washing1234

按照这次的分房方案,我只能先跟我老婆忍痛离婚了!!!!因为我老婆户口是2005年12月31日后才调过来深圳,我跟小孩就完全符合条件了,哈哈哈!这真是个荒唐而实用的好方法啊!!!感谢-政府!让我得了房子又离了婚,哈哈!

离婚也不行,因为离婚时间也要在这个时间之前。离了婚再婚跟不行,因为结婚时间还得重新计算,不能算是2005年12月31号之前结婚的。反正听说,只要不是在2005年12月31日还有种说法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结婚、离婚、丧偶的就连排队的机会都没有!有绝症的都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先将他或她弄死才行。否则就没门!而且单亲的小孩听说还要在2002年12月31前出生的才有门进。不管你进入深圳的时间多久,你作出多少贡献,你职务高低,不管你新娶的或者新嫁的人也是深户也是公务员也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2002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深圳的,只要你的婚姻状况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就连申请的门都没有。你看怎么办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3 8:58: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按照这次的分房方案,我只能先跟我老婆忍痛离婚了!!!!因为我老婆户口是2005年12月31日后才调过来深圳,我跟小孩就完全符合条件了,哈哈哈!这真是个荒唐而实用的好方法啊!!!感谢-政府!让我得了房子又离了婚,哈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5:04:56 评论人:washing1234

就是!给你一个无法确定的时间。让你噎不死吞不下!呵呵。而且到时你还不知符不符合“制定”出来的申请条件呢?你还要保障你这漫长的5年不要出什么事,例如死了老婆或死了老公或自己死了,你分房的命运就冻过水了,连排队的机会都不会有的。还要夫妻恩爱,即使不恩爱冒着家散人亡的危险也不要离婚,宁死也不要离,离了也是没有排队分房子入场卷都拿不到的。还有找不到女人或男人单身也很惨,5年前不满35周岁,也就是说出条件是你还不满40周岁也就别想来排队分房。只要是令政府难做的,他们就不会制定合适的政策,一刀切死你。好的坏的细胞全一刀切,反正痛的不是他们!什么行政不作为,他们统统让你们见鬼!管你调进深圳10年15年还是20年,只要你是上面三种,嘿嘿,你就等着吧!这个世界就会让你在无奈中丧失干劲,在无奈中消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5:03:32 评论人:washing1234

就是!给你一个无法确定的时间。让你噎不死吞不下!呵呵。而且到时你还不知符不符合“制定”出来的申请条件呢?你还要保障你这漫长的5年不要出什么事,例如死了老婆或死了老公或自己死了,你分房的命运就冻过水了,连排队的机会都不会有的。还要夫妻恩爱,即使不恩爱冒着家散人亡的危险也不要离婚,宁死也不要离,离了也是没有排队分房子入场卷都拿不到的。还有找不到女人或男人单身也很惨,5年前不满35周岁,也就是说出条件是你还不满40周岁也就别想来排队分房。只要是令政府难做的,他们就不会制定合适的政策,一刀切死你。好的坏的细胞全一刀切,反正痛的不是他们!什么行政不作为,他们统统让你们见鬼!管你调进深圳10年15年还是20年,只要你是上面三种,嘿嘿,你就等着吧!这个世界就会让你在无奈中丧失干劲,在无奈中消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10:20: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请政府考虑:你们吊着老师的胃口说能分房,所以很多老师在能买得起房子的时候没买房,现在高房价了,老师买不起房了,你们又说老师不能分房,政府是忽悠老师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9:24:02 评论人:washing1234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他们理所当然有权利享受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的。他们也是普通劳动者而且他们唯一的老板是政府。先不说大多数这批人员买不起商品房,就算他们节省下来的钱买的起房子,他们也有这个权力,为政府打工这么多年为社会贡献的回报也不能与他们合法收入挂钩而剥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呀。何况国家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深圳市一直都有这样的政策,国家也一直有这样的政策,深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

