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12月10日,从石岩宝石路口坐630去宝安顺电,现金购票为2元,刷深圳通卡2.5元。我想知道,这次公交降价到底是给百姓降价还是给公交公司涨价?希望相关部门追究公交公司打乱市场经济秩序罪。那么,政府以台降价后,对相关公交公司的票价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行政不作为。是否也要追究?
不要坐公交了,人人电动车多好,有省钱,有环保
628路由2.00变成2.50了,请官老爷告诉我是涨价了还是降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