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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无故停电不解释 业主怒拆招牌惹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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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锦安三期一栋业主,下午正在家里上网,突然停电了,电脑里正在处理的数据全部丢失,天啊,这可是我这一个多月的心血啊,气愤!跑到管理出去问问怎么回事,到了管理处问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理,我一脸茫然,这个时候门外进来了个工程处的工作人员,对我白了一眼,"你们家自己跳闸了吧,跑到管理处问什么问!"我一听二话没说,就回家看看电闸,没有啊,好好的,于是又打电话到管理处,要求电工上来看看怎么回事,管理处接电话的人口气好大"你没家的电是停了,因为你家违章装修!"(管理处有权力私自停业主家的电吗?)这个时候都已经下午四点了,家里还没有电,小孩要放学了,保姆要做饭了,电脑资料也没保存丢了,我们再次来到管理处要求解决,问了四五遍,停电了管理处谁负责这件事情,谁来和我们沟通解决,管理处没有人来理我们,当时管理处工作人员不下10个都低头不理我们,我们一再要求管理处就停电问题给我们解决,得到的答复是主任不在,在场的工作人员解决不了.那主任不在你们又是谁作主停的电呢?谁能告诉我们主任什么时候到呢,你们什么时候给我家恢复供电呢?得到的答案还是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在十几个不知道后,我们火了,眼前管理处立在门口的那块“创建和谐小区”的招牌特别讽刺人,我们过激了,找了把铁锤把和谐两个字砸了,这时来了十几个保安过来,把我们推倒在地,工作人员报警了!这个时候传说中的主任来了。

主任一来,说“我不和你们讲话,我们走司法程序,我是管理者,其他事情我不知道!”我们真的是被管理处逼得不行了,我也不知道管理处就是管理者,就是领导者,而我们业主是要被管理处领导和管理的!再说说我家所谓的违章装修,我家是05年底入住的,顶层的阳台是没有封住的,阳台整天日晒雨淋,靠近马路,噪音很大,于是在隔壁家装修同时,我们两家一起协商把阳台封起来,而昨天早上管理处的保安就不允许装修工人把封阳台的朔刚窗户运进大门,就和我们发生过冲突,早上我们接到装修工人电话,说是保安不让他们材料进门,我们就要求保安接电话,想和保安沟通,保安接到电话声音很大“业主啊,我让他们进来我被扣钱了,你负责啊!”于是我们下去和保安交涉,保安反复说一句“我就是不让你进!”小区不下百家封了阳台窗户,他们都是怎么进来的!我们在你阳台防护栏里面装窗户,不影响外观,没有超出外墙,要是不允许,那怎么要那么多家装了,到我家就不行了呢?沟通不了,我们只好自己把窗户搬了进来。管理处一直没有来人解决,也一直没有和我们沟通,要是不允许,管理处可以和我们沟通啊,只是几个保安一直在对我们大吼大叫,这样的保安啊!到了晚上,派出所出面调解,管理处主任放话出来,调解,是不可能的,他们新锦安实业公司马上要上市了,招牌被砸了,造成多大的影响啊!一定要走司法程序!他们有的是钱,不怕搞倒我们,更何况我们还在他们眼皮下呢!

这样的管理处,怎么就不找找他们自己管理上的失误呢?如果他们积极沟通,积极解决,会有后面的过激行为吗?管理处就可以这么牛!

这个时候被打的业主出现胸痛,胸闷,赶到医院看了急诊,外科医生一看,“谁下手这么重啊,背后有一5*3cm淤血斑!”最后鉴定符合轻度伤害。打人的管理处啊!管理失职,殴打业主!

派出所民警一直在积极调解,我们就下午的过激行为诚恳的向管理处道歉,同意赔偿损坏物品,但管理处就打人事情及私自停电事情作出合理解释!管理处主任要求我们赔偿10万!今天上午,我们又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管理处的主任要求我们赔偿2万元,并且写道歉信张贴在小区各处!

我们已经道歉了,而且也答应赔偿损坏物品,管理处居然提出这种无理要求,碰到这样的管理处,我们真的是无话可说!
上午管理处就有人劝我们,说我们是业主,长期要住在这里,不要与管理处为敌,否则会处处刁难我们的,哪天我们停在地下室的车给划花了,哪天要是被盗了都不知道。我们的生活还要遭受管理处刁难!难道管理处就是那个主任说的是领导部门?想停电就停电,想停水就停水,想怎么整你业主都行!

那我们业主的权力在哪里,我们遭遇的恶劣管理要找谁去投诉?谁又为打伤业主擅自停电负责!