私企人员的吃住问题主要有私企解决,政府要监管私企落实私员工的吃住生活保障。不能让资本家赚了钱又不负担社会责任。政府有税收也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帮助私企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跟经济适用房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至于深户的个体劳动者,政府应该保证廉租房的保障,所有这些人群都有申请廉租房的权利。政府只需根据困难的程度来排队分批保障就行了。富有的个体劳动者他可以选择买商品房或租商品房,困难的人群优先获得廉租房。富有的人群也可以申请廉租房,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只是他们得按照收入来跟一切个体劳动者一起排队。他们愿不愿意住廉租房那时他们的自由选择。排不排得到才是根本。

社会主义公民没有等级区分,但是有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的区别,有勤劳与否的区别,有人生际遇的区别,所以不能将所有人群都混为一谈。至于非深户的人群,这就是国家统一解决的问题了,选择深圳住房问题应该主要自己解决,政府能做的是调整好经济,调整好商品房价,调整好物价,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因为这批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来说还是原籍政府的责任。有本事和有能力的当然可购买深圳的甚至是全国的商品房,生活困难的人群政府适当的作一些租房政策的保障就已经很勉为其难了。以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可能考虑,因为土地很有限,也难。

当前,政府实在不应该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设置入门槛,应该让这些享有这些基本权利的人群按照各种条件打分排队,将入户时间、工作时间、是否婚姻家庭(含时间先后)、单亲(含时间先后)、丧偶、职称、职务等等作为打分的条件。按分数高低去排队。将其中任何一项作为申请的门槛都是不合理的,是顾此失彼的,是不人性化的。房子数量有限,达不到分数的自然就分不到,就只有安心等下一批或者等所谓的货币分房。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为的不公平和政策的漏洞,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9:23:41 评论人:washing1234

严防“假离婚”申请经适房 真结婚受牵连

申请家庭想通过突击离婚(由一方与孩子共同申请)的做法规避收入门槛、入户时间门槛的限制被堵住了口子。因为在申请条件中还有一条规定: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所谓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包括结婚或离婚的时间)。即不论是双亲家庭还是单亲家庭,均以2005年12月31日为准。
   严防“假离婚”申请经适房,防止突击离婚很正确!但怎么可以一刀切,居然还严防真结婚,把结婚时间也限制进去??!!
   我入户深圳10年,30岁结婚,属于国家号召的晚婚,2006年1月23日结婚,因为晚了仅仅23天,就这样被剥夺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强烈建议取消结婚时间限制,公平竞争,按分数排序。

假离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他们愿意假离婚,假得了吗?婚事真离的,所谓假离婚是离了婚后还生活在一起。但是法律上来说那是真离婚了。男方或女方要同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是,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少了,曾经有一大部分人后悔都来不及了。不管真离婚还是“假离婚”,都是离婚,只要不违反法律,该分房还是分房,有谁可以证明谁真谁假。制定一条政策不就行了,假如分到两套的,只要复婚就退回一套。不复婚那就只好这样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拿婚姻关系来限制门槛就是不合理的。结婚可以在适婚年龄挑一个好日子,不明白离婚怎么挑日子?结婚早晚大家开心,离婚早晚就不一定了,晚了轻者伤情,重者伤命呀!另外谁知道离婚会没有房分?谁知道政策定在哪年哪月?政府2002年又不说,又不出台政策?拿今天政策来套5年内发生的婚姻那是“不教而诛”的做法?2002年普查没说现在来说?2002年倒是说了要结婚的,可是没说不能离婚呀?谁敢保证5年当中没人离婚,那政府就真是高明了!拿分房可以换来千家万户的安宁!呵呵.还有,丧偶的就更不可预测了,谁明白何时归西呀?照此推论早知要在那个时间左右死,迟死还不合算,迟死不如早死“幸福”呀,可以为对方和小孩赚点"福利”哦。呵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9:22:45 评论人:washing1234

离婚也不行,因为离婚时间也要在这个时间之前。离了婚再婚跟不行,因为结婚时间还得重新计算,不能算是2005年12月31号之前结婚的。反正听说,只要不是在2005年12月31日还有种说法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结婚、离婚、丧偶的就连排队的机会都没有!有绝症的都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先将他或她弄死才行。否则就没门!而且单亲的小孩听说还要在2002年12月31前出生的才有门进。不管你进入深圳的时间多久,你作出多少贡献,你职务高低,不管你新娶的或者新嫁的人也是深户也是公务员也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2002年12月31日之前调进深圳的,只要你的婚姻状况不是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就连申请的门都没有。你看怎么办吧?也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是怎么看待婚姻法和劳动法的,不知他们是怎样看待国家晚婚晚育政策的,不知怎么跟单位结婚时间限制的?天呀,排队资格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呀!这都要剥夺!

