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7年11月24日,本人与一家人准备出外游玩,因2岁的外甥嘈着肚子饿,我老公就把车停在平湖双拥街(荔园路)路段,荣华饼店(平湖邮电局对面)路口处虚黄线旁让我爸下车进里面买两块甜饼,(该路段没设任何禁止停车路标,也没对交通进行任何阻碍,注:本车当时没熄掉引擎)前后不到两分钟,正当我爸回来上车之际,突然有位交警,编号:086887走来挡在车前,指指地面,说:拿出驾驶证,要罚款250元。
当时我们已经向此交警解释说明并准备正想离开,此交警摆出不听任何理由的姿态,,于是我老公也就非常配合地拿出了驾驶证,随后刚到的哥哥看此情况,把车开进天和百货停车场后,也就走到这位交警面前进行说情,此举动也纯属人之常情,没想到此交警说,要我哥也拿出证件,态度极为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