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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司机撞倒过路女子遭其老公毒打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昨天下午4点钟,在布吉一村站台旁,一开小车司机不小心把一过路女子撞倒了,司机马上下车察看女子伤情并报警了,被撞黑衣女子打电话叫来其老公和几个男子,其老公过来二话不说几个人抓住司机就打,把司机打得满脸是血,司机即使被打也仍然说赶快送伤者去医院先,警察赶到后那些人不听警察劝阻要打司机,警察把伤者送医院,把司机和打人者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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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8-3-4 16:43: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用舞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7 20:15:08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25 9:25: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算了!这种婊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6 17:24:5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些事情交警方处理不好办,都讲原则的,无非是钱解决,我老家那农村经常遭小偷,所以如果抓到了,不报警,自己用行,报警没用,小偷都是进派出所没几分钟就出来了,所以.......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6 14:40: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国法律就这样。现在有车的人加了好多税了,向社会做贡献了。现在还要向这些不讲理的吊人打。惨!!!!!!养路费,交强险,保险费。车船税等等,现在油又涨的那么高。这不是叫人不要活了。还说中国特色社会,是很有“特色”哟。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22:02: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现在开车的怕骑单车的,骑单车的怕不骑车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20:41:0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算了!这种婊子!!!强烈建议把那打人的流氓公布出来,让这些害群之马滚出深圳!!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20:33:14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间机动车道有行人,真是中国特色。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可能不是常人,因为没有常人的思维(开车人有车可扣,容易处理,行人可以一走了之,没啥把柄,而且一般来说开车人比较有钱,处理起来容易些,以利和谐社会嘛)。造成现在开车的怕骑单车的,骑单车的怕不骑车的。也滋生了中国特色的撞车党。说得好!说得好!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7:28:1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了以后要下来先打吗?又不是没先例,唉这位老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6:57:53 评论人:奥一网友
大家搜一下,把打人者姓名公布出来。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5:41:5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算了!这种婊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5:19:51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典型的撞车党!!   司机朋友们  现在年底了  这帮畜生都跑出来找钱了  一定要小心啊! 打工挣点血汗钱不容易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2:42:0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法律已经是政府转移对自己腐败矛盾的工具.政府利用法律来制造矛盾.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0:54:36 评论人:奥一网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0:41: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是新社会还是旧社会啊?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0:27:3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典型的撞车党了 一下就能叫出好几个出来 不是预谋就是预谋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10:01: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上次哪个牛人"骊辛"处理了么?!没有跟踪报导的?!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9:51:23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不会是撞车党吧?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9:23:0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死算了!这种婊子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8:32: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可恶~~~撞人,该不该打呢?
你说呢?这是两种性质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5 2:08:50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怜的司机,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23:06:26 评论人:奥一网友

撞!!!

再撞死就好了!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21:36:54 评论人:奥一网友
强烈建议把那打人的流氓公布出来,让这些害群之马滚出深圳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21:06:46 评论人:奥一网友
这黑衣女是黑衣人的老婆吧?黑社会的就是厉害!把这个司机打成轻伤就好,这样这个打人的傻比就可以吃两年免费牢饭,被打司机再向法院主张民事赔偿,让这个随便打人的傻比长点记性!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21:05:18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素质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9:26:22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看还是撞完逃逸好点,否则挨打就麻烦了。哈哈。‘

你这个畜生,嘿嘿!!!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6:45:33 评论人:奥一网友

无聊的看客!

1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6:20:13 评论人:奥一网友
素质问题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6:02:20 评论人:奥一网友
怎么人跟野兽似的,动不动就出手、脚。我看治安处罚应该加上凡动手脚的加重处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5:43: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谁叫政府出台了,打人罚款500块呀.如果罚的多的话,还有人打人吗?>?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5:41:21 评论人:奥一网友
我看还是撞完逃逸好点,否则挨打就麻烦了。哈哈。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5:41: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中间机动车道有行人,真是中国特色。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可能不是常人,因为没有常人的思维(开车人有车可扣,容易处理,行人可以一走了之,没啥把柄,而且一般来说开车人比较有钱,处理起来容易些,以利和谐社会嘛)。造成现在开车的怕骑单车的,骑单车的怕不骑车的。也滋生了中国特色的撞车党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5:36:10 评论人:奥一网友
该撞的撞, 该打的打.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5:09: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可恶~~~撞人,该不该打呢?
3票支持 0票反对 #2007-12-14 13:51:3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有些行人该撞,狠狠的撞

有些司机该打,狠狠的打

世道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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