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宝城小学原三年级一个学生的母亲,在今年6月12日下午3点左右,我女儿被我前夫—即她的父亲一行八人在李国锋副校长的办公室被强制带走(因监护人是他,我无法争夺),他们还把我打伤入院,当时该学校的老师与校长也不帮忙,眼睁睁地看着我被打下腹流血(因我已有身孕,但我前夫他们却不顾,依然拳打脚踢)(有监控录像,但却不知还有没有保留或删除)。就此之后,我女儿就被关闭在他们家中不让上学,每天还有派人看管她,也没办理转学手续。现在,我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曾多次去学校要求两位校长帮助,要求学校出具证明,证明我小孩从6月12日带走后至今没有上学,却多次被李国锋副校长拒绝。后据本人多方面了解,原来他们(李国锋副校长等老师)收受了前夫的好处,才找理由来拒绝我,甚至大声赶我们走,说有本事找教育局领导签字或打电话给他,这是什么校长?难道他们就没有孩子吗?。现在想着孩子的处境,我每天以泪洗脸、心痛啊!上个月,我向区法院递交了领回孩子抚养权的申请书,就差学校的证明了,可校方却处处为难我,根本不愿开具这张证明。事实摆在面前,却因利益关系伤害孩子,他们还算是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还怎么去教育下一代啊!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只等这张证明,我的孩子就可以获得自由了。现在正是他们在进行民主政风行风的评议阶段,他们这样的校长还有资格吗?还能领导老师培育下一代吗?真是现实、让人心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