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深圳宝安龙华的民乐村,最近看到有很多的原村民将还是比较好的房屋拆了,重建成更高的房屋,有的甚至有十二、三层那么高,估计在深圳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个别地区才这样做。自住是不可能住这么多的了,看来主要目的是用来出租赚钱,我不是眼红别人赚钱,但有点不明白政府为什么要批准他们建这么高,我想政府总有一天会有征用到这些地的时候,那到时要用多少纳税人的钱来赔给他们,在深圳像这样高的房子岂不是动不动就要赔成千万元,我们纳税人又有多少个一千万呀。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市长大人能否为我们这些小市民释疑?
基本属实!
民治村的村民这次是联合贿赂当地官员,据说出手28W便可以拿到相关手续,黑!黑!!黑!!!民乐村正在抢建高潮中!
自从房价上升后,民乐村的一些原村民就忙得不亦乐乎,把旧房推掉重盖新楼,房租也随着水涨船高。
我们这些打工者的薪水本来就少,要负担不断加租的房租,还要少吃肉,有谁在替我们说话???
按你这样说 那花园小区也不要建那么多那么高啦,到时要政府征收的话不知道要多亿才能搞掂