下午还是协调不成功,对自己保安打人事件矢口否认,我们又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轻微伤!管理处居然还是要求要求业主写道歉信!我不知道是否这个小区就我们一家遭遇了管理处这么粗暴的对待!也不知道业主们是否对管理处满意,我们是不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力!新锦安的管理处就是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部门,这样合理吗?
管理处是不是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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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6 21:08:45 评论人:可乐119

先看看物权法再说,不要什么都说保安的不对,要问问你自己做对了没有,你不要一棍子打死所有的物业管理处,和保安兄弟们,人心是相互想城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6 7:50:27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其实好的管理处也有很多,保安也不是你们所说的看门狗,只是分工不同而以,他们也很幸苦,你们也不可能几代人都是当官的吧,说不一定你儿子可能就会做保安,人是看不到末来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0-3 17:56: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打死这狗屁管理处主任!走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1-17 4:26: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保安都把自己当成TM个B了,我草你M的SIBA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1 1:09: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语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9 20:13: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7 17:25: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打死这狗屁管理处主任!走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7 12:02: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告诉他们,你是比他们单个人都有钱,你就专门针对某个人,一辈子不放过他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7 12:01: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卖掉房子。请黑衣人,搞搞他们几个,他们这些鸟人,也只是敢在自己的地盘做个鸟样而已,出到外面,goupi不是。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3 3:11: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公司怎么会请这样的主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0 22:31:4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要理会管理处的狗叫,因为那些人天生就是狗命,只配当看门狗,建议楼主把房买掉,自己解决那些管理处的狗,砍死几个,包括那个狗屁主任,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不杀几条狗,它就得寸进尺。支持你!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9 21:31: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急需正规化,业主的利益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21:26: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管理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到哪里去投诉?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太不规范了,期待改进规范的东西太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5:57: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真是“管你处” 就是管理你业主的地方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4:09: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新锦安多年了都没业委会,管理处更他妈的霸道,业主应借此机会团结起来,成立业委会,赶走他妈的管理处那帮走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3:36:4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在中国别以为买了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到头来还是开发商的,只不过是签了个长期租用合同而已!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3:22: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娘生没娘养的垃圾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凡是在这里和业主唱反调的杂种,肯定是管理处的人,老子是XX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处敢叽叽就草他娘的,有几个鸟保安怕毛,搞出来一个个收拾他们断脚断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2:52:2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新锦安多年了都没业委会,管理处更他妈的霸道,业主应借此机会团结起来,成立业委会,赶走他妈的管理处那帮走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2:46: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管理处好多狗在这里叫。楼主一定要收拾他们。物业管理处这个业态根本就是危害社会破坏和谐的大毒瘤。强烈要求取缔这种垃圾行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1:36: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服务这个行业必须取消,否则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此类事情.

只有业主自己可以决定由谁提供服务,而不是由政府制定狗屁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试想想这些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谁制定出来的,不就是物业管理协会那帮猪头么?人大代表都忙着托关系弄点灰色收去了,那有闲时间替一帮业主行驶狗屁立法权,只要当官的、公务员们、各种代表等他们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他们才懒得管理什么业主的立法权呢。

"和谐社会",大家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么?这社会倒底是谁不想和谐了,是老百姓呢?有人听说过民逼官反的么?从来都是官逼民返,老百姓不得以才以命相搏。要让这个社会和谐,首先得将当权者看紧了,当权者只要不侵害百姓的利益,百姓才懒得上诉、上访。上诉、上访多费事,有时间老百姓那个不想赚点钱把生活搞好,谁吃饱撑的上法院告当官的和利益集团等不侵害百姓利益的,有过这样的百姓么?

所以和谐首先得严惩当权者、利益集团的侵权行为,不然和谐社会只能变成利益集团、当权者利用来钳民之口、压制百姓要求民主,大搞违法腐败的借口,这才是这个国家最可怕的事情。这个国家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也没有那个机会和时间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1:30:40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服务这个行业必须取消,否则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此类事情.

上业主自己可以决定由谁提供服务,而不是由政府制定狗屁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试想想这些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谁制定出来的,不就是物业管理协会那帮猪头么?人大代表都忙着托关系弄点灰色收去了,那有闲时间替一帮业主行驶狗屁立法权,只要当官的、公务员们、各种代表们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他们才懒得管理什么业主的立法权呢。

"和谐社会",大家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么?这社会倒底是谁求想和谐了,是老百姓呢?有人听说过民逼官返的么?从来都是官逼民返,老百姓不得以才以命相搏,人家就让你要讲和谐,要让这个社会和谐,首先得将当权者看紧了,当权者只要不侵害百姓的利益,百姓才懒得上诉、上访,上诉、上访多费事,有时间百姓那个不想赚点钱把生活搞好,谁吃饱撑的上法院告当官的不侵害百姓利益的,有过这样的百姓么?

