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价钱的问题。而是大多数业主权利受侵害的严重问题。
当初开发金域蓝湾项目,政府核发的规划许可证约定住宅与车位比为2:1,据此万科建成然后出售给业主,这1000多个停车位是提供给所有业主公平选择、使用的。每次出售都是 对所有业主公平选择的权利的侵害,因为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自由获得停车位的几率下降了,达不到规划许可证要求的50%的公平停车机会。
这次万科总共计划出售50%左右的停车位,即使出售对象限定在金域蓝湾业主,那么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的机会就大大下降了。。。
如果还不好理解,那么我们假定这么个状况,既然以前卖出10%,现在可以卖出50%,那么说明也可以卖出90%,100%。万科完全可以流氓到底么,干吗还想着留下50%呢?全买掉好了。全买掉,是不是性质才发生变化呢??
我不太懂法,只知道抢劫一点也是抢劫,不论多与少。如果假定万科全部卖掉停车位,也是合法、合理、合情的,那只好天天去抢管理处门口的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