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89年来深圳发展,一直在私营企业打工.并于1999年将户口办随迁来深圳.算起来在深圳打工生涯近20年.两年前因为年龄超过40岁,找工作困难,就想办理安置托底.居委会为我开了困难失业居民认定,到街道办事处,却被退回来了.理由是我不是国企下岗职工,不能享受深圳市政府对困难人员的照顾.
两年过去了,政府的政策依然如此,我已经43岁,现在物价飞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我不禁要问:同是深圳人,为何不同待遇?我们是被政府遗忘的人群.现在国家一再强调要以人为本,连农民工的待遇都提升了,为何深圳市政府多年来对我们这群人置若罔闻.
我们是没有在国企工作过,并不是我们不想去国企工作,而是没有机会.本身深圳的企业结构就以私营企业为主,国企一直在减缩,没有关系或高级技能很难进去.我们这群弱势群体,根本没机会进去.多年来我在深圳的私企工作,间接为深圳的建设出力(私企为国家交税);在深圳消费,直接为深圳的发展出力. 可是年过40岁却还在为生存发愁.
虽然我的失业证已经盖了4个章(每年到街道办事处盖章),但是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工作安排的通知,如此形式主义还要搞多久?
我强烈要求深圳各级政府
(区、市)能够正视我们这个群体,把我们当人深圳看.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
深圳市民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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