所以和谐首先得严惩当权者、利益集团的侵权行为,不然和谐社会只能被利益集团、当权者利用来钳民之口、压制百姓要求民主,大搞违法腐败的借口,这才是这个国家最可怕的事情。这个国家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也没有那个机会和时间了。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0:02: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把管理处主任那个傻B照片上网,废了他!他搞管理的,我他妈就是专搞搞管理的!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9:11:3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拘留打人保安,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管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8:52: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走法律途径,让打人保安拘留!成立业主委员会,炒掉牛B管理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8:51:2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同情,建议你用黑道方式去做,以暴制暴吧,现在社会就这样了。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2:00:17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你把那些王八蛋灭了.....他们那么张狂嚣张,你可以先把那狗头主任家了解清楚,找机会放个原子弹去 让他全家从地球上蒸发消失,那么狗保安一个一格把他们鸡巴剁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55:42 评论人:奥一网友
ZHzhc 支持你把那些王八蛋灭了.....他们那么张狂嚣张,你可以先把那狗头主任家了解清楚,找机会放个原子弹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50: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本来是物业服务公司的 ,是业主花钱养的狗,,为什么在中国物业服务的反倒成为骑在主人头上的领导管理者呢,中国的悲哀,政府之无能无为有关部门之倒行逆施,百姓的悲苦A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7 1:06:16 评论人:奥一网友
出点钱,把主任灭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23:14:45 评论人:奥一网友

走法律程序。

布吉龙珠花园的深圳新港物业管理公司的原总经理郑明还雇凶砍人,被判劳教2年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22:16:0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凡是在这里和业主唱反调的杂种,肯定是管理处的人,老子是XX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处敢叽叽就草他娘的,有几个鸟保安怕毛,搞出来一个个收拾他们断脚断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22:16:0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看还是问一下律师,如何走法律程序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单个和他们斗是斗不过的,物业管理方不应该说(物业服务方),他们身上的霸王行为还不少,如果说业主一直不断地上诉或上访该物业主任不知道他的年终述职如何写?事情搞大了他这个位置难保得住,他不过物业公司的一个马仔,如果说他的存在或者说他的行为让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话,走人是迟早的事情!!特别是年底来了,悠着点!!!!
0票支持 1票反对 #2007-12-6 20:03:0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乱接电搞出火灾是会危机到他人的,你TMD为了自己舒服还私改阳台,看人家杀人你也杀人啊,SB一个!自私自利的家伙,打死你个狗样的
0票支持 2票反对 #2007-12-6 20:00: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主是个SB竟然守在这里一天,我草,大清早5点就起来发帖子,真TMD可怜你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9:37:1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管理处绝子绝孙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9:34: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物业公司应转变观念,他们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是花钱请他来为业主服务。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7:10: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还有一个办法  当事者忍下当前这口气 等楼价稳定了卖楼  再找些黑衣人把当时的当事人搞一顿!
2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7:09:3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整死JB新锦安 养了它们干嘛用的 本来是拿来看家的却乱咬了主人!!!什么世道!建议楼主上图到各大论坛,搞臭它 不怕它公司大,就怕影响小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6:26: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支持业主  深圳的物业管理公司都是流氓地痞组建的,就是合法的黑帮。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5:36: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把深圳的黑管理处列出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5:16: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难道你的电脑一个月都不关,一直都处理这个东西吗,晕S,猪头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5:00:19 评论人:奥一网友

确实认为自己有理,花钱找律师搞定他们,自己找派出所一点用都没有,那些都是土匪。砸锅卖铁也要争口气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54: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业主委员会一点用都没有,现在的物业公司都是老爷,政府根本就没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心上,业主成了很弱势的群体,没办法啊
的确是!管理处后台是谋取利益均沾的政府权力部门的败类!...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21: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管理处  管理处 就是管理业主之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16: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想走司法程序没问题啊,砸了东西你肯定要赔,但对方伤了人也有麻烦啊,要求派出所进行法医鉴定,轻伤是判刑(参照钱军的标准),轻微伤是拘留(潘薄饼的例子),大家公事公办,你赔钱,对方至少也得有人进去休息几天。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16: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想走司法程序没问题啊,砸了东西你肯定要赔,但对方伤了人也有麻烦啊,要求派出所进行法医鉴定,轻伤是判刑(参照钱军的标准),轻微伤是拘留(潘薄饼的例子),大家公事公办,你赔钱,对方至少也得有人进去休息几天。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09:49 评论人:奥一网友
都不知这里面唱反调的是些什么人?估计都是那家管理处的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4:07: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

阳台乱封,没有到城管告你,还砸烂管理处的招牌.

楼主不是说过别家的也有这样装的吗?为什么到他家就不行了?没搞清问题就别乱发言。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3:48:2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上梅林新世界家园的管理处也是一样!停业主电,停业主水,只因为业主反对他们把加空层绿地改为网吧等,哪里说理去?! 业主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无论业主怎样要求、社区怎么调节,物业管理处就是不配合,他不配合你就成立不了。这要的管理处,我们业主把它成为“修理业主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6 12:49:05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的管理处是很不负责,我家这边收钱很快,可是楼下铁门坏了却修了几个月也没好。   现在是年底大门天天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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