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土局宝安分局为规避新《劳动合同法》解聘临时聘用人员,再让聘用人员和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做就是极端的突击辞退工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保护劳动者利益,先辞职再重新上岗,劳动部门订立的法律,政府机关照样公然违反,虽然我们拿到我赔偿金,但是,深圳国土局宝安分局做为用人单位怎么可能这样单方面的终止合同,这样我们劳动者没有一点说话的权力。深圳,不要让这里成为我的伤心之地!!
天下乌鸦一般黑深圳环保局也一样所有即将到期五年或者九年的解聘后跟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连赔偿金都没有!政府部门都这样还怎么去管企业!
相比地税的临工们,你们国土局算是幸运的。他们连工都没得做,补偿也没有。同是政府部门,为何相差怎么大呢。
深圳地税局的做法更是残酷,所有即将到期五年或者九年得都面临解聘,就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而且连赔偿金都没有!不管你在岗位上干得好不好,反正领导们一句话,就是走人,不管临时工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