按照这次的分房方案,我只能先跟我老婆忍痛离婚了!!!!因为我老婆户口是2005年12月31日后才调过来深圳,我跟小孩就完全符合条件了,哈哈哈!这真是个荒唐而实用的好方法啊!!!感谢-政府!让我得了房子又离了婚,哈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9:22:08 评论人:washing1234
家庭月均2100才能买这次的房?请问有深圳户口,有正常工作的的有几个这样低收入家庭呀?我不知道这些家庭这几年是怎么生活过来的!现在市内还有这么便宜的房子给他租?还有这么便宜的肉给他吃?还有这么便宜的衣服给他穿?还有这么便宜的幼儿园给小孩上学?那不是实现共产主义了?再说了,只要是同样深户,同样为深圳服务多年,同样为社会贡献力量,就算他中奖500万,他也应该享受政府的福利呀,这是政府的义务。人总是要致富的,这样设条件不是鼓励人们走向越贫穷越合算吗?难道还要回到当年越是贫农越光荣的岁月吗?政府的义务该怎样就怎样,人家就是劳动致富身家超出条件,那也是天经地义该享受的。凭什么以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可以分到福利和微利房,而现在的不行?凭什么单身的不行?凭什么离婚的不行?凭什么结婚时间和离婚时间要政府来决定,是政府过日子还是这些人过日子?凭什么么丧偶也要在政府的规定时间内?天理真理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基本还是没变吧?拿来跟香港比怎么比?香港一切是私人的,政府只负责在贫富差距下的弱势群体。而深圳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很多还是给政府打工的,享受待遇还要制定毫无人性化的条件限制。只要没有分到政府的房子待遇,不管这些政府的“工人”都应该有条件申请,在房子的数量条件下按各种条件依次排队打分,排得到就分房买,排不到就等下一批。凭什么剥夺人家的排队权利和申请权利,真是侵犯宪法、劳动法、婚姻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权利?唯有按各种条件详细制定评分标准才是可行的,设置门槛是不公平也是不人道的,是懒于作为的表现。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工作量虽大但是也是一定要这样作为的。不然何来公平可言?至于最困难户政府另外出政策保障,包括税收,最低生活保障,优惠租房等等政策。而不应该顾此失彼!多点调研广开言路广泛收集民意才是英明之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2 9:20:11 评论人:washing1234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他们理所当然有权利享受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的。他们也是普通劳动者而且他们唯一的老板是政府。先不说大多数这批人员买不起商品房,就算他们节省下来的钱买的起房子,他们也有这个权力,为政府打工这么多年为社会贡献的回报也不能与他们合法收入挂钩而剥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呀。何况国家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深圳市一直都有这样的政策,国家也一直有这样的政策,深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

私企人员的吃住问题主要有私企解决,政府要监管私企落实私员工的吃住生活保障。不能让资本家赚了钱又不负担社会责任。政府有税收也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帮助私企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跟经济适用房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至于深户的个体劳动者,政府应该保证廉租房的保障,所有这些人群都有申请廉租房的权利。政府只需根据困难的程度来排队分批保障就行了。富有的个体劳动者他可以选择买商品房或租商品房,困难的人群优先获得廉租房。富有的人群也可以申请廉租房,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只是他们得按照收入来跟一切个体劳动者一起排队。他们愿不愿意住廉租房那时他们的自由选择。排不排得到才是根本。

