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记饭店要求普通员工签有价值2700元违约金的劳动合同 今天公司发下来的合同上有违约责任如下 2000的赔偿金 500元的培训费 每个员工有200的押金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我们提前终止合同就会产生2700元的违约金 这哪里是合同 简直就是卖身契 而胜记签了合同就不可以辞职 大家不信可以查看 www.v1989.com上面有一个廉耻榜,全是自离的员工。
以前是管理层签合同,现在为了应付合同法普通员工也要签, 我们连工伤、社保都没有,却投诉无门。请问这样的合同能签吗?
为什么不告它?
是谁?报料到网上,报纸,媒体。你大爷是市长也没用。
深圳之外有的是报纸,报纸之外有的是网站,网站之外有的是论坛,为了你一个亲戚,舍的了大好仕途吗???
管你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是做了,你就的给认栽。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拿着这个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一告一个准;
现在违约金只有提供专项培训和保密协议才能约定。
其他一切情况都不得约定违约金。
不合法,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