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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忽悠”农民 村两委非法买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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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地“忽悠”农民 ---- 藤桥镇潮济村征地报告 我们是浙江温州市藤桥镇潮济村,2007年我村两委与个别镇干部为了私人利益,利用职权和一些个体老板勾结,以建设食品加工基地名义伪造了一份村民(代表)会议纪要(附后)从而骗取土地部门地征地审批文件、隐瞒百姓、欺骗上级,一直以来我们曾多次联名上访,向各级政府和土地部门还有规划部门要求撤销藤桥镇潮济村食品加工基地选址不合理,均未予回复。

此次征地共计水田80多亩,均为耕地(良田)为潮济村食品加工基地的工业用地,据相关政策规定,工业用地的征收必须与被征地户协商,否则不得强制征收,可是他们用空白便签上门讲面子,骗取30多名村民的签名,伪造了一份所谓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更为严重的是村两委居然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的听证告知书(附后)隐藏起来,使村民蒙在鼓里,等知道有听证之事时,却已逾期了,在没有告知、协商的情况下,其间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和诸鑫的欺骗手段。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加强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 然而,潮济村目前有坦田片188亩荒地。(此坦田片原为良田113亩、水竹园75亩)在1999年经村两委非科学性改造,使抛荒9年之久,但村委、镇政府却上报土地部门已造成良田293亩。

并鬼神差般经验收成为农保田。谎报105亩,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对村民意味着什么???另有坎下片水竹坦140亩非耕地,只有现被征的后半垟片是良田耕地。显然将国家三申五令尽量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抛在脑后,存在明显违法之处。 3月2日,区国土资源局在我村张和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3月7日我村100余征地户联名签字向国土资源局送达了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的报告,后又多次向人大、政府、土地等部门提交村两委伪造村民签名欺骗上级征地批件,要求撤销“市国土局(2007)第55号征地方案”的紧急联名报告,5月24日我们收到国土资源信访处理意见书。

(附后) 5月27日我们向区规划局送达了村二委弄虚作假骗取上级征地批件要求撤销潮济藤桥潮济村食品加工基地选址不合理的申请报告,至今未予回复,在没有得到征田户同意情况下7月13日又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复,至今为止还有20多征田户未协商好,丈量土地,村两委与镇政府已强制填方。

村两委非法买卖土地,为什么在我们多次信访下,政府和土地有关部门,还是置不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到了我们这里,为什么成了一纸废文。 我们强烈恳求上级政府派人前来我村实地调查,中央新闻媒体前来采访,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办事,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村民急近需要上级政府领导与媒体关注潮济村,倾听我们老百姓的呼声,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消除社会动荡的隐患,维护政府机关的形象。 潮济村民泣告 2007年12月12日 电话:13806889305 13806889305 15988708467 EMAIL:tengqiaozhen@163.com 博客:http://tengqiaozhen.blog.163.com/ http://m.oeeee.com/wenzhouchaoji/ QQ: 5653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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