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深圳的普通老百姓,我分别于2007年11月14日及2007年11月20日两次在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上投诉反映在梅华路与凯丰路交叉口需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投诉编号分别为20071114660540、20071120462753),可是时至今日,我的投诉和建议已经一月有余,还是没有实质性的解决(2007年12月5日一个自称交通科技处的同志与我联系,说要跟领导请示后看看是否能在路口设置减速带。至今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
我们普通老百姓没别的要求,只要求自己生活在安全的社会,只要求政府真正的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给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难道在梅华路与凯丰路交叉口出的交通事故还不够多?死的人还不够多?血的教训还不能引起市长大人的重视吗?
把野蛮公交车赶出我的家园,赶出梅华路!!!
请别再拿我们的生命当儿戏!!!请给我们安装信号灯吧!!!!!!
请拿出深圳速度来对待我们的投诉吧!!!
深圳市民刘小姐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