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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关民乐村执法人员强行拆除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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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午时(2007年11月20日)16:00许,梅林关民乐村滢水二区西侧绿化带被民乐村执法人员强行拆除,并且打伤业主,我们岂能容忍如此恶霸行径!!!

  两辆推土机直开入小区停车场,片刻间把小区西侧种植了8年的一排芒果树连根堆倒,这一排芒果树是小区初建时早就规划好的小区专有绿化带,主要起绿化与噪音隔断功能,而且滢水二区是被区里、市里多次审批通过的住宅小区。在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民乐村执法人员擅自强行拆除,到底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

  之后17:20分,执法人员与一些小区业主发生争执,两名身穿米彩服的执法人员打伤了小区某业主!再一次赤裸裸地在老百姓面前曝光着他们的恶霸行径。

  请市民见证、评述;请媒体监督;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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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30 9:09: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小小村官的后面,是穿这制服的、俨然象人的、贪吃贪喝贪钱的保护伞……改革开放后,这些靠别人的双手富起来的农民-----连名字都不能写在一条线上的人,也只能用不劳而获的钱来收买那些靠改革初社会混乱、靠关系或买卖官位、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都很低下执法者来作后盾,再买些身强力壮的、头脑简单的法盲来做家奴打手,就形成了今天祸害一方的恶霸流氓,而这样的恶霸还在保护之中!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6 14:00: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们业主星期六到每家每户去要签名,好难,人家都不签,好像事不关已一样式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2 23:07: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又是民乐村?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2 9:30: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是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2 9:27: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手中有点小权,身上有点臭钱,就能使人打人,这是什么社会?那些是什么人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2 9:17: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民乐村的村官原来是这样的,哎……!令人失望……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20:51: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bbbbb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6:23: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善良的业主不要给无良的开发商蒙了!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这件事情要从头说起来就有很多故事了,当年滢水二区建成的时候,民乐村的居住人员并没有多少人有车,民乐村里有大量的停车位空置,而相对来讲二区的停车位少,车也相对比较多,二区发展商通过某些渠道,说服民乐村把地盘给二区用是有可能的。第一届业委会曾查询过二区的红线图,好像现在这块地方就不在红线范围以内,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这块地不是二区业主共有的,只是发展商欺骗了所以业主而已。民乐村如今之所以要回自己的地盘,一是,民乐村现在自己的停车位不够,二是,经济利益驱使他们不可能把这样的地盘长期给别人,所以,收回地盘就成了他们的必然。

    现在业主要注意的关键点是:发展商为什么不出来说话?因为,发展商当年小区的报批规划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所以,他们不敢出来说话。原来小区一层为架空层的设计,大部分被发展商建成了住宅,不是当年业主集体反对,发展商就要卖出去了,如今已经7年了,到现在这些违章建筑都没有拆除。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区管理的前几年都一直没有注册,物业管理费就直接到发展商的帐户去了,请问有政府管理机构过来检查了吗?为什么一个不按规划施工的小区就能通过政府的竣工验收?一个发展商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谁能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案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5:03: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村里的人都牛着呢,无法无天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3:06: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谁有照片的,请给南方都市报曝光.评评本土村官带领下的“好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3:03: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没能打人的照片,公布出来,让大家评评理,不能就这样放过此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2:59: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样的村干部怎么政府还留着呢?有这些人能和谐社会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2:54: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视政府,无视老百姓,无视王法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2:51: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破坏和谐社会的一帮土匪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2:04: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件事情要从头说起来就有很多故事了,当年滢水二区建成的时候,民乐村的居住人员并没有多少人有车,民乐村里有大量的停车位空置,而相对来讲二区的停车位少,车也相对比较多,二区发展商通过某些渠道,说服民乐村把地盘给二区用是有可能的。第一届业委会曾查询过二区的红线图,好像现在这块地方就不在红线范围以内,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这块地不是二区业主共有的,只是发展商欺骗了所以业主而已。民乐村如今之所以要回自己的地盘,一是,民乐村现在自己的停车位不够,二是,经济利益驱使他们不可能把这样的地盘长期给别人,所以,收回地盘就成了他们的必然。

    现在业主要注意的关键点是:发展商为什么不出来说话?因为,发展商当年小区的报批规划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所以,他们不敢出来说话。原来小区一层为架空层的设计,大部分被发展商建成了住宅,不是当年业主集体反对,发展商就要卖出去了,如今已经7年了,到现在这些违章建筑都没有拆除。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区管理的前几年都一直没有注册,物业管理费就直接到发展商的帐户去了,请问有政府管理机构过来检查了吗?为什么一个不按规划施工的小区就能通过政府的竣工验收?一个发展商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谁能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案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2:04: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一群土匪!!!!!!!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1:14: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民乐村股份公司的全部人员应该去法律培训,特别是公司的领导,一个小小的村庄都带领不好,可见该公司的一把手的能耐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1-21 11:00: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据我了解,该绿花带属滢水山庄小区的绿化带,民乐村委强拆除,难道他们想从"别人手中的财物占为已有"?一个小小的村官就这样无视王法了?关键人物是村官,这样的村官能做到和谐社会吗?能带领村民走上和谐的道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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