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天我因尿道感染去市二医院妇科门诊邱医生那看病了,结果医生给我发了300多块钱药,加上200多的检查费,检查费包括阴道镜,白带常规.和尿验.当然这也没什么.至于药发了三百多,其中有两盒头孢尼丁就花了151块,拿了药后去找医生,又了解了一下病情.医生说开了一个星期的药,吃完再来复查.回家后就开始吃.其中头孢尼丁一日三次,一次一颗.还有一味中药.全是按照盒子上写的吃.吃了二天,我开始拉肚子,刚开始怀疑可能感冒或都饮食不当.也没太在意.到第三天,肚了开始有点疼.并且一直还是腹泻.我开始看那些药的说明书.结果发现头孢尼丁的说明书上写着付作用主要表现为腹泻,达到13%,并且发现腹泻,立即停止使用.在网上搜寻"头孢尼丁*腹泻"出来一大片结果.
以上是过程.我想问问我们的"白衣天使". 1.为什么不告知患者.难道你作为医生,自己开出的药,你都不清楚它的药性?如果我没有去看说明书,如果换了别人,(老人或者不知道这些常识的,或者粗心大意的人).还是一直遵"医嘱"坚持服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2.如果是明知道有这种付作用.明知道发生付作用的症状就要停用.为什么还要给我开两盒.现在还有一盒完整的未拆任何包装的我是否可以退.难道这就是医院"以药养医"的表现.
在这里,借奥一网的平台.投诉市二医院.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人看到后能给个答复.否则事情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