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深圳,乘公交车刷深圳通是非常普遍的事,政府也大力推广。但从昨天在58路车上一则深圳通的通知,看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猫腻:
1、深圳通只能持卡人使用,不能代他人刷卡乘车;
2、乘车刷深圳通,没有车票。
这是什么道理?先说只能持卡人使用的问题。用深圳通乘地铁,因为是进出都需要刷卡,所以只能持卡人使用,不能代别人刷,从道理上似乎讲的通。但在乘公交车时,因为是属于上车一次性刷卡,下车不再刷卡,所以从技术上讲,代别人(通常是家人或朋友)刷卡不存在任何问题,而且自从本人使用深圳通近两年多来以来,一般都是带一张深圳通卡,家人一起乘公交车都只刷同一张卡,只是多刷几次而已。而现在深圳通公司明目张胆的表示只能持卡人使用,但没有说明原因,本人认为深圳通存在类似垄断的嫌疑!
再及第二点,乘车刷卡,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市场消费行为。消费索要票据是理所当然的行为。而深圳通作为一家公司,竟然在通知中告示民众:刷卡不给票据!竟然象政府行政指令一样,而给出的理由是:持卡人在充值时已经拿了发票,所以不给车票!把发票等同于发票,是可理解,孰不可理解?真不知居心何在,但一提及发票,本人不免担忧,深圳通存在逃税的可能,因为大多数民众在给深圳通卡充值时,并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更重要的一点是,充值时,办理人只出示充值小票,并不主动给发票,只有在消费者明确提出需要发票时,办理人才会给出和充值额等同的发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深圳通的告示存在三种猫腻:
1、深圳通公司行使行政职能发告示;
2、行使垄断行为,说不给票就不给票;
3、存在逃税可能,不给票行为是最大嫌疑。
此外,关于深圳通卡收月租的事,本人还没有亲身经历,但不排出在适当的时候公之于众的可能。
以上所述,希望能引起深圳通公司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还民一个明白、简单的理由;毕竟现在是信息时代的市场经济,黄天霸和黄世仁还是少出来为妙,否则,人们不过又多了一条过街老鼠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