社会主义公民没有等级区分,但是有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的区别,有勤劳与否的区别,有人生际遇的区别,所以不能将所有人群都混为一谈。至于非深户的人群,这就是国家统一解决的问题了,选择深圳住房问题应该主要自己解决,政府能做的是调整好经济,调整好商品房价,调整好物价,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因为这批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来说还是原籍政府的责任。有本事和有能力的当然可购买深圳的甚至是全国的商品房,生活困难的人群政府适当的作一些租房政策的保障就已经很勉为其难了。以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可能考虑,因为土地很有限,也难。

当前,政府实在不应该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设置入门槛,应该让这些享有这些基本权利的人群按照各种条件打分排队,将入户时间、工作时间、是否婚姻家庭(含时间先后)、单亲(含时间先后)、丧偶、职称、职务等等作为打分的条件。按分数高低去排队。将其中任何一项作为申请的门槛都是不合理的,是顾此失彼的,是不人性化的。房子数量有限,达不到分数的自然就分不到,就只有安心等下一批或者等所谓的货币分房。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为的不公平和政策的漏洞,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4 15:19: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珠海都实现教育12年义务教育了,实现免费医疗,深圳差一点,努力十年左右也行的。谁叫你省吃俭用的钱不供楼,反而怪政府政策暧昧?政策本来就没有延续性的,你前怕狼后怕虎,到今天想买房?难咯!政府哪里要负责,你说?深圳还是幸福指数很高的嘛。而且有房子也不一定分得到呢,还有很多在7年来或者说在2002年12月31日以来发生变故特殊群体呢,在这“规定”时间以后才生子,才结婚,才离婚或才死老婆或死老公的连排队都没有希望呢!怎么来就怎么应对吧!面包总会有的,哪怕是馊的!呵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4 15:02: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急什么?深圳速度是闻名全世界的,现在深圳这几年高效率得就剩下这个虚名了,你千万别催,好像深圳市办事很慢似的,7年在历史长河中算什么?对吧?等了十年的都没急呢?我们人民群众呀要个维护深圳这个得之不易的名声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2:23: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为什么教师和公务员要分房???给我一个理由???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7 10:03: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支持老师的合理要求,我们要让我们的园丁有美好的家园,全力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2 20:22: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要支持老师的合理要求,我们要让我们的园丁有美好的家园,全力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0 21:04:47 评论人:奥一网友
估计是没有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9 13:19: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教师跟公务员相比是弱势群体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6 15:21: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各领导:教师有多少年没分房了,你们知道吗?如果说,早在2000年,你们就说不分房了,那也许大家也早就买房了,那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可是,你们一直拖拖拉拉,这种暧昧的态度让符合分房条件的人不敢自己买房,毕竟买房是很大的开销,而且那时还有买了房就不能分房一说。可是现在看看楼价,我们还买得起吗?政府说侨香村,我们老师是有份的,可是近期,关于区属学校不能参与分房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无风不起浪”吧?区属学校没份了?那他们怎么办?要区里自己解决?那罗湖和福田就等死吧!尤其是罗湖,哪里有得分?现在已经距离上次分房又过去了近7年吧?当房价已经翻了几番之后,政府告诉我们自己解决?这是让我们无法活呀!也许很多老师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也许真的只是传闻,领导们,你们能不能真的快点给个说法?还要让区属学校老师继续这样无止境地等下去吗?现在那些公务员队伍已经填完表准备交钱了,可是区属学校的老师对此却毫不知情。是没份?还是要等他们分完有剩才考虑呢?无论如何,给个说法吧。做老师那么多年,就是买不起房。怎么办?盼了那么多年,终于听说了“侨香村”,可现在,唯一的盼头都没有了。我们安心工作,我们乐于奉献,可是我们买不起房。如果7年前告诉我们不分房,还供得起,可现在买不起也供不起了。要多少个月的工资才买得起一平米呀?领导们,你们知道吗?
4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6 9:35: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说的就是我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6 9:08: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是被误了的一代!有被骗的感觉。为什么忽悠我们?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5 15:51:37 评论人:奥一网友
NND,除了公务员和教师就没人啦,我们怎么办??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15 15:21: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教师跟公务员相比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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